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炫富事件”天涯社區網民發帖主要有:6月21日,網友“賣耗子”在天涯娛樂八卦發帖《微博又有新發現,20歲“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各種炫富!火速圍觀!!》。6月24日最後一個帖子發布後此帖被封,無法查看回複。11月左右解封,基本保持原貌,點擊和回複分別達到1528919次和9349次。天涯社區在該事件過程中,21日發帖數為33122個,22日發帖數為2341個,23日發帖數為3870個,24日發帖數為2807個。
據民政部2011年2季度統計數據顯示,當年全國上半年社會捐款數額與上一年度相比出現了大幅減少。2010年上半年,全國社會捐款為100.5億元,2011年較2010年減少了74億元,降幅達73.6%。2011年6月全國社會捐款為10.2億元,而7月為5億元,減少了5.2億元,降幅接近51%。而這一變化,正是發生在6月下旬“郭某某炫富事件”引發慈善信任風暴的背景之下。
隨著一條炫富微博,名車、豪宅,使郭某某事件成為2011年最大的網絡新聞事件,網絡輿論的矛頭直接指向中國紅十字會,使中國紅十字會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建立起來的社會信用刹那間崩潰。民間對紅十字會的質疑一浪高過一浪,民眾對紅十字會的信任降低到極點,這些都源自一個20歲微博女孩的炫富。可見,在微媒體時代,發布的任何信息都可能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都可能會影響很多人,甚至影響一個行業的發展。2013年9月21日,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布了《2012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報告顯示,2012年我國社會捐贈總量共計約817億元,與2011年度相比,再度減少28億元,同比減少3.31%,我國接收捐贈額已經連續兩年下降。可以說,郭某某事件及一係列有關慈善募捐的負麵消息以及產生的輿論影響,實際上已經阻礙了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
2.微博的消極影響
由於有著傳播主體草根化、傳播內容碎片化、傳播速度即時化、傳播渠道多元化、傳授雙方互動性強的獨特優勢,以及獨特的操作模式,人們能夠在微博裏獲得和分享更多不一樣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在微博上發布言論,而使用微博的是形形色色的人,水平參差不齊,人們的看法大不相同,很多時候發表的信息也不盡相同,甚至一些微博還帶有極強的煽動性。有些內容虛假,缺乏明確的傳播價值;有些是心情的傾吐,泛濫的網絡信息使人們淹沒在信息的汪洋之中,難以快速找到有用的信息,浪費了人們的時間,增添了無謂的煩惱。
(1)微博罵戰
像任何新的事物一樣,微博也是雙刃劍。微博傳播的信息是網民網絡活動的產物,網民作為信息傳播過程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生產者、傳播者、接收者,成為現代社會最有影響力的人群。網民作為中介連接著現實社會與網絡,使兩者相互影響、共同反映社會現實,從而促進網絡文化的發展。微博對社會具有積極影響,也有消極影響,如微博罵戰對社會文化的影響。
由於網絡沒有實名認證,任何人隻要擁有電腦與網線,便可以在網絡上建立自己的微博,任意評論他人,正是因為如此,使得網絡評論具有很強的隨意性。
北大教授因微博不當言論被告上法庭
2012年5月6日,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在校生關凱元對北京大學教授孔某某發表的博文《立春過後是立夏》提出意見,稱其中的一首七律詩格律不對,“好歹孤仄孤平不該犯”。隨即,孔某某對關凱元進行反擊,他回應對方稱“驢唇不對馬嘴”、“你就是個狗漢奸”等。
對於格律的探討本無可厚非,但孔某某作為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用有侮辱性的語言反擊則明顯欠妥,這些語言通過網絡轉發傳播,造成了不良影響,降低了社會對關凱生的公正評價,確實構成了對其名譽權的侵犯。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隨後,孔某某因為不當言論被告上法庭。最終,北京海澱法院一審判決孔某某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200元、給付公證費1000元。此案的判決,具有標誌意義。
從傳播學角度來看,從環境中尋求支持和避免陷入孤立狀態是人的天性,當人的意見在群體中屬於多數意見或優勢意見時,更加易於把這種意見表示出來,最終形成一個以主流、主導觀點為主的輿論場。作為社會公眾人物,他們擁有數百萬,甚至更多的粉絲,他們的言論影響著他們的粉絲,但是還有很多名人在微博上經常說些出位言論,因私人情緒常常成為網民討論的熱點事件。微博罵戰,尤其是名人的微博罵戰會影響很多人,從而影響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因此微博上的任何人都要努力提升素質,共同構建和諧社會。據上海交通大學輿情研究實驗室對2009、2010、2011年影響較大的輿情熱點事件的統計,微博首次曝光的比例依次為0%、16%、22%,呈現逐年上漲的趨勢,與微博相關的輿情案例也呈上升趨勢。在互聯網世界,微博罵戰早已經成為網絡的一種正常現象。借助使人人變成通訊社的微博這一新媒介,網絡罵戰更是不斷升級。惡語中傷成了微博裏的病態特點,這是微博的一個硬傷。
微博罵戰作為網絡輿論暴力的一種新型方式,最直接的受害人就是微博罵戰的當事人。如果是公眾人物的微博,通過罵戰會讓一些粉絲降低對他們的信任,同時也會降低他們自己的身份,影響自身的公眾形象,更嚴重的會直接影響他們的經濟收入。例如2011年1月當當網CEO李某某便在自己的實名微博上,就當當上市與投行的矛盾,與兩名來自投行摩根士丹利的女員工發飆怒罵多個回合,引來近4000位網友圍觀。當當網CEO李某某與“大摩女”爆發微博罵戰一周後,當當的股價應聲接連下跌。在事件發生後的首個交易日,當當網股價暴跌8.3%,收於28.77美元,根據當當網7791.1萬的總股本計算,兩天之內公司市值便蒸發了約3.92億美元。
(2)微博謠言
微博作為輕量級的信息,很容易發生以偏概全和斷章取義的現象,一些觀點往往會不作理性論證卻有情緒化語言的包裝,特別在網絡具有隱秘性的情況下,謠言發布者的違法犯罪成本較低,這造成微博平台上謠言不斷,一個謠言被識破,又會有新的謠言產生。特別是當一些虛假消息發出後,某些意見領袖或經過身份認證的用戶未經考證又再次將信息轉發出去,大眾用戶出於對意見領袖和認證用戶的信任再一次加速傳播,虛假信息就在這樣的流程中實現了裂變式傳播。
微博急尋人實為假消息
網絡上曾有一則關於小女孩丟失的信息被人們多次轉發(如圖2-15所示),甚至轉發達十幾萬條,但是後經公安機關證實,此小女孩並未丟失,這樣的微博轉發隻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一段時間以來,微博、微信上各類尋人信息越來越多。雅安地震後、眾多網民出於對公益活動的滿腔熱情,通過不斷轉發開始了一場場“愛心接力”。然而,有熱心網友在撥打過信息中所留電話後發現,有的電話號碼機主完全和失蹤事件無關,聽到問詢後一頭霧水;有的信息是惡作劇,所留電話甚至是殯儀館的辦公電話;有的是搞營銷活動,變相推廣自己的某些產品;更惡劣的則是將聲訊台的電話通過軟件設置修改成手機號碼,網友撥打電話之後發現支付了高額電話費,成為詐騙犯罪的受害者。
對於網上轉發的很多受害者而言,隨著謠言被揭穿,人們對網絡謠言的製造者非常痛恨。微博和微信與其他傳播工具一樣,已經並將長期給我們的社會和個人生活帶來深遠影響。作為現代人,微媒體不僅成為我們生活記錄的載體,成為我們交流的平台,更應該成為我們了解社會動態的有力工具。微博與其他傳播媒介不同,有其精而短、快而廣的特點,但有時也會有一些可靠性不強、有負麵影響的信息出現等情況,我們應該理性地對待它,隻要我們做到合理使用、取精去粕,就能使它成為我們生活的有力幫手。
謠言生事網絡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被刑拘
2013年8月,北京警方根據群眾舉報,依法立案偵查發現,以網絡紅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為首的網絡推手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公司通過互聯網策劃製造網絡事件、蓄意製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並非法牟取暴利。
據央視報道,為了出名,連雷鋒這樣已經去世多年的道德楷模,都不被他們放過。“秦火火”等人尋找的詆毀對象大多是那些目前活躍在社會上的公眾人物,例如“秦火火”曾在微博上暗示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並為妹妹承攬殘聯的工程;我國著名軍事專家羅援少將的大哥是德國西門子(遠東)公司高級顧問,後來又成為西門子(中國)公司副總經理等。此外,“秦火火”等人曾利用“郭某某個人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編造了一些地方公務員被要求必須向紅十字會捐款的謠言,惡意攻擊中國的慈善救援製度。據公安機關初步調查,“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在過去三年間,編造、傳播的謠言高達3000多條。其中很多謠言都在一時之間成為了網絡的熱點,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近年來,一些全民關注的熱點事件往往發端於網絡:網友通過微博、微信等平台爆料後傳統媒體跟進炒作,網絡媒體再接著援引傳統媒體報道,從社交環節到新聞發布環節,將事件炒作推向高潮。俗語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當前社會正處於轉型期與矛盾凸顯期,一些不明真相的民眾會傾向於相信壞消息。他們或出於自身利益考慮,或是出於獵奇需要,對於壞消息往往有“奔走相告”的衝動。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造謠、傳謠等問題,政府必須做好信息公開,對於網絡謠言要及時拿出有力證據辟謠;網絡媒體和傳統媒體必須從思想上自覺服務於黨和國家輿論宣傳工作大局,提高社會責任感與公信力,網民也要理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
除“謠言”之外,網絡炒作也成為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的普遍現象,“網絡推手”與“網絡水軍”則成為網絡炒作的重要群體。“網絡水軍”是指由網絡公關公司或個人組織,通過對某一事件進行不斷發布具有明確傾向性意見的信息取得報酬的特殊群體,由於網絡水軍通常是收受錢財進行的一種行為,因此他們往往缺乏判斷與責任意識成為網絡打手。他們會對某些商品進行誇大宣傳,對一些公司進行負麵炒作,對一些企業進行刷信用行為,會嚴重擾亂網絡的正常秩序。因此,政府一定要通過相關立法與科技手段,對網絡推手與網絡水軍進行嚴厲的查處,禁止其一段時間的上網,對一些從事這種業務的網絡公司進行停業整頓,不斷為公眾創造一個良好的網絡環境。正是因為上述原因,2013年8月15日閉幕的中國互聯網大會發出倡議,全國網絡從業者、網絡名人和廣大網民都應堅守“七條底線”,即法律法規底線、社會主義製度底線、國家利益底線、公民合法權益底線、社會公共秩序底線、道德風尚底線和信息真實性底線。
(來源:中國政府網,新華社記者周詠緡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