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從“猴子分桃子”談起

海灘上有一堆桃子,這是五個猴子的財產,它們要平均分配。第一個猴子來到海灘,它左等右等,未等來別的猴子,便把桃子平均分成五堆,還剩一個,它就把剩下的一個扔到海裏,自己拿起了5堆中的一堆。第二個猴子來了,它把剩下的桃子分成五堆,把剩下的一個又扔掉了,然後拿起一堆。以後每個猴子來了都是如此辦理,問原來至少有多少個桃子?最後海灘上至少剩下多少桃子?這就是著名的猴子分桃子問題。著名的英國物理學家狄拉克曾提出了一種解法,相當巧妙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設原來桃子N個,而五個猴子分得的桃子數分別為A1,A2,……,A5,則得到

N=5A1+1

4A1=5A2+1

4A2=5A3+1

4A3=5A1+1

4A4=5A5+1

經過一係列的代換,就可以得到N=3121,4A5=1020

其實這個答案是受到問題中“至少”這一前提限製而得到的,如果不考慮“至少”這個條件,符合前麵關係式的答案是很多的。例如N=6246,4A5=2044;N=15621,4A5=5116等等。

但是使人感興趣的不在於所得答案的多少,而是在於這類問題是怎樣解出的,原來“猴子分桃子”就是這樣的一個數學問題,若A0=N,A1=15(N-1),5An+1=4An-1

求An

解:由5An+1=4An-1,5An=4An-1-1

兩式相減得:5(An+1-An)=4(An-An-1)

令Bn=An+1-An則有:Bn=45Bn-1

因此:

An= (An-An-1)+(An-1-An-2)+……+(A2-A1)+A1

=Bn-1+Bn-2+……+B1+A1

=1-(45)n-11-45B1+A1

=5B1[1-(45)n-1]+A1

又由於A1=15(N-1)

A2=15[45(N-1)-1]

則B1=A2-A1=-125(N+4)

於是:An=-15(N+4)[1-(45)n-1]+15(N-1)

=-1+4n-15n(N+4)

特別是當n=5時,有55(A5+1)=44(N+4)。由於5與4互質,則N+4必為55的整數倍,即N+4=55·P(P∈Z),同時A5+1=44·P令P=1即可求出前麵的結果。

從上麵的解法,我們看到,如果給定了必須的數列{an}的前幾項,再由給定的關於數列若幹連續的關係式,就可以由關係式推出一個新數列。因此,我們把這種關係式叫數列的逆推公式,由逆推公式得到的這種數列叫作逆歸數列。逆歸數列由於逆推公式的不同,因此求它的通項的方法也比較複雜。“猴子分桃子問題”在研究逆歸數列上確實起到了開路先鋒的作用。

為什麼烏鴉不一定喝到水

還在上小學的時候,大概我們就知道了聰明的烏鴉投石喝水的故事。那時候,無不為烏鴉的辦法叫好,沒有人去考慮烏鴉是否真正能喝到水的問題?現在,我們從幾何學體積計算的角度,倒真要研究研究這個問題了,烏鴉一定能喝到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