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則誅賞予奪從君心出。然則受賞者,雖當,望多無窮;受罰者,雖當,望輕無已。君舍法,以心裁輕重,則同功殊賞,同罪殊罰矣。怨之所由生也。
這是說人治“以心裁輕重”的害處。《慎子》又說:
法雖不善,猶愈於無法。所以一人心也。夫投鉤以分財,投策以分馬,非鉤策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美,得惡者不知所以惡。此所以塞願望也。
這是說客觀的法度可以免“以心裁輕重”的大害。此處慎子用鉤策比“法”,說法之客觀性最明白。此可見中國法治主義的第一個目的隻要免去專製的人治“誅賞予奪從君心出”的種種禍害。此處慎到雖隻為君主設想,其實是為臣民設想,不過他不敢說明罷了。儒家雖也有講到“法”字的,但總脫不了人治的觀念,總以為“惟仁者宜在高位”。(孟子語,見《離婁篇》)慎到的法治主義首先要去掉“建己之患,用知之累”:這才是純粹的法治主義。
慎到的哲學根本觀念——“棄知去已而緣不得已”——有兩種結果:第一是用無知的法治代有知的人治,這是上文所說過了的。第二是因勢主義。《天下篇》說:“選則不遍,教則不至,道則無遺者矣。”慎子也說:
天道因則大,化則細(因即《天下篇》之“道”,化即《天下篇》之“教”)。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為也。化而使之為我,則莫可得而用。……人人不得其所以自為也,則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為,不用人之為我,則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謂因。
這是老子、楊朱一支的嫡派。老子說為治須要無為無事。楊朱說人人都有“存我”的天性,但使人人不拔一毛,則天下自然太平了。慎到說的“自為”,即是楊朱說的“存我”。此處說的“因”,隻是要因勢利用人人的“自為”心(此說後來《淮南子》發揮得最好。看本書中卷論《淮南子》)。凡根據於天道自然的哲學,多趨於這個觀念。歐洲18世紀的經濟學者所說的“自為”觀念(參看亞丹·斯密《原富》[今一般譯為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部甲第二篇),便是這個道理。
上文引《天下篇》說慎到的哲學道,“推而後行,曳而後往;若飄風之遠,若羽之旋,若磨石之隧”。這也是說順著自然的趨勢。慎到因勢主義,有兩種說法:一種是上文說的“因人之情”;一種是他的“勢位”觀念。《韓非子·難勢篇》引慎子道:
慎子曰:“飛龍乘雲,騰蛇遊霧。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螾蟻同矣,則失其所乘也。賢人而詘於不肖者,則權輕位卑也。不肖而能服於賢者(適按服字下之於字係衍文,後人不通文法,依上句妄加者也),則權重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吾以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於風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於眾也。堯教於隸屬而民不聽,至於南麵而王天下,令則行,禁則止。由此觀之,賢智未足以服眾,則勢位足以任賢者也。”
這個觀念,在古代政治思想發達史上很是重要的。儒家始終脫不了人治的觀念,正因為他們不能把政權與君主分開來看,故說:“徒法不能以自行。”又說:“惟仁者宜在高位。”他們不知道法的自身雖不能施行,但行法的並不必是君主乃是政權,乃是“勢位”。知道行政法所靠的是政權,不是聖君明主,這便是推翻人治主義的第一步。慎子的意思要使政權(勢位)全在法度,使君主“棄知去己”,做一種“虛君立憲”製度。君主成了“虛君”,故不必一定要有賢智的君主。荀子批評慎子的哲學,說他“蔽於法而不知賢”,又說“由法謂之,道盡數矣”。(《解蔽篇》)不知這正是慎子的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