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的大學校園有點勁爆。新學年開始不久,有位高年級男生就迅速鎖定了一位剛剛入學的女生,認識還沒幾天,居然捧著大把玫瑰當眾表白了。學妹輕輕問了聲“為什麼喜歡呢?”學長轉出一句很文藝的台詞,“愛是沒有理由的”。圍觀者開始拍手起哄,都覺得小學妹快要hold不住了,不料她應答得很沉著:“是嗎?可我聽人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然後便淡定地轉身離去。這段傳聞的真假姑且不論,談到的問題倒是令人回味:愛究竟是否需要理由?什麼構成了愛的理由?
戀人之間的愛情大概是需要理由的。兩個陌生人,原本非親非故,要成為親密無間的情侶,是彼此自由選擇的結果。愛上一個人的理由可能千變萬化,有些比較清晰“客觀”(比如人品、性格、外貌、才華、氣質、財富和社會地位等方麵的吸引力),有些則相當神秘主觀(比如“隻是因為在人群裏多看了你一眼”),但無論如何都是因為感受到所愛對象的“好”,是因為“好感”才萌生愛意。如果最初體會的“好”淡漠了或消失了,愛情關係也就可能變化。有人善於“時時更新,生長,創造”,重新發現彼此的好;有人則心灰意冷,直到有一天移情別戀。說到底,戀人之間的愛終究是有條件的,以所愛對象的“好”為理由,可以稱作是“對象依賴”的愛。
但另有一種愛與此不同,並不取決於對象的品質,最典型的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愛。這種親密關係基於特殊的血緣身份,不是選擇的結果,而是給定的。所以,通常我們不會去問一位母親為什麼會愛她的孩子,因為這是不言自明的。若是有位母親說“因為我這孩子特別聰明漂亮,所以我很愛他(她)”,才會讓人感到奇怪,因為言下之意好像是,如果這孩子沒那麼聰明漂亮,她就不會如此愛他(她)。所有的母親當然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更聰明更漂亮,但這不構成母愛的前提條件。母親也不會因為孩子不夠出色而改變自己的愛。這種愛幾乎不需要以所愛對象的“好”作為理由。若要說有什麼理由,那就是無可選擇的身份特征。這可以稱作是“身份依賴”的愛。
延伸開來說,我們對母語、故鄉和自身文化傳統的愛,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身份依賴的。比如,我們無須證明(常常也無法證明)自己的故鄉更美,仍然會偏愛自己的故鄉,同時我們也理解別人偏愛他們的故鄉。因此,基於身份依賴的愛可以被視為“正當的偏愛”。人們常常讚美自己的故鄉,這與其說是愛的理由,不如說是愛的體現。
於是,我們辨識了兩種類型的愛。一種是“對象依賴”的類型:愛以對象的“好”為前提理由,因此是有條件的、可選擇的,也是可變化的;另一種是“身份依賴”類型:愛是基於給定的身份,因此是無條件的、不可選擇的、命中注定的愛,也常常是“正當的偏愛”。
那麼,我們對國家的愛呢?雖然也有詩歌將祖國比作“永遠的戀人”,但我們更熟悉的愛國主義辭章總是借用“母親”這個象征符號。在“祖國母親”的隱喻中,我們與國家的關係就如同與父母的關係,是由身份特征(種族遺傳、出生地、母語和文化傳統)所決定的。那麼愛國屬於“身份依賴”類型,因此是無可選擇的、無條件的愛。果真如此嗎?
大約三十年前,謝晉導演的電影《牧馬人》中有一句台詞(後來成為愛國教育的名言):“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 電影講述一位被打成“右派”的知識分子,下放到西北牧場勞動,曆經磨難。當他後來有機會去美國繼承遺產時,善良純樸的妻子用這句話留住了他。這個故事深深感動了當時年少青春的我,但心裏有個疑惑卻一直揮之不去:那位妻子是因為家鄉四川鬧饑荒才逃難來到了西北,既然她自己為了逃脫疾苦可以背棄故鄉,那麼她的那句台詞不是有點反諷嗎?她是在激勵丈夫升華到自己未曾達到的境界嗎?三十年之後的今天,移居西方不再被視為背叛祖國。許多人可以一麵享受海外的優越環境,一麵吟唱“遊子心、愛國情”。但他們真的沒有為對象之“好”做出身份的妥協嗎?
換一個例子。中國球迷對於國足的青睞是身份依賴的,但我們對國足的“正當偏愛”會不會受到他們表現的影響?如果他們總是球技不佳且精神萎靡,我們是不是就因為這是“中國的”球隊而無怨無悔地做國足的鐵杆球迷?那些移情別戀於曼聯或皇馬的球迷應該被指責嗎?
生活實踐中愛的真相遠比兩種類型的理論概念複雜。“身份依賴”的愛可能並不是絕對無條件的。因為人的身份認同畢竟不隻是單純的生理事實,而是在經驗與理解中塑造的。所以,領養孩子的夫婦,雖然和孩子沒有血緣關係,卻也完全可能形成猶如己出的親情關係。相反,麵對極端暴虐的生父,孩子也可能最終擺脫血緣的束縛而起身反抗。的確,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命中注定無可更改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