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講“正名”隻是要把社會上已經通行的名,用國家法令製定;製定之後,不得更改。他說:
故王者之製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誌通,則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愨,愨則易使,易使則功(功舊作公,今依顧千裏校改)。其民莫敢為奇辭以亂正名,故一於道法而謹於循令矣。如是,則其跡長矣。跡長功成,治之極也。是謹於守名約之功也。(《正名》)
但是
今聖王沒,名守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皆亂。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於舊名,有作於新名。(《正名》)
“循舊名”的法如下:
後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散名之加於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遠方異俗之鄉,則因之而為通。(《正名》)
荀子論“正名”,分三步,如下:
(一)所為有名。
(二)有緣有同異。
(三)製名之樞要。
今分說如下:
(一)為什麼要有“名”呢 荀子說:
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互紐(此十二字,楊注讀四字一句。王校仍之。今從郝懿行說讀六字為句。互舊作玄,今從王校改)。貴賤不明,同異不別。如是,則誌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
這是說無名的害處。例如我見兩物,一黑一白,若沒有黑白之名,則別人盡可以叫黑的做白的,叫白的做黑的。這是“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互紐”。又如《爾雅》說:“犬未成豪曰狗”;《說文》說:“犬,狗之有縣蹄者也。”依《爾雅》說,狗是犬的一種,犬可包狗。依《說文》說,犬是狗的一種,狗可包犬。
這也是“異物名實互紐”之例。荀子接著說:
故知者為之分別,製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貴賤明,同異別,如是,則誌無不喻之患,事無困廢之禍。此所為有名也。
此處當注意的是荀子說的“製名以指實”有兩層用處:第一是“明貴賤”,第二是“別同異”。墨家論“名”隻有別同異一種用處。儒家卻於“別同異”之外添出“明貴賤”一種用處。“明貴賤”即是“寓褒貶,別善惡”之意。荀子受了當時科學家的影響,不能不說名有別同異之用。但他依然把“明貴賤”看作比“別同異”更為重要。所以說“上”以明貴賤,“下”以別同異。
(二)怎樣會有同異呢 荀子說這都由於“天官”。天官即是耳、目、鼻、口、心、體之類。他說:
凡同類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
這就說“同”。因為同種類同情感的人對於外物所起意象大概相同,所以能造名字以為達意的符號。但是天官不但知同,還能別異。上文說過“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天官所感覺,有種種不同。故說:
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奇聲以耳異;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鬱腥臊灑酸奇臭以鼻異;疾養熱滑鈹輕重以形體異;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以心異。心有征知(有讀又。此承上文而言,言心於上所舉九事外,又能征知也)。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謂之不知。此所緣而以同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