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公安幹警準備當一次“魯智深”(6)(1 / 1)

果然,追蹤一個小時,那個黑影還是悄然消失在了周圍的田野中。氣急了的常占魁回頭下令嚴查,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是什麼驚動了那小子。

檢查的結果,竟然是那位冒充婦女主任的偵察員暴露了目標。這位偵察員擒拿技術好,扮相好,裝什麼像什麼,曾經在多起案件的偵破中發揮重大作用,在隊裏可算一寶,這次埋伏也一直中規中矩。但是,她有個要命的毛病使整個埋伏功虧一簣——這個相貌清秀的偵查員在煙癮問題上卻極為“爺們”。所以,在屋內蹲守到半夜,實在扛不住煙癮,終於抱著僥幸心理抽出一根煙,悄悄地吸了兩口。而那個案犯,恰好在此時摸了過來。發現有人在屋裏抽煙,案犯當時就覺得不對。那年頭當地女的吸煙極少,婦女主任平時也不抽煙。那,這屋裏怎麼出來煙頭的火光了?

不對,是警察!想到這一點,他掉頭就跑,仗著熟悉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鈞一發之際逃了出去。

吸煙暴露目標的偵察員因“嚴重違紀”受到處分。受到處分其實還是幸運的,因為案子的發展很快就讓警方產生了一個印象:我們內部有鬼!這是因為,除了這次設伏,此人再沒有鑽過警方的圈套。一次可以是巧合,但一次又一次,刑偵專家算定他會去的作案地點,他從來不去,可是也曾發生過周圍幾個村子都作了埋伏,他偏偏去唯一那個沒埋伏的村子作案這等事情。警察在甲村設伏,他偏不去甲村,卻在甲村旁邊的乙村作案,而警方剛剛撤出甲村,第二天他就去作案這種事,也曾發生。警方的部署他似乎總是能未卜先知。

1974年,在公安部門越來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時,“老流氓”的作案竟然達到了高峰!

我國公安係統沒有迷信狐仙鬼怪的習慣,唯一的解釋就是出了內鬼。

這下子,無論是公安人員相互之間,還是和當地協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員之間,都產生了若有若無的隔閡和警惕。也曾有內部人員被不點名地監視過。都是老手,時間稍長,這種監視很難逃過對方的眼睛。

一句話,影響團結。一邊偵破,一邊自己也成了嫌疑犯,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這件事,直到案犯被抓,聯係到他的職業,警方才恍然大悟。

無奈之下,警方采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驗雙方耐心的做法——蹲守。1996年,馮鞏有部電影叫做《埋伏》,說的就是蹲守的事情。

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幹警在十八裏店周圍布設數十個不斷變換的蹲守點,以大海撈針的方式,繼續艱難地偵破。

實際上,采取蹲守行動的時候,有一種說法是負責偵破此案的警方人員,在偵查“內鬼”的時候有了一個奇怪的想法:“人民群眾”在隨時給嫌疑犯通風報信!的確,隻要設伏,總要通知村裏的人,隻要村裏的人知道,“老流氓”就會知道!但每次協作的地方工作人員並不相同,總不能整個朝陽區、通縣的地方幹部都和“老流氓”是一夥的吧?!何況,有幾次警方還有意撇開地方工作人員,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結果依然如是,難道說,整個朝陽區、通縣的老百姓都和“老流氓”是一夥的?也許“老流氓”是地頭蛇一類的人物?但地頭蛇怎麼可能方圓十幾裏哪個村的情況他都能隨時得到通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