九 承往古衰朽之續 開近代風氣之先(2 / 3)

但使彼之長技我皆有之,順則報德有其具,逆則報怨亦有其具。若在我者挾持無具,則曲固罪也,直亦罪也;怨之罪也,德之亦罪也。內地之民人人媚(夷),吾固無能製之;人人仇(夷),吾亦不能用之也。”1這一段話較為全麵完整地表達出了洋務派的思想政治路線,此後洋務運動的發展和洋務派人物的活動總的說來都沒有脫離這個軌道。結合曾國藩的其他言論和行動,我們

不妨對這條思想政治路線作一個較為全麵的分析。

曾國藩的洋務思想包括政治和技術兩個方麵,二者相輔相成,密不可分。

在政治上,曾國藩主張搞好與外國侵略者的關係,要記其“大德”,忘其“小

怨”。他所謂“大德”,是指鹹豐十年英、法聯軍攻到北京而沒有推翻清政府,

事後還幫助它攻打太平軍;所謂“小怨”,是指道光二十年 (1840)以來西方

列強先後兩次發動大規模侵略戰爭,強迫清政府簽訂《南京條約》、《天津條

約》、《北京條約》等城下之盟,在中國攫取大量政治、經濟特權,使中國在

政治上和經濟上失去獨立,一步步變為西方資本主義強國的半殖民地。在曾

國藩看來,民族的安危、人民的利益都是次要的,隻有保住清朝的封建統治

才是最重要的。因而,他權衡利害,決定同外國侵略者做朋友,堅決與革命

人民為敵。曾國藩認為,隻要清政府內修政事,急求賢才;外學技術,製船

造炮,就可以自強。也就是說,帝國主義的政治壓迫和經濟侵略並不妨礙中

1.《曾文正公手書日記》,同治元年五月初七日。

國富強起來。中國的“自強之道”隻是向外國學習技術、爭取軍事援助 (請求侵略者出人出槍共同鎮壓人民革命),並沒有反壓迫、反侵略,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任務。在此前後,曾國藩還在一封複信中表示,“方今發、撚交熾,苗禍日深,中國實自治之不暇,苟可與洋人相安無事,似不必別尋釁端”。又說,“今之西洋,以‘商戰’二字為國,法令更密於牛毛”,“然彼自橫其征而亦不禁中國之榷稅,彼自密其法而亦不禁中國之稽查,則猶有恕道焉。鹹豐三年劉麗川攻上海,至五年元旦克複,洋人代收海關之稅,猶交還七十餘萬與監督吳道。國藩嚐歎彼雖商賈之國,頗有君子之行。即今滬、鎮、潯、漢,凡有領事官之處,皆令我國管關者一體稽查,一體呈驗艙口單,正稅、子稅較我厘金科,則業已倍之三之,在彼固自謂仁至義盡矣” 1。海關是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族經濟的主要保障。資本主義列強通過鴉片戰爭取得所謂“協議”關稅的特權,使中國海關失去獨立性。自鹹豐三年起,又強行“代管”中國海關,並通過海關暗中操縱清政府的內政和外交,使清政府按照他們的意願辦事。對於這樣一個關乎國家主權的大問題,曾國藩卻認為無須去爭。由此可以看出,從曾國藩為代表的洋務派完全是帝國主義對華政策的產物。他們屈服於帝國主義的軍事壓力,感激帝國主義對清政府的保護和支持,心甘情願地接受半殖民地的政治和經濟地位,並以此為製定思想政治路線的基礎和考慮一切問題的出發點,極力使清政府的內外政策適應於這種情況,以便使封建地主階級在帝國主義的卵翼下得以苟延殘喘,不至被日益高漲的人民革命浪潮席卷而去。

曾國藩同外國侵略者之間也曾發生過一些矛盾和鬥爭。他反對外國人控製中國艦隊,反對洋人派兵艦助攻太平軍,反對洋人包打或參與攻打江寧、蘇州、杭州等大城市,對那些一味崇洋媚外的江浙士人亦非常鄙視和反感。他說,“滬中自方伯以逮眾流”,“奉洋如神,積非勝是” 2,可惜風氣已成,無術挽回。買辦官員楊坊遭白齊文痛打之後,曾國藩聞之大快,在給李鴻章的

《曾文正公書劄》,第十七卷,第 44頁。

18頁。

信中說:“白齊文痛毆楊道,足使挾洋人自重者爽然自失。”1從這點上說,曾

國藩同他們還是有所不同的,還是較為注意顧及清王朝的體麵的。

在對外交涉中,曾國藩則特別強調應以對外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為準則,

凡條約上有明文規定者信守不移,決不去爭,不管這種條約多麼嚴重地損害

了中國的民族利益,也不管這種條約是在什麼條件下簽訂的。這就是曾國藩

在對外關係中的所謂“信”。而對於洋人超越不平等條約的一些做法,曾國

藩認為應該據理力爭,在一般情況下,他也能做到這一點。例如十口通商後,

對洋人違背條約規定的做法,由於涉及厘金收入,他都曾做過或明或暗的鬥

爭,並曾逮捕過違約替洋人在內地開設茶店的買辦,扣押過依靠外國船隻拖

帶以逃稅的中國民船。但是,一旦洋人開動兵船以戰爭相威脅,曾國藩便立

刻軟了下來,以“恐因此極小之事肇生釁端”為由,“即將扣留之船放去”2;

洋人在內地非法開店一事,也“隻好將就了結” 3。經過幾場碰壁之後,曾國

藩便連這一點“據理”力爭的勇氣也沒有了。他在一封信中總結教訓說:“近

日凡關涉夷務者,初則壯於,後則緘其口,牽一發而全神俱動,往往不克

自伸。即如去歲十月禁止民船假張洋旗闖關一案,至今思之不快。又如江西

二月拆毀教堂一案,京中責令賠修,沈帥雖自請嚴議,恐亦尚非了義。”他

從此得出結論,“凡小事,苟無大悖,且以寬舒處之”“皆可置之不論”,4。這樣,

他的“爭”到頭來還是不爭。對於堅決反對不平等條約、反對外國侵略、不

甘屈服於外國壓迫的人民群眾的反帝愛國鬥爭,甚至根據條約向外國侵略者

的背約侵害行為進行堅決鬥爭者,曾國藩都堅決反對,加以無情鎮壓和打擊。

其突出事例就是對天津教案的處理。由此可見,曾國藩搞洋務運動雖然標榜“求富求強”、保國“禦侮”,而“求強”不爭主權,“求富”不爭利權,造船製炮而不敢武裝抵抗外國人發動的侵略戰爭,這就使洋務運動從一開始就陷

入無法自解的矛盾之中,注定了其必然失敗的曆史命運。

1.《曾文正公書劄》,第十九卷,第 3頁。

2.同上,第十七卷,第 8頁。

3.同上,第十九卷,第 3頁。3604.同上。

在辦理天津教案的過程中及其以後,曾國藩似乎也感覺到“自強”與媚外之間的矛盾,他在請求為天津知府張光藻和知縣劉傑減刑的奏折中說:“雖和約所載,中國人犯罪由中國官治以中國之法,而一為教民,遂若非中國之民也者,庸懦之吏既莫敢誰何,賢能之吏一治教民,則往往獲咎以去。此次天津府、縣,其始不過欲治一教民,其後竟致下獄,已為向來所未有,若部議再與重譴,將來地方官群以為前車之鑒,誰敢與教民較量 ?” 1他在給李鴻章的信中又說:“自宋以來,君子好痛詆和局而輕言戰爭,至今清議未改此態,雖知戰不可恃,然不敢一意主和,蓋恐群情懈弛,無複隱圖自強之誌。鄙人今歲所以大蒙譏詬而在己亦悔憾者,此也。”2

總而言之,曾國藩的所謂“自強之道”,不過是日暮途窮的封建地主階級在民族危機日趨嚴重的形勢下提出的一個解決中國現實出路問題的政治方案,並直接導致了洋務運動的興起。從經濟、技術的角度看,它雖然不具有資本主義性質,但卻由此引進了西方機器生產;而機器是近代資本主義的產物、巨大生產力的象征,同封建生產關係終究是不相容的,故而機器的引進,無異於在盤根錯節的封建生產關係中打進—個楔子,從而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可乘之機。所以洋務運動成為中國工業化的起點,講近代化,講近代科技史,都必須從這裏講起。然而從政治的角度看,曾國藩等人“師夷之長技”以製民,逆曆史潮流而動,反對中國人民爭取民族獨立和自由民主的鬥爭,主觀上力保反動腐朽的清朝賣國政府,客觀上則適應了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需要,不僅不能阻止中國半殖民地化日益加深的趨勢,反而對帝國主義的侵華政策起了為虎作倀、推波助瀾的作用。因而他們是不能同太平天國、戊戌維新、義和團運動、辛亥革命的革命英雄與進步人士相提並論的,雖然這些運動也同樣沒有成功。

在技術上,曾國藩主張“師夷智”,即向洋人學習製炮造船之術,興辦軍事工業,其思想和實際活動都有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早在創辦湘軍水師之初,曾國藩就非常重視西洋火器的購買和運用,他的炮船非“夷炮”不用,

同治朝《籌辦夷務始末》,第七十六卷,第 40頁。

《曾文正公書劄》,第三十三卷,第 10頁。

他的水師非船炮齊備不出,其決心是相當大的。最後終以重金派專人從廣東購來大量洋炮,並克服重重困難把它安裝在炮船上,建立起一支當時中國技術裝備最好的水上武裝,將千裏長江很快控製在湘軍手中。但湘軍水師船小體輕,難壓大風巨浪,隻能在內河、內湖行駛,不適於出海作戰,更不能與西洋輪船相比。鹹豐十一年清政府接受赫德建議,欲購買洋輪建立船隊,在長江上截擊太平軍,征求曾國藩、薛煥等人的意見。曾國藩複奏表示,湘軍水師已控製長江,太平軍的優勢“在陸而不在水”,因而無須增派輪船入長江“助剿”。但他認為“恭親王奕等奏請購買外洋船炮,則為今日救時之第一要務”,其意義不在一時一事,而在長遠。“輪船之速,洋炮之遠,在英、法則誇其所獨有,在中華則震於罕見。若能陸續購買,據為己物,在中國則見慣而不驚,在英、法亦漸失其所恃” 1。很明顯,曾國藩反對的是插手攻打天京,並不反對建立一支外國船炮裝備的船隊,且應盡早建立,以使中國人開開眼界,煞一煞洋人的威風。不料英國侵略者企圖借機控製中國正在籌建中的近代海軍,拒絕交出新建艦隊的指揮權,最後談判破裂,迫使清政府退船。這件事對曾國藩刺激很深,使他感到無法直接從外國大批購置船炮和整套裝備以建艦隊,遂進一步堅定了收集人才,自己試製的決心。

鹹豐十一年曾國藩開始籌劃興建近代軍事工業。他最早建立的製造近代武器的軍事工廠是安慶軍械所。安慶軍械所原為曾國藩大營中的內軍械所,鹹豐八年秋曾國藩再次出山後在江西建立,鹹豐十一年湘軍攻陷安慶後,隨曾國藩大營遷入安慶,開始製造“洋槍洋炮” 2,第二年又試製小火輪船。這個軍械所規模不大,以手工製造為主,基本上屬於手工作坊性質,所以從設備上講還不能算是近代軍事工業。但由於生產的產品屬於近代武器,因而一般都把它看作洋務派興辦近代軍事工業之始。試製小火輪的工作從同治元年開始,主要由近代科學家徐壽和華蘅芳負責,另外還有吳家廉、龔芸棠參加,沒有招聘洋人。同治二年利用外國圖紙製成一隻木殼小輪船,“長約兩丈八九尺”,取名“黃鵠”,交蔡國祥營使用。同治二年底,曾國藩帶領幕

《曾文正公奏稿》,第十四卷,第 10—11頁。

《曾文正公年譜》,第七卷,第 20頁。

僚登船試行,在江中行駛了“八九裏”。據曾國藩推算,“約計一個時辰可行二十五六裏”,折合時速約為十二三裏。盡管如此簡陋低速,但畢竟是中國人自己仿造的第一隻小輪船,所以曾國藩當時興高采烈,大受鼓舞,對中國學造洋輪一事充滿希望,把它看作取得成功的開端。回到總督衙門後,他在日記中寫道:“試造此船,將以次放大,續造多隻。”1但同時曾國藩又感到不甚滿意,因“雖造成一小輪船,而行駛遲鈍,不甚得法”2,軍事上實用價值不高,亟待改進製造技術,充實工廠設備。為此,同治二年,曾國藩派遣剛從美國學習歸來的幕僚容閎去美國購買機器,準備在偏遠臨水之地另建新廠。同治四年,容閎自美國購買的機器運抵上海,曾國藩又同李鴻章一起將原設上海的炮局、原設蘇州的洋炮局以及新從美國人手中購買的鐵廠合並,再加容閎新購機器,建成江南製造總局,由上海道負責掌管。

江南製造總局又稱江南製造局或上海製造局、上海機器局,機器設備與主要材料都依靠外國供應,設計與製造技術由高薪雇傭的洋員控製,整個管理辦法完全是封建買辦性質的。江南製造局最初主要製造槍、炮、彈藥,供湘、淮軍鎮壓撚軍起義之用。同治六年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後,於當年春天奏留海關洋稅二成,以其中一成充作造船費用,在江南製造局下設立船廠,專門負責炮船的試製工作。這年夏天又將江南製造局由上海虹口遷至城南高昌廟,購地七十餘畝興建新廠,除建立汽爐 (即蒸汽鍋爐)、機器、熟鐵、木工、鑄造、洋槍、火箭諸廠外,還建造一座專門用來修造輪船的泥船塢。同治七年,江南製造局造出第一艘輪船,取名“恬吉”,意為“四海波恬,廠務安吉”,後又改名“惠吉”,其因不詳。恬吉輪“長十八丈五尺,闊二丈七尺二寸”,仍為木殼,其中汽爐係自己製造,機器則是從外國買來的舊貨,重新加以裝修整製而成。完工之後首先開出吳淞口外,往返舟山群島試航一次,隨後駛至江寧,請曾國藩試航。曾國藩親自登舟乘至采石磯,往返各“九十裏”,上水“凡十二刻”,約合

《曾文正公手書日記》,同治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曾文正公奏稿》,第二十七卷,第 7頁。

時速三十一裏多;下水“凡六刻”,約合時速六十二裏半 1。恬吉號同黃鵠號比

較起來規模與速度都提高了一大步,但對外國的依賴性也進—步加強了。

恬吉號的試製成功,使曾國藩非常高興。他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中國初造第一號輪船而速且穩如此,殊可喜也。 ”2隨後又向清政府報喜說,這隻小輪船“尚屬堅致靈便,可以涉曆重洋”。還說:“原議擬造四號,今第一號係屬明輪,此後即續造暗輪,將來漸推漸精,即二十餘丈之大艦、可伸可縮之煙筒、可高可低之輪軸,或亦可苦思而得之。”“中國自強之道或基於此。”3可見當時曾國藩還是很有信心的。此後,江南製造局就按照曾國藩的計劃陸續開工製造輪船,俟同治十年冬,曾國藩由直隸重返兩江總督之任赴上海巡閱時,已造出輪船四艘,第五艘亦即將完工。至光緒二年(1876),共先後製造出七隻小輪船,其中炮船六隻、鐵甲船一隻,其造船速度約合一年多一隻。

當曾國藩活著的時候,江南製造局由曾、李兩家共管,主要由曾國藩主政;曾國藩死後就基本上歸李鴻章管了,不久,李鴻章就改變了曾國藩的方針。光緒元年,李鴻章開始督辦海軍,他認為江南造船所原材料主要購自外洋,製造工作又非洋員主持不可,與向外國買洋船沒有什麼兩樣,與其自己製造,還不如直接向外國訂購輪船更為迅速便當。於是改變過去的方針,放棄了自己動手試製、逐步提高製造能力的一切努力,改為直接從外國購買船艦。從此江南製造局的造船速度大大放慢下來,至光緒十一年止,近十年間僅造了一艘兵船。此後便由造船改為修理,完全停止了造船業務,直至李鴻章死去為止,再沒有製造過一隻輪船。由此可見,李鴻章從事洋務活動的實際經濟成果雖然比曾國藩大得多,但在思想上卻又後退了一大步,對外國的依賴性

1.《曾文正公奏稿》,第二十七卷,第 7—8頁。《曾文正公手書日記》,同治七年八月十三日。關於恬吉號的航速,曾國藩在《奏稿》中所稱“每一時上水行七十餘裏,下水行一百二十餘裏”,其中的“時”顯然不是現在的“小時”,而是當時的計時單位“時辰”,實際上等於現在的兩小時。這樣,與《手書日記》中的記載 (折合時速 )還是很接近的,應為可信。戚其章《北洋艦隊》(第 11頁 )一書認為“顯然有所誇大”,係因將“每一時”誤抄為“每小時”所致,其推算的結果與曾國藩的奏報還是相差不遠的。

2.同上。

更強了。僅以造船工業為例,按曾國藩的搞法,雖然最後不免遭到失敗,但尚可留下一點工業基礎,培養一點技術力量;照李鴻章的方針,就連這點少得可憐的東西也留不下。

總之,曾國藩由一個著名理學家逐步演變為洋務運動的創始人,是有其深刻的政治和思想原因的。但在此之後,他並沒有完全脫去理學家的故態,割斷同過去的思想聯係,其他方麵姑且不論,僅從他辦洋務的指導思想上看,亦有不少地方是從理學家那裏搬來的。例如,辦理對外交涉堅持“忠信” 1第一的原則,“求富求強”講究“銖積寸累” 2方式等等,實際上都是理學家的那套思想作風、修身方式在洋務活動中的運用。這對曾國藩來說可算是變中有常,萬變不離其宗了。這是曾國藩思想上的又一特點。

近代軍閥的開山鼻祖

曾國藩改革軍製,以募勇替代世兵,固然掃除了綠營風氣,克服了“敗不相救”的弊病,大大提高了湘軍的戰鬥力;但同時卻造成了另一種風氣,使湘軍內部結成死黨,對外呈半獨立狀態,由官勇變成家兵。綜合起來,湘軍有這樣幾個特點:

一、兵員自募,權歸主將。鑒於唐末五代各地藩鎮擁兵自立、割據混戰的教訓,自宋以來,各代統治者皆采取種種措施加強中央集權,防止兵權落到帶兵將領和地方大吏手中,被曾國藩棄之如敝屣的清朝綠營兵調遣之法,就是這類措施之一。清朝綠營兵規定,將領平時各住其府,有事授以兵符,事過各回其府;士兵平時分駐各地,有事臨時抽調,事後各回汛地。這樣,士兵與將領之間、士兵與士兵之間隻有奉命應征的上下級關係和同事關係,別無私情,兵將之間難以互相勾結,士兵之間亦不能結黨營私。故兵為朝廷之兵,將為朝廷之將,共同對朝廷負責,不能形成一個謀求某一派係或家族

《曾國藩未刊信稿》,第 294頁。

薛福成:《庸庵全集·庸庵文編》(以下簡稱《庸庵文編》),首卷,第 34頁。

私利的武裝集團,兵權也就保證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各地帶兵將領不能據為私有。曾國藩改世兵製為募兵製,並規定一軍之權概交統領,大帥不為遙製;一營之權概交營官,統領不為遙製。於是各級弁兵層層選募,進退棄取皆由

長官決定,統領、營官、哨官遂成為大帥的私屬,士兵亦成為營、哨官的私兵。這樣,實際上兵權也就不再為清朝中央政府所有,而逐步落到統兵將帥手中。兵為將有,將為帥有,層層節製,使湘軍變成一個完全掌握在私人手中的武裝集團。

二、軍餉自籌。餉需供應是兵權的標誌,軍隊由誰發餉,兵權就歸誰所

有。以往各地綠營兵皆由清朝中央政府供餉,一切費用出自國庫,兵權也無

疑為國家所有。太平天國革命爆發後,清政府國庫空虛,旗、綠各營餉需已

難以供應,對各地團練和地方武裝就更無力供給了,所以湘軍雖號稱“官勇”,

但國庫卻無力供餉。最初幾個月,湘軍由湖南藩庫供餉,自曾國藩移駐衡州

後,除少數款項是由戶部指撥和外省協濟者外,湘軍的餉需都主要靠自己動

手籌集,事後逐年向清政府報銷。這種報銷隻是走一走形式,開始尚逐筆上報,

由戶部核批,後來就隻報個總數,戶部也不再核查議駁了。自行籌餉的最初

動機不過是為了臨時解決供餉問題,克服清政府財政上的困難,達到鎮壓人

民革命、保住清王朝的目的,不料供餉單位的轉換導致了軍心的轉移。當軍

隊由國庫供餉時,弁兵得到口糧和賞賜後,深感“國恩”和“皇恩”,想著

如何報效“國家”和“皇上”;而當弁兵的糧餉名為公費實則出於將帥的私

恩時,弁兵感恩圖報的對象就隻能是湘軍的統兵將帥和各級官長,而不是國

家了。因而,湘軍名為清王朝的官軍,實際上是統兵將帥的私產。

三、官職私相授受。湘軍弁兵投軍應募,無非為了升官、發財二事,欲

二者兼而有之,則莫如充任統領、營官、哨官並進而謀得實缺。但是,一般

弁兵若能為曾國藩賣命,得個候補官職或虛銜尚不為難,若要得到實際差任

(如統領、分統、營官、哨官 )或實缺 (如清政府設置固定的提督、總兵、副

將、參將等),就全靠統兵將帥的私情,非心腹親信不可了,因為湘軍差任

無須朝廷任命,完全由各級湘軍頭目自行選拔;補授實缺雖必須由朝廷任命,

但主要還是取決於大帥的薦舉。所以這些人得到差任或實缺後,對主子感恩

圖報,誓死效忠,遂上下勾結,結成死黨。這樣,他們名義上是“朝廷命官”,實際上則完全是統兵將帥的私黨,所謂“國家名器”也就成為統兵將帥網羅黨羽、籠絡人心的工具。湘、淮將領自胡林翼、左宗棠、李鴻章起,先後官至督、撫者達幾十人,無一不是由曾國藩一手扶植的,不是他親自保奏,就是由他保奏或委托的人所保奏。他們本來就是通過同鄉、同年、師生、兄弟等私人關係聚攏在一起的,官職私授又使這種私恩私情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擴大,遂逐漸形成一個以曾國藩為首的謀求私利的軍閥政客集團。

四、各樹一幟。由於曾國藩規定,各級軍權概交主將,上級不為遙製,加之各軍各營皆以同鄉、同學、師生、親族等封建關係為組織紐帶,遂使湘軍內部派別林立,結幫拉夥,具有很大的相對獨立性,各營各軍之間更是自相標榜,互不服氣。這樣,整個湘軍就形成一種各樹一幟、力謀獨立的風氣,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湘軍勢力的發展,在內部形成楚勇、左湘軍、曾湘軍、胡湘軍等幾個派係。

楚勇又稱新寧勇,由江忠源創辦,江忠源死後由劉長佑、江忠義分領。劉長佑一支後交劉坤一接統,江忠義死後其軍由江忠朝接統。新寧勇在湘軍係統中資曆最老,亦最早受到清政府的信用。鹹豐三年江忠源即被清政府任命為安徽巡撫,其後繼者劉長佑、劉坤一皆位至督撫。所以這個派係雖然人數不多,勢力不大,但在政治上仍有一定的地位,一直不曾失勢。

左湘軍即由左宗棠統率的一支湘軍,是在王錱老湘營的基礎上演化而成的。湘軍起源於湘勇。湘勇最初被調至長沙集訓時隻有一千多人,分為三營,分別由羅澤南、王錱、鄒壽章三人統帶。曾國藩最初訓練的湘軍主要就是這三個營。後來王錱因與曾國藩意見不合,遂脫離曾國藩的指揮,投到駱秉章門下。曾國藩改革湘軍營製後,王錱仍堅持初製,訓練與作戰亦自成一套,故被稱為老湘營。老湘營由湖南巡撫指揮,湖南藩庫供餉。鹹豐四年曾國藩長沙整軍後再次率軍東征時,老湘營留在湖南鎮壓當地農民的反抗活動,直至鹹豐六年冬才開始出省作戰。在此期間,左宗棠在駱秉章府中任幕僚,大權獨攬,王錱離開曾國藩歸駱秉章,實際上就落到左宗棠的掌握之中。所以這支部隊上上下下皆仰承左宗棠的鼻息,服服帖帖,惟命是從。王錱死後,

老湘軍由張運蘭、王開化分統。鹹豐八年曾國藩再出,張運蘭隨曾國藩赴浙、赴皖,以後長期駐紮皖南。張運蘭離開皖南 (不久死於福建 )後,老湘營分別由劉鬆山、易開俊統帶。鹹豐十年左宗棠奉命回湘募勇,即以王開琳等王

錱舊部為骨幹建立新軍,由王開化統領開赴江西獨立作戰。同治四年,老湘營隨曾國藩北上剿撚,易開俊因故革差,又改由劉鬆山一人統領。同治六年左宗棠赴陝西鎮壓回民起義,奏調劉鬆山隨行。這樣,在老湘營的基礎上就逐漸形成一個獨立的湘軍派係,因由左宗棠一手掌握,故稱左湘軍。以後左宗棠進軍西北、收複新疆主要就是依靠這支部隊。所以它是整個湘軍係統中唯一曾為中華民族做過一件大好事的部隊。

胡湘軍即胡林翼手下的湘軍,亦稱湖北湘軍,是以羅澤南部湘軍為基礎

發展起來的。曾國藩賴以起家的軍事資本主要是楊載福、彭玉麟、塔齊布、

羅澤南四部,尤以羅澤南部最為重要,所以湘軍將領多為羅澤南、王錱舊部。

羅澤南部湘軍起初人數不多,剛出省時隻有二千多人,人數最多時亦隻有

三千五百人,加上普承堯的一千五百名寶勇才五千人。到湖北後,在胡林翼

手裏得到很大發展。鹹豐六年羅澤南被太平軍重創而死,部隊由李續賓接統。

其後胡林翼從太平軍手中奪取武漢、攻陷九江,就主要靠這支部隊。鹹豐八

年李續賓在三河被殲,胡湘軍受到沉重打擊。但由於李續宜部、唐訓方部皆

保存完好,所以李續宜收羅李續賓殘部由自己統一帶領並加以擴充,人數很

快發展到二萬人左右。與此同時,胡林翼又令鮑超仿照羅澤南營製赴湖南募

勇,多隆阿亦仿湘軍營製、營規擴大和訓練部隊,這樣,加上唐訓方、餘際

昌的部隊,湖北總兵力即達四五萬人,精兵猛將盡萃其中,一時成為湘軍主

力。曾國藩在安慶與太平軍決戰取勝,主要靠胡湘軍多隆阿、鮑超兩部苦戰

之力。胡林翼死後,多隆阿西走入陝死於盩厔,李續宜病死湖南,其舊部成

大吉、蔣凝學、蕭慶衍、毛有銘一分為二,成大吉、蔣凝學駐湖北,蕭慶衍、

毛有銘改歸曾國藩指揮,鮑超早在幾年前已歸曾國藩管轄,這樣,胡湘軍實

際上也就不複存在了。在湘軍中曾、胡兩人關係最為密切,胡湘軍的骨幹頭

領羅澤南、李續賓、鮑超等皆為曾國藩舊部,所以形成分而複合的局麵。曾

湘軍前期主要是塔齊布、羅澤南兩軍,中、後期主要是吉字營、老湘營、霆

營等軍,而水師則幾乎始終屬於曾國藩。其中吉字營尤稱嫡係,曾貞幹的湘恒營也並入其中。這支部隊後來擴充至三萬五千人,馬、步、水各營俱全,取代胡湘軍的地位,成為湘軍主力。曾國藩攻陷天京,最後把太平天國革命鎮壓下去,主要靠這支武力。吉字營在安慶與天京燒殺最凶、擄掠最慘,是湘軍中最貪婪的一支,也是在戰爭中罪惡最大、撈取名利官位和江南財富最多的一支。這幾支湘軍不僅相互之間各不統屬,即曾國藩亦不能對任何一支直接指揮。同時,它們不僅組織上各自獨立,且營製、營規亦有差別,即發餉標準亦不盡相同,例如鮑超的霆營,其餉章標準就較他部為低 1,這在綠營中都是沒有的,亦反映出湘軍內部各行其政的情況。

五、隻論事寄輕重,不論品秩尊卑。曾國藩為了鼓勵弁兵為他賣命,除用高餉金招引外,還廣賜翎頂,濫保虛銜,以至到了後期,湘軍中不少營、哨官都已升為提、鎮大員,至於副、參、遊擊就更數不勝數了。但曾國藩保奏實缺和任命統領、分統、營、哨等職,並不僅根據其資曆和戰功,主要還是根據關係的親疏和能力的大小。這樣就發生了一個很大的矛盾:有的人參軍很久,多次立功,已保至提、鎮、副、參,仍為營、哨或士兵;有的人則從軍不久,僅保至從九品,卻已被任命為分統。這樣究竟誰服從誰呢 ?曾國藩為了保證軍事指揮係統的堅強有效,就在湘軍中規定了一條原則:隻論事寄輕重,不論品秩尊卑。意思是,不管積功擢至幾品官員,哪怕已保至一、二品提、鎮大員,隻要在軍中仍處營、哨之位,就必須絕對服從統領、分統的命令,即使他們隻是從九品。最能夠說明這個問題的是左宗棠對吳士邁殺朱德樹一案的處理。朱德樹在湘軍中資曆較深,被殺前已保至記名總兵、處州鎮實缺遊擊,官至二品,大約因為不是左宗棠的心腹親信而僅充任營官。

1.湘軍營製除王錱老湘營與他部不同外,多隆阿、鮑超兩軍亦與他軍有差別。曾國藩所定營製每營五百人,每哨八棚,每棚十一人。而多隆阿部每哨九棚,鮑超部每營六百人,每棚十人,其內部組成辦法也有所變動。湘軍餉章每勇月餉四兩二錢,鮑超霆軍每勇月餉四兩,後來在皖北招募的淮勇和在皖南招募的皖勇概為月餉三兩九錢。收編太平軍叛徒而成立的春字營、盛字營、平字營、建字營等則隻有三兩六錢,“尚有不及三兩者”。另外,營規雖係昔年所定,“亦有不盡遵者”(見《曾國藩未刊信稿》,第 16頁;《曾文正公批牘》,第三卷,第 12頁;《曾文正公書劄》,第二十八卷,第

23、31頁)。369

吳士邁因得到左宗棠的賞識被任命為統領,因乏戰功,僅保至員外郎銜中書科中書,秩從七品。同治九年,左宗棠命吳士邁率馬步七營赴陽一帶增援李輝武,圍剿回民起義軍。朱德樹所帶馬隊營為七營之一。吳士邁不懂軍事,曾多次指揮失誤,深恐朱德樹瞧不起自己;又以指揮不力,與朱德樹意見分歧,久已懷恨在心,圖謀報複。一次,朱德樹為援救危在旦夕間的李輝武,臨時改變作戰計劃,未能按時到達吳士邁所指定的作戰位置,結果李輝武雖被救脫險,而回民起義軍亦因而得以脫身東走。吳士邁憤恨已極,以為朱德樹故違將令,輕視自己,遂不顧眾人的勸阻,立斬朱德樹於軍前,借以立威。第二年朱德樹的親屬向都察院控告吳士邁以七品官枉殺二品大員之罪。清廷令左宗棠查處。左宗棠複奏稱,吳士邁殺朱德樹實為“統領以違令殺營官,非中書殺總兵也”1。不過,朱德樹違令當由吳士邁稟知左宗棠,由左宗棠上奏參劾,不應擅自殺死。因而吳士邁僅有擅殺的過錯,並無枉殺之罪。左宗棠申明自己的理由說,“軍事以號令為重,令進則進,令止則止,統領以之鈐束營官,營官以之鈐束哨官、什長,哨官、什長以之鈐束兵勇,違者得以軍法治之”,“自統領以至營、哨,節節相製,然後驅之出入生死之地而不搖。軍興以來,製兵不足用,各省皆募勇丁殺賊。勇丁積功擢至提、鎮、副、參、遊者不可數記”。因而“軍營體製隻論事寄輕重,不論品秩尊卑。有保至提、鎮而仍當哨官、什長,保至副、參、遊而仍充親兵、散勇者;有在他軍充當統領而在此軍充當營官、在他軍充當營官而在此軍充當統領者。時地既殊,勢分即異。當統領者必節製營、哨,當營、哨者必受節製於統領,固無他說也”2。這些話雖出自左宗棠之口,而這種大別於綠營的體製卻是由曾國藩所首創,不過越到後期這個問題越突出罷了。這樣一來,所謂朝廷“名器”就變成無足輕重的東西,還頂不上長官的一句話。湘軍中實行這種體製的結果,久而久之,就在弁兵中養成一種觀念:什麼朝廷,什麼國家,什麼官秩尊卑、級別高低,統統都是沒用的東西,可以不去理睬;隻有長官的意誌、長官的喜怒好惡才是最重要的,應該特別留意的。

《左文襄公全集·奏稿》,第三十九卷,第 2頁。

同上,第三十九卷,第 2—3頁。

六、各尊其長。由於以上原因,在湘軍中便養成一種風氣,除非招募、選拔過自己的頂頭上司,其他人無論官職大小、地位高低,皆拒不從命。所以不僅湘軍以外的人無法進行指揮,即使湘軍內部亦必須節節鈐束,層層下令,任何人難以越級指揮下級部隊。至於不同派係之間更是如此,江家軍非江姓兄弟不能管帶,劉家軍非劉姓人不能指揮,湘軍各軍則非曾國藩統轄不可,他人無法鈐束。王闓運所說的“福興 (原西安將軍,奉命增援江西 )等征調置不訾省,得國藩一紙千裏赴急” 1,就是指的這種情況。但曾國藩可以指揮各個統領,卻不能直接指揮各個分統和營官,如若有事,非通過各個統領不可;即使曾國荃的部隊,隻要曾國荃在營,曾國藩就不能越級指揮。至於淮軍將領,對曾國藩的命令更是陽奉陰違,前麵已經講過,這裏就無須重複了。再如江忠義死後,原來由他統帶的精捷軍,就因軍中再沒有其他江姓兄弟而無人可任統領,因而不能作戰。曾國藩既不能直接指揮,又不能改任他人,隻好請江忠源的弟弟江忠朝千裏迢迢,由湖南趕赴江西接統這支部隊。還有一個是關於程學啟改變號服的例子。程學啟原為太平軍將領,投降湘軍後被任命為開字營營官,歸曾國荃管轄。同治元年程學啟奉命隨李鴻章赴上海,隨即改為淮軍,由李鴻章指揮。但開字營穿的仍是昔日湘軍的號服,與淮軍很不一致。曾國藩為統一起見,致信程學啟,要他改穿淮軍號服。這本來是件小事,而程學啟卻不肯從命,複信聲稱“必待沅帥 (即曾國荃 )緘諭,乃敢改換”。對於程學啟的這種做法,曾國藩事後大加讚揚,說“亦足見其不背本矣”2。可見湘軍內部的上下級關係,完全是一種主人與奴才的關係,而且都是曾國藩一手倡導的。他剿撚時不能指揮淮軍各將,致使作戰失利,不得不中途改由李鴻章接任,這對他來說真可謂作繭自縛,自作自受。

七、各護其長。這種風氣根源於各級軍官自行選募所部弁勇的製度,是湘軍一開始就存在的。左宗棠曾以讚賞的口吻描述塔齊布部下拚命救護其官長的情形:“即如塔三兄 (指塔齊布 )之撫標,尋常除謾罵以外無一長,而此次湘潭之捷,因主將偶爾不見,即相與痛哭尋覓,入群賊中若無人者,亦可

1.王闓運:《湘軍誌》,第四卷,第 11頁。

2. 《曾文正公家書》,同治元年三月初八日。

想其心之固結矣。 ”1這本是曾國藩改革軍製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他所求之不得的。然而卻由此產生了另一弊病,即凡不是招募和選拔自己的軍官擔任指揮,打起仗來就棄置不顧,致使湘軍將領皆不敢帶領別人招募的部隊打仗,一旦指揮易人,軍隊就必須重新改組,否則不能作戰。鹹豐十年蕭翰慶奉命增援江浙時,就是由於對原屬別人的部隊未加改組,以至士兵臨陣逃潰,不顧主將,送掉了自家性命。事後曾國藩時時引以為戒,他在給張芾的信中說:“蕭輔丞 (翰慶字 )遽爾殉難,深可憫惜。……韋營 (指叛徒韋俊所統部隊 )是其所統之部,訓營 (原屬唐訓方統帶,唐訓方赴湖北糧道任,改由何紹彩接統 )非其所招,曩所以剖晰於左右者,深知訓營不顧蕭守也。 ”2於是在湘軍中就產生了另一條原則:一旦統領、分統或營官戰死 (或革職、病退等),其所統部隊一般要予以解散,由新指揮官前去挑選;或整軍、整營重新改組,選中者改換門庭,投靠新主子,餘者遣送回籍。例如,吳國佐因與張運蘭不和而被曾國藩借故斥退,對他的幾營士兵就是這樣處理的。又如攻打天京時充任頭隊的朱洪章,就是塔齊布死後歸屬周鳳山,周鳳山敗後歸屬畢金科,畢金科死後被挑入吉字營任營官,先後數易其主,才歸隸曾國荃部下的。這樣一來,就使湘軍中各護其長的風氣更進一步得到鞏固和發展,臨陣各護其長,唯恐頭頭死去部隊改組,使自己地位降落,影響未來的前程,或竟遣散回籍,從此失去升官發財的機會。也就是說,其保護長官的動機不僅出於最初招募時的私恩私情,還受到其後共同利害關係的製約。正像王闓運所說的那樣:“從湘軍之製,則上下相維,將卒親睦,各護其長。其將死,其軍散;其將存,其軍完。豈所謂以利為義者耶 ?” 3所謂“以利為義”,就是指這種風氣與其背後隱藏著的現實利益的關係。這兩種因素相互促進、惡性循環的結果,使整個湘軍乃至每軍、每營、每哨實際上都成為以本部長官為核心的謀求私利的武裝集團,對內結成死黨,對外力謀獨立,從全體弁兵到各個組成部分、各級作戰單位都變成私人武裝,家兵家將,層層兵權都落入私人手中,

1.《左文襄公全集·書牘》(以下簡稱《左文襄公書牘》),第二卷,第 20頁。

2. 《曾文正公書劄》,第十一卷,第 30頁。

3.王闓運:《湘軍誌》,第十五卷,第 8頁。

再不像旗、綠營兵那樣為清朝最高統治者所有了。王闓運所說的“冒死之將,汩廉捐恥,日趨於亂”1,正是指的這種情況。

八、私誼至上。維係湘軍的紐帶除政治、軍事、經濟、思想等因素外,還有同鄉、同年、同事、師生、親友、兄弟等封建關係。不僅在戰場上,士兵與下級軍官間靠這種關係達到相互援救的目的,而且在政治上,在籌餉、調兵以及處理所有一切問題上,各統兵將帥或統領之間,都采取私誼至上的原則,而把上級的命令、同級的公文,乃至清朝皇帝、慈禧太後的諭旨,都看作次要的東西。所以湘軍統兵將帥之間每欲奏請一事,凡涉及他人者,必先函商妥當後再行啟奏;否則不僅達不到目的,反而會把關係弄僵,使事情更難辦。曾國藩對此解釋說:“蓋楚軍 (即湘軍 )向來和衷之道,重在函商,不重在奏請也。 ”2左宗棠進攻浙江時深感兵力不足,欲奏調蔣益澧由廣西赴援浙江,曾國藩讓他先去信與劉長佑商定後再行具折奏調 (時蔣益澧正隨同劉長佑在廣西作戰)。曾國藩在信中向左宗棠解釋這樣做的必要性說:“薌泉(蔣益澧字 )之能來與否,全視乎蔭渠中丞之堅留與否。閣下與蔭渠為道義金石之交,如能屢函商定,然後以一片奏定,乃為妥善。否則,諭旨俞允而蔭公不許,仍屬無益。去年奏調蕭軍幾成嫌隙,可以鑒也。”3左宗棠依計而行,果然奏效,劉長佑很快將蔣益澧派往浙江,助左宗棠一臂之力。可見在湘軍將帥的心目中,堂堂朝命遠不如一紙私函;而且一旦有人違反這一原則,即會惱羞成怒,拒不接受,甚至結下私仇,不通音訊。

對於曾國藩的這一套搞法以及由此引起的軍營風氣的變化,當時並不是沒人看出問題。反對曾國藩的人中,例如具有豐富曆史知識的祁藻和彭蘊章等,就深恐湘軍將來成“尾大不掉”之局,力圖預為防範。這種顧慮並非完全出於偏見或僅僅是由於“有學無識”。清政府對這些問題也不是看不出來,鹹豐皇帝聽到“某相國”的幾句話即馬上收回成命,不讓曾國藩署理湖北巡撫,其後又遲遲不願將地方大權交給曾國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於維護清朝體

1. 王闓運:《湘軍誌》,第十五卷,第 8頁。

2. 《曾文正公書劄》,第十八卷,第 45頁。

3.同上,第十三卷,第 42頁。

製的考慮。但隨著戰爭的發展,清王朝賴以生存的所謂“經製之兵”相繼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