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 70000
問題把脈
在原準則中規定,債權人減免債務人的負債應當計入資本公積,不確認為當期損益。但是,新的會計準則中,債務重組的收益和損失均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減免的這部分負債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2006》,“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理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上述案例的正確處理為:
借:應付賬款 150000
貸:銀行存款 80000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70000
要點解析
債務重組含義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讓步的事項。
債務重組的方式主要有: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修改負債條件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包括延長還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減少本金等;通過發行權益性證券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通常情況下,債務人與債權人通過以非現金資產、發行權益性證券、修改負債條件等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後,債權人對債務人會做出部分讓步,以便使債務人重新安排財務資金,或得以清償債務。
債務重組的賬務處理
1、以現金清償債務
以現金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當將重組債權的賬麵餘額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衝減減值準備,衝減後尚有餘額的,計入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衝減後減值準備仍有餘額的,應予轉回並抵減當期資產減值損失。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的差額為轉讓資產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債務人在轉讓非現金資產的過程中發生的一些稅費,直接計入轉讓資產損益。債權人收到非現金資產時,應按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債權人發生的運雜費、保險費等,也應計入相關資產的價值。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又有以下幾種情況:(1)債務人以庫存材料、商品產品抵償債務時,應視同銷售進行核算,但在這項業務中並沒有實際的貨幣流入與流出。(2)債務人以固定資產抵償債務時,應將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該項固定資產賬麵價值和清理費用的差額作為轉讓固定資產的損益處理。(3)債務人以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抵償債務時,應按相關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的差額,作為轉讓金融資產的利得或損失處理;相關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
3、將債務轉為資本
債務人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債務人應當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麵值總額確認為股本;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股本之間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
債務人為其他企業時,債務人應當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份份額確認為實收資本;股權的公允價值與實收資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
4、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麵餘額減記至將來應付金額,減記的金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並在當期確認計入損益。重組後債務的賬麵餘額為將來應付金額。
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對債務人而言,修改後的債務條款如涉及或有應付金額,且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或有事項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該或有應付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重組後債務的入賬價值和預計負債之和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
對債權人而言,修改後的債務條款中涉及或有應收金額的,不應當確認或有應收金額,不得將其計入重組後債權的賬麵價值。根據謹慎性原則,或有應收金額屬於或有資產,或有資產不予確認。隻有在或有應收金額實際發生時,才計入當期損益。
5、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方式
(1)債務人以現金、非現金資產兩種方式的組合清償某項債務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的差額作為轉讓資產損益。
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麵價值與收到的現金、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以及已提壞賬準備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
(2)債務人以現金、將債務轉為資本兩種方式的組合清償某項債務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支付的現金、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股本(或實收資本)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麵價值與收到的現金、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權的公允價值,以及已提壞賬準備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
(3)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將債務轉為資本兩種方式的組合清償某項債務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麵價值的差額作為轉讓資產損益;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股本(實收資本)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債權人應將債權的賬麵價值與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以及已提壞賬準備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
(4)債務人以現金、非現金資產、將債務轉為資本三種方式的組合清償某項債務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權的公允價值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的差額作為轉讓資產損益;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股本(或實收資本)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麵價值與收到的現金、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以及已提壞準備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
(5)以資產、將債務轉為資本等方式清償某項債務的一部分,並對該項債務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在這種方式下,債務人應先以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衝減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餘額與將來應付金額進行比較,據此計算債務重組利得。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股本(或實收資本)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的差額作為轉讓資產損益,於當期確認。
債權人應先以收到的現金、受讓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衝減重組債權的賬麵價值,餘額與將來應收金額進行比較,據此計算債務重組損失。
會計箴言
新準則下,債務重組的損益計入營業外收支,不再計入資本公積。
51、被沒收的財產核算錯誤
情景案例
2008年3月,某乳業公司所產奶粉被國家質檢總局查出三聚氰胺嚴重超標,被處以全部沒收銷毀的處罰。該批奶粉的成本為38000元。該公司會計人員編製以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38000
貸:庫存商品 38000
問題把脈
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被沒收的財產不可以在稅前扣除,因此不能再“管理費用”科目核算,應該計入計量稅後利潤的“利潤分配”科目。上述案例的正確處理為:
借:利潤分配 38000
貸:庫存商品 38000
要點解析
根據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罰金是指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強製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款,是行政處罰的一種,是指行為人的行為沒有違反刑法的規定,而是違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稅務等各行政法規的規定,行政執法部門依據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程序決定對行為人采取的一種行政處罰;沒收財物,是指將違法人的財物、現金、債權等財產收歸國家所有,以彌補因其違法造成的損失。
如果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被計入“管理費用”科目,企業就將把這些費用在稅前扣除了,違反了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有偷稅的嫌疑。
因此,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金額應該計入計量稅後利潤的“利潤分配”科目,在“利潤分配”科目下分別設置“被沒收財物損失”、“應付稅收滯納金及罰款”兩個明細科目進行具體核算,期末編製財務報表時,直接轉入“淨利潤”科目。
會計箴言
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應該在“利潤分配”科目下分別設置“被沒收財物損失”、“應付稅收滯納金及罰款”兩個明細科目進行具體核算。
52、混淆成本和費用的概念
情景案例
某企業2007年6月份有關成本費用資料如下:
(1)生產耗用原材料65000元;
(2)生產耗用燃料3000元;
(3)生產耗用水電1200元;
(4)生產工人工資16000元;
(5)車間管理人員工資5500元;
(6)銷售部門人員工資4000元;
(7)企業管理人員工資9000元;
(8)支付車間辦公費1100元;
(9)支付廠部辦公室電話費900元;
(10)支付第三季度報刊雜誌費600元;
(11)支付購買職工勞保用品費1500元;
(12)支付車間及其修理費300元;
(13)支付為購買車間設備借款應由本季度負擔的利息30000元;
(14)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淨損失10000元。
該企業會計人員將上述費用分類列示如下:
生產成本:(1)+(4)+(5)+(6)=65000+16000+5500+4000=9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