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基層工會的社會保障工作
1.新形勢下做好工會保障工作的方法
維護職工的勞動經濟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也是工會維權工作的重點,工會保障工作涉及職工切身的勞動經濟權益,其內容主要包括:工會要推動積極就業政策的貫徹落實,依法監督企業規範裁員行為,幫助職工穩定就業崗位、提高就業質量;要協助有關方麵深入調查研究,推動企業建立規範合理的工資決定機製、支付工資保證機製和正常增長機製;要配合政府完善社會保障製度,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同時也要參與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
工會保障工作的概念
工會保障工作是指工會通過各種方法和途徑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廣大職工的勞動經濟權益,包括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促使廣大職工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工會保障工作的主要內容
工會保障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積極參與涉及職工勞動經濟權益的政策法規的研究和製定。工會組織要積極主動地參與有關職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勞動經濟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製定過程,及時向人大、政府有關部門或企業行政反映職工的意願和呼聲,提出建議和主張。從源頭上維護職工的勞動經濟權益。
(2)開展監督檢查,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工會要通過參與社會保險(保障)監督委員會、三方協商會議、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廠務公開等渠道,積極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的重點是對企業落實最低工資規定情況、工資按時足額支付情況,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及超時勞動等行為實施監督;對企業重組改製和關閉破產工作中變更職工勞動合同、向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進行經濟補償以及接續社會保險關係和清償勞動債權關係的情況進行監督;對社會保險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對用人單位欠繳、拒繳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實施監督檢查,有力地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3)大力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各級工會應立足自身優勢,突出工會特色,積極協助黨委和政府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4)深入實施送溫暖工程。工會組織結合自身實踐,多方籌集送溫暖資金,建立困難職工檔案及領導幹部聯係困難職工家庭等製度,繼續探索送溫暖工程的長效機製,采取多種形式幫扶困難職工,逐步使送溫暖工程成為社會救助體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5)主動做好困難職工幫扶的相關工作。各級工會組織應充分利用“兩節送溫暖,三八助單親,五一關愛勞模,金秋助學”的幫扶形式,借助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體係,組織開展困難職工幫扶工作,努力為廣大職工辦實事,幫助困難職工解決生產生活等實際問題,真正使工會成為職工群眾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報告人、第一幫助人。
工會保障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工會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險和扶貧幫困等內容,事關廣大職工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利益。做好工會保障工作,對於工會切實履行自己的基本職責,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的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1)做好工會保障工作,有利於職工合法權益的實現。維護職工的勞動經濟權益,是延續整個社會生產和再生產的基礎條件,它可以使勞動者在健康和安全的環境條件下,為社會提供更多商品和服務,並同時獲得收入,以延續勞動力的再生產。因此,在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中,勞動經濟權益是最基本的權益,是勞動者獲得政治民主權益和精神文化權益實現的前提和基礎。職工的勞動經濟權益得到保障,有利於政治民主權益和精神文化權益的實現。
(2)做好工會保障工作,有利於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係的建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係是最基本的經濟關係,勞動者和企業是勞動關係中兩個相對應的主體。相對於勞動者而言,企業在各方麵都處於優勢地位,在市場競爭壓力和利潤目標的引導下,企業容易忽視勞動者權益,甚至會以犧牲勞動者的權益來獲取企業的利益。做好工會保障工作,努力保障和促進職工最關心的勞動經濟權益的實現,對於實現勞動關係雙方的和諧,有效地化解和減少勞動關係雙方的矛盾和衝突,推動建立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係,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做好工會保障工作,有利於形成一個穩定和諧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目前,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是廣大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所在,也是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和關注的經濟和社會問題。這些問題如果解決不好,將會直接威脅到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因此,做好工會保障工作,努力維護好職工在就業、分配和社會保障等方麵的勞動經濟權益,有利於形成一個穩定和諧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有利於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並提供強大的動力。
(4)做好工會保障工作,有利於應對經濟全球化給我國勞動關係帶來的挑戰。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對我國社會的經濟結構、勞動就業、分配方式、勞資關係等方麵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主要表現為非公有製經濟迅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加快、職工失業風險加大、勞動關係日趨複雜,資本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與勞動者追求工資最大化的矛盾會更加突出,社會保障製度也將麵臨更大的挑戰和壓力。麵對這種形勢,有針對性地做好新形勢下的工會保障工作,有利於減少勞資衝突,緩和勞動關係矛盾,化解社會風險,使我們能夠在經濟全球化的衝擊和挑戰麵前從容應對,抓住機遇,加快發展步伐。
當前工會保障工作麵臨的新形勢
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經濟體製改革進一步深化,勞動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領域正在發生深刻變革。同時,工會保障工作麵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主要表現在:
(1)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加快,維護職工經濟權益的壓力增大。隨著經濟體製改革逐步深入,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加快,我國原有的產業格局被打破,勞動關係和職工隊伍的狀況也將隨之發生更加深刻的變化。在全國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各種利益關係日益複雜化,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並將突出地體現在勞動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方麵,這都迫切要求工會必須加大工作力度,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充分保護和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在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2)分配領域中的問題日益凸顯,推動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製任務艱巨。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偏低且增長緩慢;職工收入差距過大且呈繼續擴大態勢;企業工資分配秩序混亂,企業的勞動定額和工資標準的確定隨意性較大,部分企業的工資結構不合理,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同崗不同酬現象嚴重;企業欠薪問題仍然突出;政府對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管理作用有限。在推動解決收入分配領域中的主要問題。建立市場化收入分配機製過程中,如何確保按勞分配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占據主體地位,推動建立各種要素之間均衡的收入分配機製,特別是建立普通職工的收入正常增長機製,是工會必須認真研究並在實踐中努力探索的重要課題。
(3)就業形勢日趨嚴峻,促進就業再就業工作任務繁重。目前下崗失業人數居高不下,城鎮新增勞動力進入峰值期,就業彈性係數下降,國民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效應減弱,下崗職工再就業難度加大;就業結構調整力度加大,結構性失業日益加劇;此外,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市轉移進入高峰期,更加劇了城鎮的就業壓力。上述幾種因素相互交織,我國城鎮勞動就業形勢十分嚴峻。
新形勢下工會保障工作的方法
(1)加強理論學習和理論研究。工會保障工作是政治性、理論性、政策性、業務性都很強的工作,加強專業理論的學習和研究是做好工會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礎。工會要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係的新變化,研究相應的政策和措施,在一些矛盾初顯或未顯時,就能及時提出工會的政策主張。
(2)圍繞大局開展工作。工會保障工作必須了解工作大局,準確把握每一時期工會工作的重點,並據此來確定工會保障工作的重點內容。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工會的重點工作是認真貫徹“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會工作方針,擴大工會組織覆蓋麵,增強工會組織凝聚力。工會保障工作就要在維權工作中突出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迫切的問題,努力為他們辦好事、實事。
(3)注重調查研究。各級工會應通過深入、客觀、嚴謹、科學的調查研究,準確把握職工勞動經濟權益方麵的情況和問題,總結新的工作經驗,推動新的實踐發展,開創新的工作局麵。
(4)不斷改進和創新工會保障工作。要不斷創新理論,用理論去指導解決當前遇到的問題;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找到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工作路數和辦法,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機製、方法和載體。
2.工會代表職工參與、監督政府企業行使社會保障工作的方法
工會社會保障工作是我國社會保障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工會參與和推動社會保障體係的建立完善、監督協助政府和企業行政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這既是工會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工會法》規定的工會應當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工會隻有認真搞好和不斷強化參與監督,才能保證從源頭上,在更大範圍、更高水平和更好地維護廣大職工群眾的社會保障權益。目前我國工會對政府和企業行政社會保障工作的參與和監督是通過三個層次、三種途徑進行的,即全國總工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主要是立法參與、政策參與、調查研究、通過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製維權監督以及對下級工會開展補充保險等工作進行指導;城市工會和縣(區)工會在搞好社會保障政策參與的同時,還要組織和指導基層工會開展社會保障工作。而基層工會主要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平等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製度等,協調勞動關係,維護職工社會保障權益和勞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履行義務,保證社會保障政策的貫徹落實。
工會搞好源頭參與的方法
搞好宏觀參與是工會社會保障工作中的重點工作。宏觀參與是“源頭參與”,即各級工會代表廣大職工在參與國家、地方有關社會保障的立法、政策法規研究製定過程中,充分反映廣大職工的呼聲和願望,提出工會的主張和建議,協助有關方麵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研究好、製定好。在宏觀源頭參與中,工會必須有為有位。
(1)各級工會應加大宏觀源頭參與的力度,針對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尚不完備的情況,重點推動加快勞動和社會保障立法進程,力求把近年來在促進再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製度等方麵所形成的經驗,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促進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由政策主導逐漸轉向法製規範。
(2)工會要注意拓寬和疏通對政府社會保障工作民主參與的渠道,其中包括工會進入各級地方社保工作領導機構,參與領導工作;建設完善工會與政府聯席會議和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會議機製等。通過這些機製保證工會對社保有關政策製定的及時和有效參與。
(3)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善,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係重要支柱之一的社會保障製度也需要不斷調整完善。在這種形勢下,工會要搞好立法參與和決策調查研究,特別是對社會保障方麵職工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要及時準確地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重要依據。搞好宏觀源頭參與,要求工會社會保障工作幹部必須加強對有關社會保障理論、法規、政策的學習,努力提高理論法律政策水平,提高參與能力,掌握參與方法,真正做到參得進、議得上,發揮工會應有的作用,不負黨對工會的要求,職工群眾對工會的期望。
工會強化群眾監督的方法
工會代表和組織職工群眾對政府和企業行政社會保障工作實施必要的監督,這是工會在社會保障工作中履行自身職責,發揮作用的一個重要領域,也是工會參與國家社會保障製度建設和維護職工群眾社會保障權益的重要方法。工會在社會保障監督活動中依法享有知情權,即了解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情的權利;獨立調查權,即收集有關材料,深入調查,聽取意見的權利;要求建議權,即要求、建議對有關行為人進行處罰的權利。工會加強對社會保障工作監督的任務和內容主要是:積極參與社會保障基金的審查、監督、管理和使用,監督基層企事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障,按時定額繳納社會保障費,依法承擔社會保險義務,以及監督檢查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內容的執行落實情況。
工會社會保障監督工作分層次進行,不同層次的監督在內容上各有側重,采用形式方法也各有不同。地方工會的監督工作主要是通過本地區社會保障的監督組織來進行。具體做法是:
(1)積極參加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設立的由政府代表、企業代表、工會代表和離退休人員代表組成的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履行自己的職責,同各方一起加強對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和基金管理工作的監督。
(2)成立由企業職工、離退休人員和社區、工會、退委會等方麵代表組成的群眾性社會保障監督組織,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包括定期聽取社保經辦機構有關工作情況的彙報,組織調查和檢查,並聯合人大、政府、政協等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視察活動等。
基層工會監督工作的重點是監督本單位依法承擔社會保障義務,按時定額為全體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用,監督勞動合同、集體合同中有關條款的落實。監督工作開展的方式主要是通過民主管理進行監督。具體做法是:
①以職工代表大會形式為載體,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凡屬社會保障方麵的重大問題,應提交職代會討論決定通過。
②以廠務公開形式為載體,發揮其公開透明的優勢,通報和發布職工關心的社會保障政策落實情況,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③深入職工群眾,廣泛聽取職工意見,對企業社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有關方麵反映,要求、建議其進行整改。
④積極向職工群眾宣傳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政策,引導職工樹立社會保障觀念,明確個人的權利和義務,提高自我維權能力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
社區工會監督工作的重點是監督有關保險金的發放,低保戶的認定以及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主要做法是召開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和接受群眾來信來訪,了解有關政策規定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建議社區妥善處理。
(3)做好工會社會保障監督工作,要求工會組織和工會保障工作幹部:
①要強化責任意識和服務觀念。
②要深入實際,聯係群眾,掌握實情。
③要學好會用有關法律政策,提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
④要克服不敢監督的畏難情緒,對社會保障工作中的違法、違規、違反政策及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堅持原則,敢於善於鬥爭。
總之,工會組織和工會保障工作幹部隻有不斷提高監督能力,掌握監督的方法,才能切實履行好自身的職責,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做好監督工作。
3.工會推動再就業工作的具體措施
勞動就業的方針和原則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強調要深化勞動就業體製的改革,要求“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這實際上就是我國新時期勞動就業的方針。
我國現階段勞動就業的原則有以下五項:
(1)平等就業原則。平等就業,是指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權利和就業機會。《勞動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2)相互選擇原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互選擇,是指勞動者自由選擇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自主擇優選擇勞動者,這也叫雙向選擇。
(3)競爭就業原則。競爭就業,是指勞動者通過用人單位考試考核競爭取勝而獲得就業崗位。這樣,可以促使勞動者提高自身素質。
(4)照顧特殊群體人員就業原則。特殊群體人員,是指謀求職業有困難或處境不利的人員,包括婦女、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人員。《勞動法》第十四條規定:“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5)禁止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就業原則。《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這是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
工會推動再就業工作
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企業中多年積累的矛盾和問題逐漸暴露出來。部分企業虧損嚴重,效益滑坡,資不抵債,甚至停產和破產,造成大批職工下崗和失業。解決下崗失業人員的困難,光靠國家舉辦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是不夠的,還應該在國家唱主角的同時,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和補充保險,從而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製度。這是工會在經濟轉型期的新任務。在認真實施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程的過程中,各地基層工會參與建立職工補充保障體係,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職工補充保障體係的核心內容是促進就業、幫困救助和開展以基層為重點的互助合作。基層工會在促進就業方麵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為弱勢群體“造飯碗”,為政府分憂,為職工解難,轟轟烈烈而又紮紮實實地開展再就業工程工作。
各地工會廣開就業渠道,成立再就業指導中心和職業介紹機構,穿針引線擴大就業麵。利用企業工會組織係統的相關信息網絡,加速再就業信息的傳遞和反饋;定期發布再就業指導信息;在組織“安置下崗職工的洽談會”、“下崗職工再就業聯絡站”時,供需雙方直接協商,其中往往少不了企業工會幹部直接參與組織,居中調節。
工會抓就業培訓,提高職工再就業競爭能力。企業工會組織利用自身優勢,如有場所、有經費、易找教員等,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開展各種形式的職工技能培訓和轉業轉崗訓練,有的企業提出,讓職工“精一門、會兩門、學三門”。這一戰略性工程的實施,明顯地提高了下崗失業人員素質和就業競爭能力。
工會抓協助落實再就業政策,體現維護職能。例如:凡涉及到減員、下崗、分流事項都提交職代會討論;規範下崗程序,堅持平衡分流、有序下崗的原則;企業工會與行政部門一同確定下崗條件及人員,防止親化組合;堅持家庭特殊困難的職工特殊處理的原則,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序有度地減員,平衡職工心理。有的城市還專門成立了再就業工作督查辦,同時還負責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發放等情況進行監督。工會抓企事業發展,拓寬職工再就業渠道,實現職工自我解困再就業。各地建立了各種形式的生產自救基地、再就業基地,積極興辦工會企事業、解困貿易市場和第三產業,力所能及地幫助下崗和失業人員再就業。
工會抓宣傳教育。利用企業工會貼近廣大職工群眾的優勢,加大宣傳力度,表彰再就業先進典型,啟發誘導職工切實轉變就業觀念。
最低工資保障製度
我國實行最低工資保障製度,即國家通過立法規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最低數額。由於在勞動關係中,與用人單位相比,勞動者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以及勞動力供過於求的現實,可能會導致用人單位過分壓低勞動者的工資,使其個人及家庭產生生存危機,進而影響社會穩定。因此最低工資保障製度的作用即在於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實現社會公平。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製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所謂法定工作時間,是指按國家工時製度規定的時間。所謂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因探親、結婚、直係親屬死亡按照規定帶薪年休假、探視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但是,如果是由於勞動者本人的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則不適用於最低工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