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林肯
6
華盛頓合眾國軍用電報局陸軍部,1864年8月14日
格蘭特中將:
陸軍部長與我全都認為,你最好同李將軍商談一下,約定彼此之間不得再有焚燒民房和其他毀壞私人財產的舉動。至於商談的時間、方式和約定的詳細條款,我方就委托你酌情而定。
A·林肯
7
華盛頓總統官邸,1864年8月17日
格蘭特中將:
來電收悉。你表示不願放棄掌控的地方,我也同樣如此。要像惡犬一樣死死咬住對方,並盡可能地嚼碎它、吃掉它。
A·林肯
8
華盛頓合眾國軍用電報局陸軍部,1864年9月29日
格蘭特中將:
我略微有點擔憂李會增援厄爾利,因而使他能對謝裏登殺個回馬槍。可我希望這話不至令你產生什麼顧慮或者起到不良影響。
A·林肯
9
華盛頓總統官邸,1865年1月19日
格蘭特中將:
你閱讀和回複此信時,請別將我當作一位總統而隻當作是一位普通友人吧。犬子現年22歲了,哈佛大學畢業,想在戰爭結束之前,去親身體驗一下戰爭的滋味。我不希望授予他軍銜,或委以任何職位,許多服役了很長時間的人比他更有資格,也更有權利去享有這種待遇。他能否在不太令你為難,或者說不給部隊帶來任何損害的情況下,讓他頂著一個空頭銜進入你的軍人之家?他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我來承擔,不用公家花消。如果不便,則請坦誠相告,不必多慮,因為我也非常擔心,唯恐你受到了拖累。
你真誠的
A·林肯
10
華盛頓合眾國軍用電報局陸軍部,1865年3月9日
格蘭特中將:
你發給陸軍部長的電報我已親閱,獲悉你反對允許叛軍俘虜在發誓後便予以自由的做法。假如由我照此辦法來負責處理這一條通行的法規,也不曾有哪位法官判決,準許戰俘隻需發個誓便可獲釋。可是,一直以來,總是有不少國會議員不時帶著名單來找我,信誓旦旦地說,憑借他與名單上的那些人過去的交往,以及可靠人士的擔保,他們可以確信,將那些人釋放掉是不會招致危害的,於是我便下令將他們放掉了。這些議員主要來自邊境諸州,他們請求釋放的俘虜大都是他們的鄉鄰和鄉鄰的兒子。他們對我說,他們收到了許許多多的名單,而帶給我的還不及總數的十分之一,他們自稱對這些人十分了解,或者能證明這些人定會信守誓言。依照同樣的原則,我還釋放了許多由國會議員之外的人——比如像田納西州州長約翰遜——呈遞的名單上的人。其實我並不情願釋放這麼多人——我估算了一下,自從最近開始全麵交換戰俘以來,幾乎平均每天要釋放50人之多。去年,由於同樣的原因,我前前後後釋放了大量的密蘇裏人和肯塔基人,或許總計有一千多人,據返回這裏的那些州的國會議員們對我報告說,那獲釋的俘虜回到家鄉後,僅有兩人違背了誓言。毫無疑問,違背誓言的可是大有人在。總而言之,我相信,我所做的這一切,一直是利多弊少的。
A·林肯
11
波因特市合眾國陸軍總司令部,1865年4月2日
格蘭特中將:
請允許我,為了這次始料未及的大捷,特向你和你軍的全體將士致以全體國民的由衷謝意。承蒙你的盛情相邀,我想我明日定會到你處看望。
12
波因特市合眾國陸軍總司令部,1865年4月6日
格蘭特中將:
昨日,國務卿西華德從馬車中摔出,傷勢嚴重。因為此事,加上其他事務纏身,我隻得立即動身前往華盛頓。昨日和前天,我均待在裏士滿,坎貝爾法官前來見我(2月份他曾和亨特、斯蒂芬斯一道來過),經他再三請求,我終於答應交給他一份非正式文件,重申了我在寫給西華德的指示信中所提到的那些建議(你一定還記得的),並補充道,如果叛軍現在還要頑抗到底,那麼起碼要沒收他們的財產來補償額外的軍費開支;但無論哪個叛亂州的民眾,如果現在立即真心實意地撤回他們的部隊,撤回對叛亂行動的其他支援,不再與政府為敵,那麼他們的財產可以不予沒收。坎貝爾法官認為,弗吉尼亞的叛亂議會,如果得到授權,決定照後一種方針行事,也並非沒有這種可能。所以,我給韋策爾將軍發去了一封私人信件(我已允許坎貝爾法官過目),告訴他說,如果他們想那樣辦,就準許他們,並提供相應的保護;如果他們露出了任何與合眾國為敵的苗頭,便要立即通知他們限期撤離,逾期逗留者要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