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安全生產的行動與目標(1 / 3)

第三章安全生產的行動與目標

一、職工的安全生產行為

1.克服生產人員的錯誤心理

人在操作過程中為什麼會出現失誤?為什麼其操作動作會出現錯誤、存在缺陷呢?研究證明,在事故發生前,操作人員操作時往往存在以下幾種心理狀態:

(1)自己認為有經驗,認為絕對安全而進行作業。

(2)雖然感到有一些危險,但認為無關緊要而繼續進行作業。

(3)雖然實際有危險,但當時沒有感覺到危險而進行作業。

(4)沒有意識到有危險,或者沒有估計到有危險而進行作業。

(5)認為作業太簡單,無所謂,隻憑過去的經驗進行作業。

(6)主觀認為自己的操作方法是正確的,事故是由於第三者及其他方麵的錯誤引起的。

2.根除生產人員的錯誤行為

人的不安全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類:

操作失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具體表現為:未經允許開動、關停、移動機器;開動、關停機器時未給信號;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等。

在機器運轉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忘記關閉設備,任意開動查封或非本工種的設備;忽視警告標誌、基本信號;操作失誤(如按鈕、閥門、扳手、把柄的操作錯誤);超限(如超載、超速、超期限等)使用設備;酒後作業。

作業時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禁火區擅自動用明火或抽煙;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等等。

用手代替工具進行操作

具體表現為:用手代替手動工具操作;用手清除切屑;用手拿住工件進行機加工,而不用夾具進行固定。

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冒險進入防空洞、地坑、壓力容器及半封閉場所;接近無安全措施的漏料處;未經安全監察人員允許進入油罐、氣櫃或井中;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在絞車道、行車道上行走;非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區域內逗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

主要是指攀、坐平台護欄、汽車擋板、吊車吊鉤等不安全位置。

未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具體表現為:該穿的不穿,如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電焊作業不穿白色帆布工作服;該戴的不戴,如高處作業不戴安全帶、安全帽,在有顆粒飛濺的場合作業不戴防護鏡,使用電動工具不戴絕緣手套;不該穿的亂穿,如鑄造、鍛造作業穿背心,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等場所穿化纖服裝,高處作業穿硬底鞋;不該戴的亂戴,如戴手套操作旋轉機床;不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如袖口未紮好,衣角不扣緊。

存放物體不當

特別是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有毒物品處理不當。

3.規範生產人員的安全行為

規範操作人員的安全行為

為克服人的不安全行為,就需要對人的作業行為有一定程度的約束,即針對人的不安全行為,製定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規範操作者的行為,並經常教育操作人員自覺遵章守紀。目前,企業基本上都有一套比較完善的規章製度,解決了無章可循的問題。

但在一些班組中,有章不循、違章不究、管理措施不力的問題依然比較嚴重。因此,在製定安全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時要注意:

(1)要結合本班組的具體情況和操作實際。

(2)要針對容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崗位)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

(3)要從本企業及同行業的事故中吸取教訓。

(4)要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發動班組成員共同製定章程

在製定符合安全行為的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時,切忌用硬性規定的辦法。應發動全體班組成員充分討論,達成共識,然後歸納整理作為大家的行動準則。這樣,才能實現人人自覺遵守、相互監督的良好的班組安全氛圍。

4.勞動者安全生產的應盡義務

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麵享有相應權利的同時,也要盡好自己的義務。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麵的義務主要包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製度。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度是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和保證,每一個從業人員都有義務認真遵守。

(2)在作業過程中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服從安全生產管理。

(3)在作業過程中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嚴禁在作業過程中放棄使用防護用品和不正確佩戴以及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自覺地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報告,以便及時處理。

二、物品和環境的安全狀況

1.物品的不安全狀態類型

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一般有以下幾種類型:

(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不全或存在缺陷如無防護罩或防護罩未在適當位置,無安全保險裝置,無報警裝置,無安全標誌,電氣裝置帶電部分裸露等。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存在缺陷包括設計不當,結構不符合安全要求,如製動裝置有缺陷,工件有鋒利毛刺、毛邊等;強度不夠,如起吊重物的繩索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設備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如設備超負荷運轉等;維修、調整不良,如設備保養不當、設備失靈等。

(3)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如防護服、手套、護目鏡及麵罩、呼吸器官護具、聽力護具、安全帶、安全鞋等缺少或存有缺陷。

(4)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如照明光線不良,通風不良,作業場所狹窄,作業場地雜亂,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等。

另外,原材料、產品(或中間產品)因其本身的物理、化學的性質,也會構成一定的危險性,即不安全狀態。

在作業現場,由於存在這些物品的不安全狀態,隨時都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如人被高速運轉的機器軋傷、軋死;人遭墜落物體的打擊而受傷害;易燃易爆危險品在有火種、受碰撞的情況下引起火災或爆炸;高溫蒸汽的跑、冒、滴、漏,潛藏著燙傷人的危險;化工生產管道的泄漏極可能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物體堆放不妥容易使通道不暢、本身又容易倒塌等,都是物品的不安全狀態對人和其他物體造成危險的明顯例子。

從對大量事故的調查分析中看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要引發事故,很多情況下還要有人的不安全行為“配合”。如車床、鑽床、銑床高速旋轉的部件是一個危險源,但是,隻要操作人員切實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就不會發生事故。然而,有些機床操作人員無視規章製度,違章戴手套,有的女職工違章不戴工作帽,以致操作者的手、頭發被卷進高速旋轉的工件和刀具之中而受傷害的事故屢有發生。

2.加強物品的安全管理

物品的不安全狀態在生產過程中總是存在的,其本身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物品的不安全狀態經過人們的檢查、發現和整改而被消除,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生產的不斷進行,又可能重複出現或產生新的不安全狀態。因此,對物品的不安全狀態的管理也是一件經常性的工作。班組要結合各自作業場所的特點,做好對物品的不安全狀態的管理。

(1)加強對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查,及早發現問題,依靠本班組的力量或報告上級,及時妥善地整改。

(2)加強生產設備管理,按規定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防護裝置的維護保養,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3)不斷完善工藝設計,改善作業條件,盡可能地采用機械化、自動化作業,並不斷改進操作方法。

(4)設備布置、物料堆放要盡可能地科學合理,保持通道暢通。

(5)徹底清除與本班組無關的物品,及時清掃垃圾、廢料,整理現場的原材物料、產品和工具。

(6)徹底清除火種等危險源。

(7)正確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具、用品。

(8)改善作業場所的通風條件,維持適宜的溫度、濕度和照明度。

3.生產場所布置不合理的狀況

作業場所布置的不良狀況主要表現在物品、信息、衛生條件等方麵,具體如下。

(1)物品布置不合理:如設備布置不合理;材料、物品的布置與堆放不符合要求等。

(2)現場物料規劃不合理:如生產場地、通道、物流路線、物品臨時滯留區與交驗區、廢品回收點等的布置不合理。

(3)安全距離不足:廠房間距、設備布局、間距等不符合安全規範要求。

(4)安全標誌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現在不按安全生產要求設置各類安全警示標誌。

(5)衛生條件不良:如由於生產設備存在跑、冒、滴、漏的現象,使得生產場所髒、亂、差。

4.確保適當的安全生產空間

生產作業需要適當的作業空間,這直接關係到操作人員的操作效率和舒適程度。空間太小,可能會影響到操作人員的活動,影響勞動生產率,有時甚至會引起人身傷害事故;空間太大,則是一種浪費,同樣也會影響勞動生產率,並且使操作人員之間相互隔離,產生不必要的疏遠感。

要設計出合理的作業空間,就應按照人的操作要求,對機器、設備、工具合理地進行空間布置,並合理地安排機器、設備上的控製裝置、顯示裝置和零部件的位置。在進行空間定位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考慮操作人員的行動空間

在作業空間中,操作人員的各種動作是為了實現作業目的或實現其自身活動的目的。在實際操作中,操作人員在實現作業目的的動作中,往往會加進一些實現他們自主目的的動作,如離開工作位置或移動等。因此,其活動空間應比作業空間寬敞些,使每個生產崗位有足夠的空間。

考慮協同作業空間

實際作業中,常常不是一個人單獨作業,而是由多人組成的集體作業。他們在按照自身的任務獨自進行作業的同時,還彼此交流信息,相互協作。這種集體作業的空間,並非單個人和物形成空間的簡單疊加,必須考慮人與人之間相互交流信息和協同作業的需要,保證作業人員之間的聯係方便。

考慮預留空間

生產過程是一個動態過程,預留空間範圍在生產中也是動態的,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堆放空間,車間內運輸設備的移動空間等。作業空間定位確定後,就要考慮進行管線、線路、安全裝置等的布置和設計,如材料、物品的搬運路線布局,各種管線的布局,危險部位防護欄或安全裝置的設計,車間內各種標誌的布設等。

5.開展“4S”安全活動

開展“4S”活動,營造一個清潔、整齊、寬敞、明亮的工作環境,不僅能使物流一目了然,大大提高現場作業的安全性,而且能提升職工的歸屬感,形成自覺按要求生產作業、按規定使用保養工器具的良好習慣。

要開展好“4S”活動,應把握以下幾點:

(1)依靠班組自身力量充分發揮班組成員的創造性,自己動手創造一個整齊、清潔、方便、安全的工作環境。身處自己創造的良好工作環境之中,人們更知珍惜和保持,逐漸養成遵章守紀、嚴格要求的風氣和習慣。

(2)活動要持之以恒開展“4S”活動,短時間內可以取得明顯的效果,但要堅持下去,不斷深入,就不太容易了。因此,開展“4S”活動,貴在堅持。為此,應將“4S”活動納入崗位責任製,使每一位職工都有明確的崗位責任和工作標準;搞好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針對問題,加以改進,使活動不斷深入開展下去。

6.安全“4S”活動的內容

所謂“4S”活動,即是整理、整頓、清掃、清潔。整理、整頓的目的在於消除作業場所的混亂狀況,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整理

整理就是把作業場所內的物品分類,把無用的物品從作業場所內清理出去。通過對作業場所的整理,可以改善和增加作業麵積,以免磕碰,保障作業安全;同時由於現場無雜物,通道暢通,可提高工作效率,也可提高操作人員的工作情緒。整理是改善作業環境的第一步。進行整理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對作業場所內各種物品進行分類,區分什麼是現場需要的,什麼是現場不需要的。把用不到的物品清理掉;把長期不用、但有潛在可用性的物品放置在指定地點;把經常使用的物品放在容易取到的地方。

(2)把現場不需要的物品堅決清理掉,如剩餘的材料、多餘的半成品、切下的料頭、切屑、垃圾、廢品、報廢的設備等。

(3)徹底搜尋和清理車間的各個角落,包括工位和設備的前後、通道左右以及工具箱內外,使作業現場內無不用之物。

整頓

經過前一步的整理後,對生產現場留下的所需物品進行合理的布置和擺放,以便用最快的速度取到所需之物,在最簡捷的流程下完成作業。對作業場所的整頓,可使作業人員在操作中忙而不亂,要用的物品隨手可得。這正是安全定置管理的功能所在。

整頓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物品擺放要有固定的地點和區域,以便於尋找,消除因亂放而造成的差錯。

(2)物品擺放的地點要科學合理。經常使用的東西應放得近些,偶爾使用或不經常使用的東西則應放得遠些(如集中放在車問某處),危險物品應在特定的場所內保管。

(3)物品擺放日視化,使定量裝載的物品做到過目知數,擺放不同物品的區域應采用不同的色彩和標誌加以區別。

整頓後,作業場所應呈現這樣的麵貌:區域劃分有界限,不同的生產線、工序設有標誌牌,工位、設備、工具擺放整齊;物料架有標示,檔案櫃有標誌,文件、記錄等物品放置有規則;不同物料用適當的標誌來區分,物料和用品放置整齊、妥當、美觀;通道暢通、無雜物;工作台台麵整潔,抽屜不雜亂等。

清掃

生產現場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灰塵、油汙、鐵屑、垃圾等,使現場變得髒亂,進而使設備精度降低,故障多發;髒亂的現場還會影響操作人員的工作情緒,使人不願久留。通過清掃可清除生產中產生的髒物,營造一個整潔、明快、舒適的工作環境。清掃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建立清掃責任區,明確責任人。一般情況下,自己使用的物品,如機器、設備、工具等應自己清掃,不設專門的清掃人員。

(2)在對設備清掃時,應注重對它們的維護保養,即把設備清掃同設備的點檢結合起來,並同時做好設備的潤滑、保養工作。

(3)在清掃過程中,注意調查和發現汙染源,以便從源頭上加以杜絕。通過改造生產設備,修理損壞部分,以及改進生產工藝,省略產生髒汙的工序等,對源流部分進行管理。在無法杜絕汙染產生的情況下,應將產生的汙染物及時、有效地收集和處理。

清潔

清潔是對前三項活動的保持和深入,在整理、整頓、清掃之後,使現場保持整潔和最佳狀態,從而消除產生不安全因素的根源。同時,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可使作業人員能愉快地工作。

清潔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工作環境不僅要整齊,而且要清潔衛生,應消除工作環境中的有害因素(如有毒氣體、粉塵、噪音和汙染源等),保證職工身體健康、心情舒暢。

(2)不僅物品要清潔,作業人員自身也要保持清潔,如工作服要清潔、儀表要整潔等。

(3)作業人員在保持形體整潔的同時,還要有良好的精神麵貌和極大的工作熱情,講禮貌,尊重他人。

(4)將整理、整頓、清掃做到製度化、規範化,保持取得的成果。

清潔的標準應包括;地麵、牆麵清潔;物料架清潔,物料上無積塵;通風良好,空氣幹淨清爽;設備、工作台台麵、辦公桌桌麵清潔;光線充足,亮度適宜。

三、安全色和安全標誌的識別

1.安全色與對比色的含義與作用

(1)安全色:它是表達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用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應用安全色使人們能夠對威脅安全和健康的物體和環境作出盡快的反應,以減少事故的發生。安全色用途廣泛,如用於安全標誌牌、交通標誌牌、防護欄杆及機器上不準亂動的部位等。但它不包括燈光、熒光顏色和航空、航海、內河航運以及為其他目的所使用的顏色。

(2)對比色:它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對襯色。

2.安全色代表意思與使用場所

編號顏色表示事項使用場所1紅色a.禁止

b.停止

c.危險

d.緊急

e.防火用在表示禁止、停止、危險、緊急、防火等事項的場所,如危險區禁止入內;一般信號燈“停止”;道路施工中紅色標誌燈;裝載火藥等危險車輛的夜間標誌;表示消防栓、滅火器、火警警報設備及其他消防用具所在位置等。

(續表)2黃色a.注意事項

b.警告注意用在有必要促使注意事項的場所。如一般信號的“注意”色光;表示列車進口行駛方向標誌燈;廠內危險機器和坑邊周圍的警戒線;行車道中線;機械齒輪箱內部;安全帽等。3綠色a.安全

b.通行

c.救護表示有關安全、通行及救護的事項及場所。如礦坑內避險處懸掛的標誌燈;一般表示“通行”的信號;表示急救箱、擔架、救護所、急救車等位置;車間內安全通道;消防設備和其他安全保護設備的位置。4藍色a.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b.引導事項指令標誌:如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具;道路上指引車輛和行人行駛方向的指令;表示停車場的方向及所在位置。5白色輔助色,主

要用於文字、

箭頭以達指引目的用於指示方向以達到“指引”的目的。6紅色與

白色間

隔條紋禁止越過交通、公路上用的防護欄杆。7黃色與

黑色間

隔條紋警告危險工礦企業內部的防護欄杆;吊車吊鉤的滑輪架;鐵路和公路交叉道口上的防護欄杆。注:無論是紅色、黃色、綠色或藍色,必須作為安全標誌或表示以安全為目的時,才稱為安全色,否則隻能叫顏色。

3.安全標誌的含義與作用

安全標誌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所構成,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此外還有補充標誌,它是安全標誌的文字說明,必須與安全標誌同時使用。

安全標誌的作用,主要在於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發生事故。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規程和防護措施。航空、海運、內河航運上的安全標誌,不屬於這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