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古代哲學的終局(4)(3 / 3)

今有構木鑽燧於夏後氏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然則今有關堯舜禹湯武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是以聖人不務循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五蠹》)

韓非的政治哲學,隻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八個字。所以說:“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又說:“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他有一則寓言說得最好: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複得兔。……

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五蠹》)

後人多愛用“守株待兔”的典,可惜都把這寓言的本意忘了。韓非既主張進化論,故他的法治觀念,也是進化的。他說:

故治民無常惟治為法。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時移而治不易者亂。(《心度》)

韓非雖是荀卿的弟子,他這種學說卻恰和荀卿相反。荀卿罵那些主張“古今異情,其所以治亂者異道”的人都是“妄人”。如此說來,韓非是第一個該罵了!其實荀卿的“法後王”說,雖不根據於進化論,卻和韓非有點關係。荀卿不要法先王,是因為先王的製度文物太久遠了,不可考了,不如後王的詳備。韓非說得更暢快:

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複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審堯舜之道於三千歲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故明據先王必定堯舜者非,愚則誣也。(《顯學》)

“參驗”即是證據。韓非的學說最重實驗,他以為一切言行都該用實際的“功用”作試驗。他說:

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彀者也。夫砥礪殺矢,而以妄發,其端未嚐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謂善射者,無常儀的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逄蒙不能必中者,有常儀的也。故有常儀的則羿、逄蒙以五寸的為巧。無常儀的則以妄發之中秋毫為拙。今聽言觀行,不以功用為之的彀,言雖至察,行雖至堅,則妄發之說也(《問辯》。舊本無後麵三個“儀的”,今據《外儲·說左上》增)。

言行若不以“功用”為目的,便是“妄發”的胡說胡為,沒有存在的價值。正如《外儲說·左上》舉的例:

鄭人有相與爭年者,[其一人曰:“我與堯同年。”](舊無此九字,今據馬總《意林》增)其一人曰:“我與黃帝之兄同年。”訟此而不決,以後息者為勝耳。

言行既以“功用”為目的,我們便可用“功用”來試驗那言行的是非善惡。故說:

人皆寐則盲者不知;皆嘿則喑者不知。覺而使之視,問而使之對,則喑盲者窮矣。……明主聽其言必責其用,觀其行必求其功,然則虛舊之學不談,矜誣之行不飾矣。(《六反》)

韓非的“功用主義”和墨子的“應用主義”大旨相同,但韓非比墨子還要激烈些。他說:

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斬敵者受上賞,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祿,而信兼愛之說(兼舊誤作廉);堅甲厲兵以備難,而美薦紳之飾;富國以農,距敵恃卒,則貴文學之士,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國貧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簡其業而遊於學者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且世之所謂賢者,貞信之行也。所謂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難知也。今為眾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難知,則民無從識之矣。……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則緩者非所務也。今所治之政,民間之事,夫婦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論,則其於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務也。……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聽其言;賞其功,必禁無用。(《五蠹》)

這種極端的“功用主義”,在當時韓非對於垂亡的韓國,固是有為而發的議論。但他把一切“微妙之言”“商管之法”“孫吳之書”都看作“無用”的禁品。後來他的同門弟兄李斯把這學說當真實行起來,遂鬧成焚書坑儒的大劫。這便是極端狹義的功用主義的大害了(參看第八篇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