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用一百種方式幻想理想人生的樣子,但事實是沒有一種人生可以滿足我全部的想象。我不希望再有一次變故打破我原來的僵局,把我變回19歲站在馬路中央無家可回的女生,把自己推向沒有計劃過的一切。已經過了6年了,我走了那麼多路,磨破了十幾雙鞋子,我實在應該更強大一些。生活那層繭,如果要靠被剪破才衝得出來,也是件不自在的事。
最近一年我經常焦慮,早晨四五點鍾就醒過來,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無法停止恐慌。一直都不敢再翻那本《當我們旅行》,總是被迫安慰自己,我也隻是比莫琳跟著托尼開車穿越歐亞大陸時大3歲而已,我還有機會去藍色土耳其,去鞋帶上的東南亞,去開一家自己的公司。我想我的壓力更多來源於二十郎當歲依然一無所成的恐慌,而非看不到大千世界的遺憾。我其實知道,22歲沒經曆的地方間隔多年以後一樣可以去,沒有什麼事情來不及。我49歲的媽媽開始在網易聽沃頓商學院的公開課,我75歲的姥姥學會說網上的流行語,知道比特幣,我給她買了本《窮時候,舊時候》,她也認真地說要口述一本書。16歲的漢斯不知道自己30歲的時候會在北京戴著口罩上下班,我也實在不應該花時間擔憂自己10年後身在何處,會有怎樣的境遇。
博爾赫斯在集子《詩人》裏寫:“有個人立誌要描繪這個世界,隨著時間流逝,他畫出了王國、山川、港灣、島嶼、房屋、星辰、馬匹和男女。臨終前不久,他發現一輩子所勾勒出的世界,縱橫交錯的線條竟然彙成自己的模樣。”我們當然可以借詩人的話安慰自己,或者套用一句謠傳是楊絳先生說的話:“世界是自己的,與他人毫無關係。”可這樣的話,也要有見識和閱曆的人說出來才有底氣。畢竟我們這個歲數,是如此期盼外界的肯定,甚至渴望命運的波瀾。我們最無法忍受的,不過是無聊而已。我們最害怕的,是自己的力量隻夠悄無聲息地掙紮一下,剩下的光陰隻是重複著不安地原地踏步。
英國倫敦的一個男人,在一個普通的星期五離開家,在離家兩條街的地方租了一個房子,獨自過了25年,沒有給妻子寫過一封信,沒有再親吻過他的兒子。他也曾化妝、戴著假發到自己家附近偷窺,可他再也沒有走進原來的生活。25年後,他神態自若地敲開了家門,仿佛剛剛下班回來一樣自然。
想要在原來的軌跡裏活出個新的人生,心沒有這麼硬,原來的割舍不掉,怕是不成的。就連我的朋友漢斯也不止一次和我抱怨,每次看到北京的霧霾天,他都無比想念小時候鄉村的好天氣,而我大中華的美食,在他心裏都比不過媽媽做的一顆烤土豆。我所羨慕的有趣人生,在他看來也隻是隨波逐流的一次偶然而已。
什麼願望都沒有實現的夏天
前一陣兒很多人都去看了《致青春》,回來感慨自己“青春讓狗吃了”。我倒是覺得我們這一輩人沒資格說這話。青春的意義不是夜店泡吧,文身打架,不是《美國派》,除了窮、戀愛、迷茫、瘋狂之外,這個詞就沒有別的意義了嗎?就算是,大學裏荒廢的四年還不算嗎?魔獸、掛科、失戀??有幾個人沒經曆過?
我在回憶我的青春的時候,能想起來的除了那些慵懶的下午窩在寢室裏看的美劇,一個人背著包在異鄉漫無目的的旅行和畢業時一場一場醉過去的散夥飯,印象更清晰的是那些最樸素的日子,6點鍾起來跑步,課間在安靜的外院天台上背惠特曼的詩,走到哪兒身上都帶著寫滿德語句子的小紙條,熬一整夜一遍遍把策劃書改到完美。那會兒不知道累,不考慮後果,不害怕用力過猛,我覺得這股不怕輸也不怕死的勁兒才叫青春。
很多人活在自己的二十幾歲,靠父母養活,打遊戲一夜不睡,白天到日上三竿都懶得起床,叫個外賣於是又是一天,然後在微博上寫“青春就是用來揮霍的”。這種行為簡直可恥。我也有過這樣的日子,現在想起來,無比羞愧。
很多人在年輕的時候不懂怎麼去愛,恨不得全世界都給他,一旦感情破裂就難以自持,割腕酗酒,墮落頹廢,這還不算,還要煽動輿論譴責負心人。我從來不覺得一生一世永遠愛一個人不離開就是美德,付出愛也要看看對方值不值得,就算他拚了命去愛你,把全世界都給你又能如何?他的全世界能有多大?棲身之地都沒有,何談全世界?人活一回,就算不能為社會創造貢獻,起碼要讓身邊的人覺得溫暖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