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因為政務微博、微信起步晚,相關的立法較為滯後,立法層麵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第十五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政務微媒體以其時效性、互動性、低成本和輻射力大等特點,在推進公眾民主參與方麵發揮出重要作用,也對傳統的權力運作方式進行了改革和優化。我國目前關於政務微媒體的法律法規缺乏具體而實際的操作性,因為缺乏製度上的保障,使政務微媒體的運行權責不明,行政機關既沒有法定的職權,也無需履行職責。政務微媒體的持續發展需要完善的法製來支撐,因此,我國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保障機製。
6.主動關注宣傳
缺少宣傳推廣理念的後果是政務微媒體的粉絲數和關注對象數不足、發帖數量不足。關注是雙向的,政務微博和微信不僅要他人關注,更要關注他人。通過關注他人才能更廣泛地獲取信息,才能了解民情,體察民意,才能做好密切黨群、政群關係的紐帶和橋梁。從對目前政務微媒體的研究可知,政務微博、微信關注的對象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關注其他地區相關部門的微博或微信公眾賬號,這樣才能及時地了解行業的資訊,獲取最新的管理經驗,借鑒其先進之處,提升自己的管理方式;另一部分是關注與自己相關領域的意見領袖的賬號,通過對這些意見領袖的關注,能及時地了解行業動態、問題以及改進本職工作的方式方法等。
以上海為例,上海政務微博群有近800個賬戶,擁有近1100萬粉絲。在這個政務微博群中,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建立的“上海發布”發揮了“火車頭”作用,上線僅4個月,就在社會上產生了良好影響。在“上海發布”的帶動下,目前上海17個區縣以及市發改委、公安局、體育局等39個市級委辦局均已開通政務微博,提升了微媒體整體的管理能力。
7.加強微媒體監管
微媒體的出現和發展使普通公民有了更大的話語權,社會各階層都可以通過微博和微信表達個人的觀點和見解、介入到公共事務之中,微媒體已經具有不可替代性。政務微媒體的良性運行,將傳統的從上至下的行政權力運行模式逐漸變為平行的運行模式,推動了“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的發展。如何正確地進行網絡輿論引導與監管,關係著政務微媒體的影響力。輿論監管要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政府對網絡的監測。隨著微媒體的發展,信息的傳播速度很快,傳播量也很大,對網絡輿情的管理一定先要做好對信息的監測,建立完善的監管機製。各級政府要製定有效的網絡輿情監管機製,成立專門的部門專職負責對網絡輿情的相關數據的調查與分析,部門成員由精通網絡技術、政治敏感度高的全能人才組成,隨時關注各微博、微信與公眾交流情況,對這些開放的網絡平台進行全程監測。在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後,通過分析、研判、預警、評估流程來製訂應對方案。通過政府輿情監測部門對網絡輿情的監測,能夠及時對網絡的信息進行分析與引導,若發現負麵的言論,可及時將其扼殺在萌芽狀態,在很大程度上確保了網絡輿情的良性發展。
(2)建立網上信息排查機製。政府部門與各微博平台網站要建立對網絡信息的排查機製,政府通過輿情部門對所有的網絡信息進行排查,從而提高對信息的審查力度。各網站通過網絡編輯、網絡管理員、網絡信息的審核機製等,建立對自己網站信息的排查,確保本網站信息的可靠與真實,保證本網站網絡輿情的正向發展。無論是政府還是網站的排查機製,隻要一發現不利於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虛假輿情,一定要及時反映到相應的負責部門,進行有效及時的處理與跟蹤,這樣才能更好地使決策部門掌握輿情的內容和走向,促進決策的科學與公正。
(3)積極疏通網絡輿情。在微媒體時代,網絡輿情形成速度快,為了做好網絡輿情管理,一定要提高政府的輿情引導力。網絡信息的傳播速度很快,如果不及時進行引導,極易發展成網絡謠言,對社會造成很大的負麵影響。因此,政府要利用好微媒體工具積極地引導網絡輿情,就要注重疏通網絡輿情。政府在網絡上開展輿情引導工作,首先要改變以前的打壓的做法,要尊重群眾,重視群眾的想法與意見,通過理解群眾,從而更好地引導群眾。政府要善於從多元化的輿論中尋找共同點,從中發現積極因素,從而進行輿情的疏通。在疏通的過程中,政府需要堅持以人為本,從更高層次提出新的溝通理念,盡可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網民的支持與認可,至少不與網民形成尖銳的對立局麵。
8.製定考評製度
政務微媒體的運行最終要由具體的部門和公務人員來完成,這就需要明確政務管理部門的職責,並就政務微博、微信和現實工作建立合理的綜合考評機製。考評範圍可以包括主動信息發布數量、答複網友留言數量、發布信息的時效性和準確性以及信息的關注度等,對於政務微媒體的輿情分析研判能力和輿論引導能力,以及為民眾提供服務的質量等,也要有相應的考核標準。在考核過程中,應當優先采用外部考核的方式以保證考核結果的真實有效。
政務微博、微信的主要功能在於推動政府信息公開以及公民民主監督權利的實現,同時可利用微媒體的便利性為公眾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服務,其運行得好壞以及運行效率高低直接關係到公民權利實現的程度、直接影響群眾對政府的滿意度。當政務微媒體信息發布不當或者達不到考核要求時,要明確確定由誰承擔責任、承擔怎樣的責任;對於遲遲不開通政務微博、微信,開通後疏於管理運行、怠於溝通反饋的單位,應啟動問責製度;對於政務微博、微信運行過程中存在違法、不當行為,特別是給相對人造成損失的,還應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方式予以追責。唯有建立完善的問責機製,利用製度進行約束,才能為政務微媒體的發展提供製度上的保障。
9.規範內容發布
目前我國眾多的政務微媒體在內容發布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內容發布隨意化,甚至呈娛樂化傾向。要使我國政務微媒體發揮更大的作用,一定要通過明確的製度確定哪類公務信息需要通過政務微媒體傳播,哪些信息不能通過這一渠道傳播,這些既涉及本身涉密的信息,也涉及不需要或不便於在政務微媒體平台發布的信息。“新華視點”微博負責人、新華社國內部副主任陳芸2013年 6月15日在中國微博大會上說,微博使公眾的知情權得到更好滿足,作為媒體,微博正能量就是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盲從和失聲都會傷害媒體公信力,要堅持“預判不盲從,未核不發聲,銳利不過度,活躍不失範”。
我國一些政務微博、微信所發布的信息除了本部門的新聞信息外,大部分是轉發其他部門的信息,轉帖率很高而原創率低。政務微媒體代表政府的形象,原創率應該要保持在80%以上,這樣才能更好地引導網民。在內容發布上,要提倡積極、健康的內容,要通過這些優秀的內容來對網民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提升網民的整體素質。
“成都發布”通過將信息細致分類得到市民認可
成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的政務微博“成都發布”是政務微博的典範,能結合社會發展現狀,及時針對不同的熱點進行信息發布,極大地提升了網民對其的認可度。兩會期間,“成都發布”對微博進行了細致地分類,通過“微播兩會”、“兩會微語錄”、“兩會微解讀”、“兩會微訪談”等,極大地滿足了網民對兩會的了解。主要發布官員和名人言論的“兩會微語錄”占到44%,報道兩會會程和主要議題的“微播兩會”占28%,“兩會微訪談”占12%,主要摘錄官員和名人對於某個特定議題的觀點。因為了解人民所需,積極滿足人民所需,“成都發布”深受公眾喜愛與支持。
“成都發布”根據網民需要,發布政務微博內容,因為是網民關心的問題,所以獲得了很好的影響力。因此,各政務微博內容的發布要根據網民關切的事情,因勢利導,加強策劃、發布內容,提高議程設置能力。政務微博隻有真正專注做內容,提升內容的品質,才會成為新時期政府網絡執政的新手段、新平台,才會發揮更大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