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同樣的算法,讀者不難得出結論:在默勒那次中止了的賭博中,他提出的分法確實是合理的。

帕斯卡給費爾馬的信,寫於1654年7月29日,這是一個值得記住的日子。因為他們兩人的通信,奠定了一門數學分支的基礎,這門數學分支叫做概率論。

由於概率論與賭徒的這段淵源,常有人譏笑它為“賭徒之學”。

概率論主要研究隱藏在“偶然”現象中的數量規律。拋擲一枚硬幣,落地時可能是正麵朝上,也可以是背麵朝上,誰也無法預先確定到底是哪一麵朝上。它的結果純粹是偶然的。連續地將一枚硬幣拋擲50次,偶然也會出現次次都是正麵朝上的情形。但是,如果繼續不停地將硬幣拋擲下去,這個“偶然”的現象便會呈現出一種明顯的規律性。有人將硬幣拋擲4040次,結果正麵朝上占2048次;有人拋擲12000次,結果正麵朝上占6019次;有人拋擲3萬次,結果正麵朝上占14998次。正麵和背麵朝上的機會各占1/2,拋擲硬幣的次數越多,這種規律性就越明顯。

概率論正是以這種規律作依據,對在個別場合下結果是不確定的現象,作出確定的結論。例如,將一枚硬幣拋擲50次,概率論的結論是:出現25次正麵朝上的機會是1/2。而次次出現下麵朝上的機會是多少呢?假如有一座100萬人的城市,全城人每天拋擲8小時,每分鍾拋擲10次,那麼,一般需要700多年,這座城市才會出現一回這樣的情形。

8法官的判決

事情發生在古希臘。智慧大師、詭辯論者普洛塔赫爾在教他的學生款德爾學習律師業務時,師生之間約定,學生獨立後第一次取得成績,即第一次訴訟勝利時,必須付給老師酬金。

款德爾學完了全部課程,但卻不急於出庭辯護,使老師遲遲得不到酬金。

老師這時想:“我要向法院提出訴訟,如果我贏了,我會得到罰款。如果我輸了,我會得到酬金,這樣無論如何我都勝了。”

於是普洛塔赫爾正式向法院提出了控訴。

學生得知這一情況之後,認為他們的老師根本沒有獲勝的希望,如果法院判被告輸了,那麼按二人的約定就不必付酬金。如果判被告贏了,那麼根據法院裁決就沒有付款的義務了。

師生二人的良好想法終於使法院開庭了。這場糾紛吸引了好多人。但法官的判決更使人敬佩不已。既沒破壞師生之約,又使老師有了取得報酬的可能。

法官的判決是這樣的:讓老師放棄起訴,但給他權力再一次提出訴訟。理由是學生在第一次訴訟中取勝了,這第二次訴訟應無可置辯地有利於老師了。

國王給大臣們出的難題

據傳古代歐洲有位國王,一天他非常高興,便給大臣們出了一道數學題,並許諾誰先解出了這道題便予重賞。他說:“一個自然數,它的一半是一個完全平方數,它的三分之一是一個完全立方數,它的五分之一是某個自然數的五次方,這個數最小是多少?”

有位大臣的兒子十分聰明,第二天他就替父親解出了這道題。

滿足上述條件的數,必然是2,3,5的倍數,其最小值可以表為N=2a·3b·5c(其中a、b、c為自然數。)由於12N是完全平方數,所以2a-13b5c是完全平方數:那麼a-1必為偶數,即a為奇數;b、c也必須是偶數,由於13N是完全立方數,那麼b-1就為3的倍數,即b為被3除餘1的數,如1,4,7,10,13,……等等;同理c是被5除餘1的數,即1,6,11,16,21,……等等;此外還要滿足條件:a與b都是5的倍數,a與c都是3的倍數。

綜上所述,a是能被3和5整除的奇數,即a的最小值為15;b是能被5整除被3除餘1的偶數,即b的最小值為10;c是被3整除被5除餘1的偶數,即c的最小值為6。那麼:

N=215·310·56=3023308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