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統帥”也許偏偏娶了不該娶的?——林彪與葉群、孫維世、張梅等

“1,葉群在與我結婚時是純潔的處女,婚後一貫正派。2,葉群與王實味根本沒有戀愛過。3,老虎、豆豆是我和葉群的親生子女。4,×××的反革命信,所談的一切全係謠言。”——1966年林彪為葉群寫的“處女聲明”

林彪(1907—1971年),中共曆史上傑出的軍事家,後自甘墮落為反革命分子。又名林育容,湖北黃岡人。後人給他的評價是:“精於運籌,多謀善戰;工於心計,貫用機巧;深沉寡語,用心歹毒;殘忍虛偽,陰險詭譎。”

林彪的啟蒙老師是著名地質學家李四光之父,使他受到了較好的啟蒙教育。1925年考入黃埔軍校四期,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畢業,隨國民革命軍葉挺獨立團參加北伐戰爭。1927年參加南昌起義,之後隨朱德、陳毅轉戰閩粵贛湘邊界。1928年參加湘南起義,並隨部上井岡山。1929年隨軍挺進贛南、閩西,任紅四軍第一縱隊司令。1930年任紅四軍軍長。1932年任紅一軍團總指揮,參加中央蘇區曆次反“圍剿”。1934年率部開始長征,參加突破國民黨軍四道封鎖線和強渡烏江作戰。1935年參加遵義會議,會後參加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強渡大渡河、飛奪瀘定橋作戰。同年任陝甘支隊副司令兼第一縱隊司令,到達陝北後參加直羅鎮戰役。1936年任抗日軍政大學校長,後兼政治委員。抗戰爆發後任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師長,挺進華北前線,同聶榮臻指揮平型關戰鬥。1938年受槍傷,赴蘇聯就醫。1942年回國。抗戰勝利後任東北人民自治軍總司令、東北野戰軍司令、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與羅榮桓等指揮遼沈戰役,解放全東北。1948年率部入關,與羅榮桓、聶榮臻等指揮平津戰役。1949年任第四野戰軍司令,指揮湘贛、衡寶、廣東、廣西戰役。新中國成立後任中南軍政委員會主席、中南軍區兼第四野戰軍司令、國務院副總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國防部部長、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等。1955年被授予元帥軍銜,排在朱德、彭德懷之後,還是十大元帥中最年輕的一位(四十八歲)。

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葉群、李作鵬、邱會作等結成以他為首的反革命集團,並同江青反革命集團互相勾結(而又互相掣肘),一方麵采取形式主義、實用主義手法,把毛澤東思想變成宗教信條,神化黨的領袖,製造個人崇拜;另一方麵采取公開的和秘密的、文的和武的各種手段,有預謀地誣陷迫害黨和國家領導人,鼓吹“懷疑一切,打倒一切”,陰謀奪取黨和國家最高權力,在中共“九大”上被寫進黨章成為毛澤東接班人。1971年9月8日下達手令,妄圖發動反革命武裝政變,謀害毛澤東,另立中央;陰謀敗露後,於9月13日與葉群、林立果等私乘飛機倉皇外逃,在蒙古人民共和國境內溫都爾汗地區機毀身亡。1973年中共中央決定開除其黨籍,定為“資產階級野心家、陰謀家、反革命兩麵派、叛徒、賣國賊”。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確認為反革命集團案主犯。

葉群,原名葉靜宜,林彪之妻,小林十餘歲,也是與林的婚姻關係維係時間最長、名氣最高、陪林走完最後的人生,對林的榮辱、忠奸、善惡、沉浮一生影響最大的一個女人。

林彪與葉群的關係,就像上文中秦檜與王氏、魏忠賢與客氏、汪精衛與陳璧君等一樣,都是為虎作倀、助紂為虐,沆瀣一氣、臭味相投,夫唱婦隨、狼狽為奸。隻不過林與葉是更怪異的人,他們是更怪異的夫妻,他們之間是更怪異的情感。在複雜、動蕩、畸形的年代中,他們把持不住、失去操守,走火入魔、墮落變質,走上了畸形的人生之路,爭權奪利、勾結作惡,大耍陰謀、殘害忠良,排斥異己、結黨營私,且生活腐化、貪圖奢靡,導致禍國殃民、危害黨威,最後落得身敗名裂、自取滅亡,為當事人憤恨、為天下人恥笑。

林彪的一生中,先後出現過五個女性。

第一個即他短暫的初戀對象,1923年在武昌共進中學的同學陸若冰。而且他們還是老鄉,家離得很近,早在童年時就已認識,到武漢後更接觸頻繁。陸比林大一歲,正值花季少女,肌膚白嫩,眉清目秀,雙眸中流露出脈脈的情愫,少女獨有的體香讓林忐忑不安,但又苦於無法表達自己的這份感受。

1924年陸若冰靠其兄長陸沉(曾任江西省委書記)的關係到安徽安慶女子師範讀書。這更讓初戀的林彪如坐針氈,於是接二連三給她寫信,把當麵無法表達、難以啟齒的話語用文字寫給她。這坦然的言辭讓陸心慌起來,最後平靜地給林回了封拒絕的短信,隻是勸他安心讀書,她還年輕,沒有考慮個人婚事。其實關鍵是一則林彪當時長相太差,滿頭黃癬讓人看著不舒服,性格也十分怪異,又不善言辭;二則林彪家中還有未婚妻;三則陸若冰當時已另有所愛(即林的胞兄林育南)。這封短信傷透了林彪那顆孤傲的心,讓他發呆、痛苦、失望。最後他發誓要幹一番偉業,決不再涉足情場。

第二個即他老家的未婚妻,也是他從未見過麵的第一任“妻子”汪靜宜。汪原名汪伯梅,比林彪小一天出生。汪父與林父是好友。一次汪父到林家做客,見林彪與自己女兒一樣大,就向林父提出結“娃娃親”。林父在兩家經常走動中也見過汪靜宜,覺得她不僅長相漂亮且人品也不錯,就滿口答應了下來,隨後按當地風俗辦了兩桌訂婚酒席,其時林隻有七歲。但由於種種原因,他們後來一直沒有正式結成婚,林彪連見都沒見過汪靜宜。且受新思想影響的林,為逃避這門老式婚事,於1937年匆忙與張梅結了婚。但癡情的汪仍把全部心思放在林身上,夜深人靜時偷偷穿上林曾送來的紅綢嫁衣,穿上又脫下不知多少次。她還在耐心等著林彪回鄉娶她。雖然後來她知道了林先後與張梅、葉群結婚的消息,很傷心,但還在獨守著,並把全部女性的愛傾注給了林的一個侄子。

解放後不久,汪父去世,汪家生活變得異常貧困。看見汪家母女可憐,林父就寫信給在北京做大官的林彪,讓他把汪靜宜接到北京去,安排點事做。後來林父又寫信給葉群。葉認為汪不識字,又是一個鄉下小腳女人,就提議讓汪做她家的保姆,並派兩名工作人員去湖北鄉下接汪進京。汪靜宜十分生氣地對來者說:“葉群憑什麼讓我做保姆?我與她應該是平等的。”1954年林彪回故鄉,提出想看看汪靜宜,她一聽便躲了起來。林隻好托人轉告她不要等自己了,並留給她一筆錢,建議她盡快嫁個人家。汪靜宜事後卻說:“烈女不嫁二夫。”1963年汪臨終時說:“我這輩子真是命苦啊!”人們料理其後事時,發現枕下藏著林彪送給她的那件紅嫁衣及一疊鈔票,林家人知道後無不震驚。修家譜時,林家同情汪靜宜一生的遭遇,便在林的名字下寫下她的名字,並注了個“聘”字,意即還沒過門。在京的林彪得知此事後,不自禁地驚歎道:“世上竟有這種女子……”

第三個即米脂婆姨張梅,原名劉新民。她算是林彪真正的第一個妻子,據說原係林在槍傷住院期間的護理人員,後來還為林彪生了一個女兒。但關於張與林何時、何地、何因結婚,各種書刊說法不一,不過最終他們還是離婚了。張梅的長相自是美得沒法挑剔,在盛產美女的陝北米脂娘們中亦是出類拔萃的,被稱為“陝北一枝花”。但他們兩人之間性格差異太大,張開朗熱情,活潑好動;而林卻不善言辭,經常靜靜地坐著,然後表情木訥地陷入思考。林彪自從平型關被誤傷後,變得更加鬱懣、沉默;每天隻是靜坐在房裏,偶爾看一些軍事書籍,嚴肅得像一尊木雕,且要求張梅每天同樣靜坐著陪他。但張天性活潑,常去外麵的熱鬧地方,這讓林彪非常反感。為此林不時大發脾氣,甚至阻止她外出。兩人的矛盾越來越大,1942年在蘇聯正式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