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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題記

序《人物誌》後

重刻《人物誌》跋

略述劉邵《人物誌》

讀《人物誌》識人三經人物誌“識人三經”之一人物誌人物誌附錄文寬夫《題記》

右《人物誌》三卷、十二篇,魏劉邵撰。案隋唐經籍誌,篇第皆與今同,列於名家。十六國時,敦煌劉昞重其書,始作注解。然世所傳本多謬誤。今合官私書校之,去其複重附益之文,為定本。內或疑字無書可證者,今據眾本皆相承傳疑難,輒意改雲。邵之敘五行曰,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遍檢書傳,無明砭之證。案字書,砭者以石刺病,此外更無他訓。然自魏晉以後,轉相傳寫,豕亥之變,莫能究知,不爾則邵當別有異聞,今則亡矣。愚謂明砭都無意義,自東晉諸公草書啟字為然。疑為簡暢而明啟耳。文寬夫題。宋庠《跋》

劉邵,字孔才,廣平邯鄲人也。據今官書,魏誌作勉劭之劭,從力,他本或從邑者,晉邑之名。案字書此二訓外,無他釋,然俱不協孔才之意。說文則為邵,音同上,但召旁從耳,訓高也,李舟切訓美也,高美又與孔才義符。楊子法言曰,周公之才之邵,是也。今俗寫法言亦作邑旁邵,蓋力乃文近易訛,讀者又昧偏傍之別,今定從邵雲。建安中為計吏、詣許。太史上言正旦當日蝕。邵時在尚書令荀彧所,坐者數十人。或雲當廢朝,或雲宜卻會。邵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猶占水火錯失天時。禮記曰,諸侯旅見天子,及門 不得終禮者四,日蝕在一。然則聖人垂訓,不為變豫廢朝禮者,或災消異伏,或推衍謬誤也。”彧善其言,敕朝會如舊,日亦不蝕。魏黃初中,為尚書郎、散騎侍郎。受詔集五更群書,以類相從,作皇覽。後與議郎庾嶷、荀詵等 ,定科令,作《新律》十八篇 ,著《律略論》。遷散騎常侍。嚐作《趙都賦》,明帝美之。詔邵作《許都》、《洛都賦》。時外興軍旅,內營宮室,詔作二賦,皆諷諫焉。景初中,受詔為都 官考課,邵作七十二條,及略說一篇。又以謂宜製禮作樂,以移風俗。著《洛論》十四篇。正始中,執經講學,賜爵關內侯。凡所撰述,《法論》、《人物誌》之類百餘篇。卒,追贈光祿勳。詔書博求眾賢。散騎侍郎夏侯惠上疏、盛稱邵才。史臣陳壽亦曰邵“該覽學籍,文質周洽”雲。

劉昞,字延明,敦煌人也。年十四,就博士敦瑀。瑀弟子五百餘人,通經業者八十餘人。瑀有女始笄,妙選良偶,有心於昞。遂別設一席,謂弟子曰:“吾有一女,欲覓快女婿,誰坐此席者,吾當婚焉。”昞遂奮坐,神誌湛然。曰:“昞其人也。”瑀遂以女妻之。昞後隱居酒泉,不應州郡命。弟子受業者五百餘人。李暠據涼州,征為儒林祭酒從事郎。暠好尚文典,書史穿落者,親自補葺。昞時侍側,請代其事。暠曰:“躬自執者,欲人重此典籍,吾與卿相遇,何異孔明之會玄德。”遷撫夷護軍,雖有政務,手不釋卷。暠曰:“卿注記篇籍,以燭繼晝,白日且然,夜可休息。”昞日:“朝聞道,夕死可矣,不知老之將至,孔聖稱言。昞何人斯,敢不如此。”昞以三史文繁,著《略記》百三十篇,八十四卷,《敦煌實錄》二十卷,《方言》三卷,《靖恭堂銘》一卷,注《周易》、《韓子》、《人物誌》、《黃石公三略》,行於世。沮渠蒙遜平酒泉,拜秘書郎,專管注記。築陸沈觀於西苑,躬往禮焉。號玄處先生。學徒數百,月致羊酒。牧犍尊為國師,親自致拜,命官屬以下皆北麵為業。魏太武平涼州,士庶東遷,夙聞其名,拜樂平王從事中郎。後思歸,道病卒。

以上並案邵、昞本傳,刪取其要雲。廣平宋庠記。王三省《序〈人物誌〉後》

餘嚐三複《人物誌》,而竊有感焉。夫人德性資之繼成,初末始有異也,而終之相去懸絕者,醇駁較於材,隆汙判諸習。曰三品,曰五儀,胥是焉,而賢不肖殊途矣。是以知人之哲,古人難之。言貌而取人者,聖人弗是也,茲劉邵氏之有以誌人物也乎。修己者,得之以自觀。用人者,持之以照物。烏可廢諸。然用舍之際,人材之趨向由之,可弗慎乎。精於擇,而庸適其能;篤於任,而弗貳以私。則真材獲用,大猷允升矣。其或偏聽眩誌,而用不以道,動曰才難。吾恐蕭艾弗擇,魚目混珍也。左馮翊王三省識。鄭旻《重刻〈人物誌〉跋》

劉邵《人物誌》凡十二篇,辨性質而準之中庸,甄材品以程其職任。事核詞章,三代而下,善評人品者,莫或能逾之矣。邵生漢末,乃其著論體裁,然有荀卿、韓非風致,而亹亹自成一家言。即九征八則之論,質之孔孟觀人之法,唐虞九德之旨,自有發所未發者。後世欲辨官論材,惡可以不知也。顧其書獲見者少,又脫落難讀。大中丞真定梁公,持節鉞拊鎮中州,熊車所蒞,吏稱民安,爰覓善本,加訂正,刻之宋郡,用以傳之人人,授簡屬吏旻綴一言於末簡。旻得卒業,反複流業篇、國體、器能之說,深有味乎其言之也。今中丞公厲風俗,正天下,謀廟勝,三材允兼,至其振策群吏,惟器所適,靡不奮力展采,兢兢罔敢怠遑,總達眾材至矣。異日秉鈞當軸,將使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知人安民之道,拭目身親見之。邵之誌,何幸獲酬於公哉,刻成輒忘固陋,書識刻之歲月,覽者當知言之非佞雲。

隆慶六年壬申,仲夏之吉,歸德府知府揭陽鄭旻謹書。略述劉邵《人物誌》

錢穆

今天我要約略講一部將兩漢學術思想開辟到另一新方向之書,此即劉邵之《人物誌》。此書僅有兩卷、十二篇。劉邵之時代已下至三國,此書以前向少為人注意;直至最近,始有提及。我們一看其書名,即知此書是專討論人物的。我嚐謂中國文化傳統特別注重於人文主義,因此,也特別著重於講人物。如在《論語》中,即曾批評自堯舜以下直到孔子當時之各類人物;《孟子》書亦然。中國人一向甚重視對人物之批評,此乃中國思想一特點。

因講政治教化皆需人。在漢代,政府用人必以讀書人為條件;讀書必以通經為條件;非讀書通經即不得從政。此在孔孟當時,可謂僅存有此一理想;而到漢代,卻已真在製度上實現了。政教合一,政治上之人物即是學術上之人物,此項製度,可謂是根據了經學中之最高理論而來。但後來漢代亦趨衰亂,終至於不可收拾,此中原因何在,豈不深值時人猛省?在漢代開始時,講黃老無為,但亦須有理想適合人來推行,不是隨便講黃老學的都能勝任愉快。為何到東漢末年,產生了黃巾、董卓之亂 ,終於導致三國分裂?不容得當時人不覺悟到政治上之失敗其理由即因於政治上用人之不夠理想。故退一步先從人物方麵作研究,庶可希望在政治上能用到合理想、合條件之人。此亦可謂是一個反本窮源的想法。劉邵《人物誌》即根據此一時代要求而寫出。

《人物誌》主要在討論人物。“物”是品類之義。將人分成許多品類,遂稱之為“人物”。西方人常依職業或知識來分人物,如宗教家、醫生、律師、或某類專門學者,這些都從外麵職業知識分。中國人卻重在從人之內麵品性道德分。此一態度,顯然與西方不同。中國人向來看重人的道德、性情,如論語中講“仁、孝”、講“聖、賢”、講“君子、小人”,此等皆是道德上字眼。漢人最講求道德,及漢代中央政府崩潰後,曹操卻提出了新鮮口號,他說:“治天下,平時尚德行;有事尚功能。”他把才幹看重在德行之上。若論曹孟德自己,就其道德論,實在太差了;然其人甚能幹,正是亂世之奸雄。在此一風氣下,更激起有思想者之鄭重注意,於是方有劉邵《人物誌》之出現。

孟子曾雲:“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孔子亦曾說過:“道不行,乘桴浮於海。”又說:“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從個人立場講:當世界陷於絕望時,隻有退避一旁,采明哲保身之一法。但自另一方麵講:世道否塞,終需要物色人才來扭轉此局麵。劉邵寫《人物誌》,並非站在私人立場著想,而是站在政府立場著想。他的意誌是積極的,非消極的。因此他衡評人物,一講德性,一重才能,務求二者兼顧。換言之:衡評人物,不能不顧到其對當時人群所能貢獻之功利一方麵。若要顧到人群功利,即需講才智。若無才智,如何能在此社會上為人群建立起功利?故劉邵《人物誌》極重人之才智。但也並未放棄道德。而他書裏,也並未提到隱淪一流,這是此書一特點。

今問人之才智何由來?劉邵以為人之才智乃來自自然,此即所謂“人性”,孟子亦是本“才”以論性。當三國時,才性問題成為一大家愛討論的問題。因在東漢時,社會極重“名教”,當時選舉孝廉,孝廉固是一種德行,但亦成了一種“名色”。當時人注重道德,教人定要作成這樣名色的人,教人應立身於此名色上而再不動搖,如此則成為“名節”了。惟如此推演,德行轉成從外麵講。人之道德,受德目之規定,從性講成了“行”,漸漸昧失了道德之內在本原。現在世局大壞,人們覺得專講當時儒家思想,似乎已不夠;於是又要將道家思想摻入,再回到講自然。認為人之才能,應來自自然。但一講到自然,又會牽連講到鄒衍一派之陰陽家言。在先秦以前,各家思想本可分別來講;但漢以下各家思想已漸彙通,不能再如先秦般嚴格作分別。當時人把自然分成為“金、木、水、火、土”五行,人性亦分別屬之。即如近代命相之說,也仍把人分“金性”、“木性”等。當時人把儒家所講仁、義、禮、智、信配入五行,變成了五性。那一性的人,其所長在何處,如:木性近仁、金性近義等。直到宋代理學家們,也還作如此的分別。

但劉邵《人物誌》並不看重那些舊德目,他書中提出了許多新意見。他說“人才大概可分為兩等:一是“偏至之材”,此乃於一方麵有專長者,如今稱科學家、藝術家等。在劉邵說來應都屬此偏至之一類。第二是“兼材”,即其材不偏於一方麵,而能有兼長者,依近代人觀念,其人果是一文學家,若定要同時兼長科學,豈不甚難?然此等本屬西方人側重職業與知識的分法,中國人則不如此看人。人品不以知識、職業作分別。今天的我們,都已接受了西方人說法,多將人分屬於某項知識、某項職業之下,乃對劉邵所提兼材一項,驟難了解。

我們試再就此講下:劉邵在《人物誌》中將人分成十二“流”,中國人所謂流品,亦即是品類之義。此十二流乃依其人之性格言。人之“才”皆自其“性”來。如有人喜講法律;有人喜臧否人物;有人善文辭。此皆所謂才性不同。劉邵所分十二類中之第一類,稱為“清節家”。他說如吳季劄,齊晏嬰等是。因此類人稟此性,便宜做此類事,即其才之專長在此也。其第二類稱“法家”。此非指先秦諸子中之法家學派言。法家學派指的是一套思想;而劉邵所指則是某一類人之性格。如管仲、商鞅等,此一類人,性喜講法律製度,因此其才亦於此方麵見長。第三類稱為“術家”。如範蠡、張良等是。因於人性不同,而其所表現之才能亦不同。如:管仲、商鞅,他們每能建立一套製度或法律,然遇需要權術應變處,即見他們之才短。

前三類皆是所謂“偏至之材”。但亦有其人不止在某一類事上有用,而其才可多方麵使用者。此所謂“兼材,”即其才不限於某一方麵、某一類事。劉邵言:如此之人,即具兼材之人,乃可謂之“德”。依照劉邵如此說來,“德”自在“才”之上。但其所用德字之涵義,顯與指仁、義、禮、智為德者有辨。劉邵又謂:若其人又能“兼德”,此種人則可謂之“聖人”。故劉邵心中之聖人,應是一全才之人,至少應是一多才之人。劉邵主張在偏至之才之上,更應注重兼材,此種人始是有德;如曹操不可托以幼主;而諸葛孔明則可以幼主相托。此因孔明兼有清節之才;而曹操不能兼。若照我們普通說法:隻說曹操無道德;依劉邵講法,即論其人有無此類之材,或說是否具有此一方麵之性格。此乃劉邵思想之獨特處。

劉邵又謂:若“兼德而至”,謂之“中庸”。此處所謂之中庸,亦不同於儒家所謂之中庸。劉邵之所謂中庸者,實是兼備眾才,使人不能以一才目之,甚至不能以兼才目之。因此劉邵將人物分為三類,即:“聖人”、“德行”與“偏 材”。中庸則是聖人。複下有“依似”,此乃勉強學之於人,而並非出自其人之本性者。此下又有“間雜”與“無恒”。如其人今日如此,明日又不如此,便是間雜、無恒。“依似”與“無恒”,皆不從其人之本性來,隻從外麵強學,故有此弊。蓋因東漢重名教,人漸向外效慕,劉氏特加矯正。然劉邵仍將“德行”置於才智之上。他的意見:德行應由內發,而仍必兼有才智。謂基本原乃出於人之天性,因此主張要“觀人察質”。他意謂:要觀察一個人,必注重觀察其性格。此處察質之“質”字,其涵義獨不止是“性質”義,且兼有“體質”義。直至今日論人,猶不相骨、相麵之說,此即觀人之體質也。其人或厚重、或輕薄、或謹慎、或粗疏,皆從其人之體質與性質來。此種意見,實亦流傳迄今,仍為一般人所信奉。

但“觀人察質”更有一重要處。劉邵說:看人“必先察其平淡,而後求其聰明。”此兩語實有深意。若論聖人,本即是一聰明人,目能視,耳能聽,所視所聽又能深入玄微,這便是其人之聰明。又如同讀一書,各人所得不同,此即其人之聰明不同。聖人便是聰明之尤者。但在看一人之聰明之外,更應察其性格之能平淡與否。此語中極涵深義。從前儒家多講仁、義、禮、智、信,把美德漸講成了名色;至劉邵時便不再講此,轉移重點,來講人之性格與其用處。人之性格與其用處之最高者,劉邵謂是“平淡”一格。此如一杯淡水,惟其是淡,始可隨宜使其變化,或為鹹、或為甜。人之成才而不能變,即成一偏至之材,其用即有限。故注意人才而求其有大用,則務先自其天性平淡處去察看。

所謂“平淡”,應可有兩種講法:一指其人之內心講,即其人之所好、所願望。如人都喜歡在某一方麵有所表現,此人即是不平淡。以其不平淡,因而亦隻能依其所好、所想望而成一偏至之材。又如人好走偏鋒,急功近利,愛出風頭,此等皆是不平淡。必大聖如孔子,始是一真平淡者。惟其平淡,故可大受,而當大任。如孔子之“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及其“無可、無不可”。此即孔子之平淡也。劉邵說:“中庸之德,其質無名。”此即或人批評孔子所謂博學而無所成名也。亦可說平淡即是不好名,不求人知。劉邵此番理論,正是針對東漢人風氣,亦可謂其乃來自道家。如老子說:“名可名,非常名。”人若成為一個“名色”,其人亦即隻可有一種用,不能再作他用。此即違背劉邵所謂之中庸之德矣。故劉邵意乃謂:“人之至者,須能變化無方,以達為節。”此所謂達,即是達成我們之所希望與其到達之目標之謂。我們之目標與希望,惟有其人性格到一平淡境界時,始可達到。蓋平淡之人,始能不拘一格,因應變化,故能達成其任務也。劉邵所用“平淡”二字,明是老莊思想;但其用“中庸”二字,則自儒家來。劉邵將此儒、道二家思想配合而自創一新說,此在漢儒中甚少見。

以上講的是聖人,此乃承傳統觀念來。在三國時,一般人又多喜歡講“英雄”,因亂世需英雄也。如曹操嚐語劉備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即時人尚英雄之證。據劉邵《人物誌》意見:英,乃指其人之聰明;雄,乃指其人之膽力。如張良柔弱似婦人女子,乃英而不雄;韓信則是雄而不英。然英才之人不能使用雄才;雄才之人亦不能使用英才。必求其人聰明膽力相兼,方可謂之英雄。若不得已而必須分別論之,則英才較雄才為高。然必兼英與雄,始可用天下英雄之才,而得建成大業也。

劉邵又從功利觀點來講人之德牲,謂其最可寶貴者,應在“愛”與“敬”兩項。因凡人皆喜歡得他人之“愛”與“敬”,故此二者乃人之最高道德性格也。因若任何人能愛敬人,則能動獲人心,道無不通,如此自然所遇無不順利;故劉邵講道德主要乃兼功利觀點講。他說如“仁”字,在單獨講時是好的;但合起來講,則仁不如“明”。若其不明而僅有仁,則成無明,此說實亦有理。故孔子講“仁”必另加上一“智”字。後人太偏講道德,便失卻孔子仁智兼重之義。仁、智必相兼,聰明與平淡二者亦必相兼,此皆劉邵論人物之重要點。

再說“平淡”二字。平者如置放任何一物,放平處便可安頓,放不平處則不易得安頓。淡則能放進任何物,而使其發生變化,不致拘縛在一定格上。總之,平淡之性格可使人之潛在性能獲得更多之發現與成就。劉氏因此又說:“學”雖可使人成“材”;然成於此,即失於彼。此顯然是道家義。劉氏又頗看不起“恕”字,彼意:若其人自己心上有了毛病,如何能“推己及人”?故說:“學不入道”;又說:“恕不周物”。這是他對儒家義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