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是人類社會重要的支柱之一。如果宗教信仰是統一的,那麼人類將是幸福的。
對於異教徒來說,他們似乎從來不曾為信仰和見解的不同而陷於紛爭。也許是因為他們的宗教雖有典儀卻缺乏理論吧。隻要想想他們的教長都是浪漫的詩人,你就可以理解他們的宗教到底是什麼了。但是我們的上帝卻是一位“忌妒”之神①,因此他既不允許有不純的信念,也不允許奉祀異教的神靈。但是,究竟如何才能使信仰保持一致,這個問題值得深究一下。
保持信仰一致的意義有兩方麵,一是與教會內部的人有關,一是與教會外部的人有關。對前者來說,異教與其信徒是玷汙聖靈的,是一切道德敗壞中的最惡者。正如由人體傷口進入的異物導致腐爛一樣,精神上的腐敗也會由此而來。
所以,散布對於信仰的各種不同見解,更能導致宗教的分裂。這猶如有人呼喚——看哪,基督正在曠野之中!而另一些人也在呼喚——看哪,基督正在聖壇之上!那麼讓我們究竟追隨誰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最好的辦法恐怕隻有一個,這就是基督自身說過的那句名言:“你們既不要出去,也都不要相信!”②
聖保羅(他的使命是要感召那些無信仰者)曾說:“如果一個異教徒聽到你們這些各說各話的教義,他恐怕隻會認為這裏有一群瘋子。”對於本來就無信仰的無神論者,看到宗教之中的這種矛盾衝突,更會使他們遠離聖殿,而高踞於“褻瀆者”的座位之上了。
從前有一位幽默家虛擬了一套叢書,其中有一本叫“異端教派的摩爾舞”。③也許有讀者會認為,在談論如此重大問題時援引此例未免不恭。然而它所嘲弄的卻正是異端攻訐者的可笑嘴臉。
信仰的一致會給教徒帶來和平。而和平就是幸福,和平樹立信仰,和平培養博愛。這樣,以前浪費於寫爭論文章的精力,現在就可以轉移到寫信仰和誠實懺悔的論文上了。
至於如何使信仰一致,這也很重要。有兩種極端的看法。對某些激烈分子而言,所有的調和與妥協都是可憎的。正如《舊約》中所說:“和平不和平與你何幹?使者你轉回身去吧!”這一派人是隻要宗派不要和平的。與此相反的做法是,有些教派一味追求妥協折中,甚至不顧信仰的基本原則。這兩種極端的態度都是應當避免的。協調信仰的最好原則就是:
——“凡是不幫助我們的,就是反對我們。”(凡不是我們朋友的,就是我們的敵人)
——“凡是不反對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凡不是我們的敵人,就是我們的朋友)
換句話說,隻要在信仰的大前提上沒有分歧,那些觀點、教義和解釋上的差別,就可以求大同存小異,而不應為之煽動分裂。
在這裏我還略有一點小小的見解。
大家應注意,使宗教信仰分裂的原因,往往是兩種性質的爭論。
一種是所爭論的論點本來分歧不大,隻是由於爭論的態度激發了仇恨。聖奧古斯丁曾這樣說過:“基督的服裝是天衣無縫的,但是教會的衣服卻有許多種顏色。”因此他又說:“可以讓衣袍有多種色彩,但是卻不能將它撕裂。”這就是說,和諧統一與專製劃一並非一回事。
另一種爭論本來是關於本質問題的,但愈爭到後來,卻愈陷於詭辯。一個有學識的人,時常會遇到一些無知淺學之輩提出某種表麵的異議。他理解他們,因為他們的意思在實質上和他並無分歧,雖然他們由於誤解和淺見而在攻訐他。人對人尚能如此,那麼全知全能的上帝,難道還不能超越世俗教徒那些表麵的紛爭,而洞悉他們信仰的實質嗎?所以對此類爭論,聖保羅曾這樣警告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