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抗痛風藥物(包括抑製尿酸合成藥與促進尿酸排泄藥物)和口服降糖藥物(包括磺脲類與雙胍類降糖藥),在副作用方麵有相同之處,包括對肝髒的損害、皮膚過敏反應及對造血係統的影響等,所以兩種藥物合用時,可使副作用的發生率大大增加。為此,在藥物的選擇方麵應盡量避免這兩類藥同時服用,這是總的原則。在具體製定治療方案時,可參考以下幾點:
(1)對血尿酸及血糖升高屬輕度至中度、病情比較穩定、發病時間又不長的病員,首先選擇嚴格的飲食治療方案,即糖尿病飲食加低嘌呤方案。如果經過飲食治療後,血尿酸及血糖可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則可施行長期的飲食治療,而不必加用口服降糖藥或抗痛風藥。
(2)如果經嚴格的飲食治療1~2個月後,血尿酸及血糖兩項指標中,隻有一項下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則在繼續堅持飲食治療的前提下,可加用某種治療藥物:血糖未能下降者,加用口服降糖藥;血尿酸未能下降者,加用抑製血尿酸合成藥或促進尿酸排泄藥。
(3)如果經嚴格的飲食治療1~2個月後,血尿酸及血糖兩項指標皆無改善,而且病情有進展趨勢,則可考慮使用抗痛風藥物,同時合用對肝髒損害可能性極小、副作用輕微的口服降糖藥,如二甲雙胍、拜糖蘋等。在用藥過程中應定期檢查肝功能,並觀察有無其他副作用發生。如果出現肝功能異常及其他副作用,則可停用降糖藥,改為用胰島素注射治療。如果在改用胰島素治療後肝功能不見改善,或其他副作用不見減輕與消失,則係由抗痛風藥引起,應暫停該類抗痛風藥,或改用另一類抗痛風藥。
(4)部分糖尿病人可合並單純高尿酸血症,而無痛風臨床證據。這種病人應以積極治療糖尿病,糾正高血糖狀態為主。在糖代謝紊亂得到滿意控製後,高尿酸血症有可能獲得糾正。所以,對這類病人不要急於加用降血尿酸藥物。
(5)對糖尿病病情較重、血糖明顯升高,尤其是伴有糖尿病急、慢性並發症的痛風病人,在一開始即應使用胰島素治療,而不宜使用口服降糖藥。在痛風急性發作期間,更應充分使用胰島素治療,以防止出現糖尿病急性並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