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 改革開放(下):集權主義的回歸· 1
從鐵本案到四萬億計劃:第六次“國進民退”
任何製度如同胚胎,一旦形成便會慣性生長,具有自我實現的能力,若沒有良好的製衡性機製,其最終的形態甚至會超出設計者的初衷和預期。20世紀90年代之後的中國正陷入這樣的製度慣性之中,缺乏地方政府和民間勢力製衡的中央集權日漸對經濟發展造成了負麵影響,與自由資本構成競爭和壓抑後者的格局,尤為獨特的是,這是一個不自覺的過程。
2002年10月,中共召開“十六大”,大會報告中描繪了未來中國經濟的成長模式,提出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走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汙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路子”。由此可見,在內需和外貿兩頭旺盛的景象下,高效率的集約化改造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
可是,十年之後來看,這條新興工業化道路並沒有呈現出來,原因正在於:第一,持續的城市化運動使得高能耗的重型化投資仍然有巨大的利益空間;第二,居於產業上遊的國有企業因壟斷而坐享其利,根本沒有提高科技投入的積極性,而居於產業中遊和下遊的民間資本則受困於產業和金融管製,無法發揮其積極性。
民營資本遭受排擠的景象,從2003年年底就開始出現了。當時,麵對發生在能源領域的投資熱潮,國務院下達《關於製止鋼鐵、電解鋁、水泥等行業盲目投資若幹規定的通知》,並組織來自審計署、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部門的人員,組成8個督查組分赴各地清查。清查重點便是那些進入三大行業、“盲目投資”的民營企業。其中遭到高調處理的是江蘇常州的鐵本鋼鐵公司,溫家寶總理親自飛抵蘇州督戰,九個部委組成專項檢查組趕赴常州對鐵本進行全麵檢查,認定了“越權分拆審批、違規征地拆遷、騙取銀行信貸、違反審貸規定、大量偷稅漏稅”五大罪狀,將之定性為“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嚴重失職違規、企業涉嫌違法犯罪的重大案件”,鐵本董事長戴國芳被捕入獄。
以此為分水嶺,許多民營企業在鋼鐵、電解鋁及水泥等行業的投資項目紛紛擱淺。然而,就當民營資本被嚴令喊停的時候,國有資本則紛紛大踏步挺進。以“投資過熱”最為嚴重的鋼鐵業為例,在嚴厲處理鐵本的2004年,全國隻有兩家鋼鐵廠的鋼材產量超過1000萬噸,而到2005年則一下子猛增到了8家,其中除了沙鋼,均為國有大型企業。到2006年3月,在羈押兩年之後,戴國芳受審罪名為“虛開抵扣稅款發票罪”,當初被九部委鐵板認定的“五宗罪”無一被指控。
民營資本在2004年的慘敗,令人印象深刻。時任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複曾用“玻璃門”來形容民營企業所麵臨的尷尬局麵,他描述道:“一些行業和領域在準入政策上雖無公開限製,但實際進入條件則限製頗多,主要是對進入資格設置過高門檻。人們將這種‘名義開放、實際限製’現象稱為‘玻璃門’,看著是敞開的,實際是進不去的,一進就碰壁”。在一次懇談會上,浙江萬向集團的魯冠球當麵請教溫家寶,對鐵本的處理是否意味著國家政策的轉變。
民營企業家們的失望情緒曾讓決策層頗為緊張,2005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若幹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部以促進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為主題的中央政府文件,其中有放寬市場準入、加大財稅金融支持、改進政府監管等多項措施,因文件內容共36條,這份文件通常被簡稱為“非公36條”。這份文件一度被視為民營經濟的重大政策利好,可是,從日後的執行來看,幾乎均無落實。
事實上,在經曆了2004年的宏觀調控後,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的產業界線已然劃定:前者在資源、能源性領域取得了壟斷性的地位,而後者則被壓縮在中下遊的產業領域,如曆史上一再出現的景象,兩者楚河漢界,涇渭分明。因壟斷的生成,國有企業集群的效益出現全麵複蘇,在國資委成立後的三年裏,中央直屬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增長788%,年均遞增214%;利潤增長140%,年均遞增338%;上繳稅金增長965%,年均遞增252%;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達到1444%。2006年,民營企業家、萬通集團董事長馮侖撰文描述了民營企業的失望情緒和可悲的生存之道:“民營資本從來都是國有資本的附屬或補充,因此,最好的自保之道是要麼遠離國有資本的壟斷領域,偏安一隅,做點小買賣,積極行善,修路架橋;要麼與國有資本合作或合資,形成混合經濟的格局,在以自身的專業能力與嚴格管理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同時,使民營資本獲得社會主流價值觀的認可,創造一個相對安全的發展環境。……麵對國有資本,民營資本隻有始終堅持合作而不競爭、補充而不替代、附屬而不僭越的立場,才能進退裕如,持續發展。”這段文字心酸悲觀,頗可以與1945年榮德生的那封寫給政府的書信前後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