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公安幹警們準備當一次魯智深。
問題是,那個婦女主任已經被嚇到幾乎崩潰,無論如何不肯在這裏再呆下去,一個勁兒要回娘家,更不要說配合破案了。但是,從以前的作案規律看,案犯作案前,對目標周圍的情況都要進行仔細地觀察,直到確認安全才出手。假如沒有目標,設伏根本就沒有意義。
常占魁有的是辦法,他讓一名相貌清秀的偵察員冒充這個婦女主任。這個偵察員穿上和婦女主任相同的服裝,預先藏在村外的樹林裏。婦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來的時候,實際上已經掉包。這名偵察員甚是機警,裝得天衣無縫。事後審問“老流氓”時,他表示當天幾次窺視,都沒有看出破綻。
深夜,村莊已經進入睡夢之中,婦女主任家也熄了燈,看來一切如常。實際上,那名偵察員就提著槍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個角落埋伏了下來。就在午夜剛過的時候,老偵察員常占魁憑借一雙夜眼忽然發現,村外一個土坡的後麵,慢慢地冒出一個人來,借著地形地物開始向村邊移動……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發生了接觸。
依靠長期從事偵破工作的經驗,常組長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這是因為,在警察眼裏,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為舉止之不同,就像我們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樣明顯簡單(當然現在有時候也不那麼好說)。當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隊到剛建市的深圳介紹經驗,為了說明問題,老王來了個實戰表演。深圳警方跟隨老王到車站抓賊,過程和從水桶裏撈魚一樣,有當地警察驚呼就跟那賊是他養的似的——當時那裏養“二奶”成風,故深圳警察有此感歎。
老王一句話道破天機:車來了,別人都看車,就他看人,他不是賊,誰是賊啊?這就是所謂的“掛相”。
從黑影隱秘的行動來看,此人符合警察對罪犯行為模式的推測。那麼……是上去抓呢?還是等他進屋作案抓現行呢?
這個不用警察來回答,估計誰都能答得出來。且不說他這個位置還離警方太遠,做套就是讓他鑽的,魯智深可沒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進來的道理。那時候通訊條件不比現在,但早已經按照預定計劃進入陣位的警察都做好了出擊準備。
那個黑影且藏且進,離村子越來越近,在村外的一座穀草垛後麵停了下來,顯然是在進行最後一次觀察。觀察的結果,看來讓他十分滿意,便躍出穀草垛,直奔婦女主任家。
隻要再有一兩分鍾,就可以收網了!但是,就在此時,一個意外的情況發生了——那個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婦女主任家一會兒,好像在琢磨什麼。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覺告訴他,一定有什麼事情不對了。說時遲那時快,隻見那個黑影忽然掉頭,飛奔而去。常占魁立即發出行動信號,警察們打開手電,一邊呼喝一邊開始追擊。“肯定抓不到了”,參加過此案偵破的警員回憶,“距離太遠,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輕煙似的,而且周圍還有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