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突發事件類(1 / 2)

甕安“6·28”群體性事件

2008年6月21日20時左右,甕安縣三中初中生李樹芬邀請幾個朋友出去玩時突然投河自殺身亡。6月22日晚8時左右,甕安縣公安局法醫對李樹芬屍體進行了第一次屍檢,認定死者係溺水死亡,死者父親對這一結果表示懷疑。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法醫到達甕安縣,對李樹芬屍體進行了第二次屍檢,再次認定死者係溺水死亡。由於對死者的死因表示懷疑,李家將李樹芬的屍體一直停放在事發地點縣城西門河大堰橋邊,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各種傳言開始在當地廣泛傳播。其中,有傳聞說,女學生是被人奸殺後棄屍河中;也有傳聞說,案件凶手是縣委主要領導的親屬;還有傳聞說,死者的家屬因上告被打傷,還有家屬被關押;更有傳聞說,死者的叔叔在與公安人員的爭執中被公安人員打死。

在這些傳聞的作用下,一時群情激奮。最後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在一小撮不法分子的煽動下,爆發了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有的政府機關部門被衝擊,黨和政府形象受到極大損害,在國際國內引發一場很大的輿論風波。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微媒體的傳播力在事件發展過程中得到極大體現,富有創造力的網民甚至根據當地的調查報告推出“俯臥撐”這個年度流行詞。此後,“躲貓貓”、“打醬油”等流行詞語不斷掀起網絡輿論高潮,對整體輿論環境帶來深遠影響。

甕安事件起因簡單,但由於有關部門的處置方式不當,致使謠言越來越多,最終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在短短時間內發展成一個圍攻縣政府大樓的“打砸搶燒”惡性群體性事件,教訓非常深刻。

對這一事件的發展過程進行梳理,事件之所以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輿論引導方麵沒有做到以快對快和公開透明,官方和權威聲音缺失,導致謠言滿天飛,然後導致部分群眾輕信謠言,情緒激動,甚至做出過激行為。

事件發生後,隨著中央領導和貴州省主要領導在應急處置和輿論引導上果斷決策,局勢開始扭轉。時任貴州省省委書記石宗源迅速趕往甕安指導事件處置工作,直接到街頭走訪群眾,傾聽群眾呼聲,並先後三次向甕安的父老鄉親鞠躬致歉;省政法委書記坐鎮一線指揮應急處置,並聯合有關部門開誠布公地向社會公開信息,通過新華社及各主要媒體第一時間對事件予以報道,同時積極開始有針對性的辟謠,輿論引導工作見到顯著成效。

在甕安事件輿論引導過程中,貴州省專門成立了“政策輿論法規宣傳組”,組織網評員在網上有計劃、有針對性地辟謠,對失實信息予以澄清,有效地平息了群眾情緒。這些都是在群體性事件發生時可供參考的做法。

宜黃“強拆”導致自焚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宜黃縣鳳岡鎮有居民在“強拆”的壓力下自焚,鍾家房主3人被燒成重傷。

9月12日,宜黃官方回應稱實際情況並非自焚,鍾家以澆灌汽油等極端方式對工作人員進行威嚇,卻“不慎誤燒傷”自家3人。9月16日,死者家屬進京被攔截,有記者在微博上進行現場直播引起轟動,有家屬也直接通過微博,隨時傳播相關信息。17日晚,撫州市委對宜黃縣拆遷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宜黃縣委書記邱某某、縣長蘇某某對拆遷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分別對兩人立案調查;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李某某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其立案調查。此事件一經披露立即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全國各種媒體普遍給予高度關注,也對中國政府和地方官員施政行為方式帶來強烈質疑。

從拆遷自焚到網絡轟動,從機場截訪到微博營救,充滿戲劇性的江西宜黃拆遷自焚悲劇在媒體追蹤一個月後,相關人員受到相應的處罰,但事件留給人們太多的沉思。這個事件嚴重破壞了政府形象,從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些政府官員對突發事件所采取的做法,是“瞞”、“堵”、“截”,這種態度表現在新聞發布上,就是“不慎誤傷”的說法。法律是公正的,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網民的輿論影響是巨大的。在網民對事件高度關注後,相關人員終於受到應有的處罰,給受害者一個交代。

在信息公開的微媒體時代,政府處於民間輿論與新媒體、傳統媒體形成合力的輿論監督包圍之下,隱瞞真相隻會使事態進一步惡化,隻會損害政府的形象。在信息公開的時代,越是掩飾真相,試圖阻撓輿論傳播,輿論的力量反彈愈加激烈。數百萬網民的關注,最終讓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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