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歌曲吐字張口就出,京劇注意把一個字分成“字頭”、“字腹”、“字尾”三部分,依次而出。比如“家”字,其拚音為“j-i-a”,京劇總是先吐出字頭“j”,再吐字腹“j”,最後再吐出字尾“a”。請聽一下《打漁殺家》“家貧哪怕人笑咱”中的那個“家”字。京劇絕不會把已經拚音完成的“jia”,突然“整個”地送進觀眾的耳朵:
C.G首歌曲盡管也可以變速,音量上盡管也有“
”(漸弱),但是無論如何也比不上京劇的自由程度。京劇有一個叫做“尺寸”的名詞,著名演員根據劇情和自身條件的需要,掌握節奏時忽輕忽重,忽快忽慢,那真是如魚得水,左右逢源。
D.歌曲演唱的樂句分明,因此呼吸換氣基本隨著樂句進行,講究自然大方。京劇雖然也分土二下句,但經常有不規則的變化,而且講究換氣不被觀眾發覺,因此在一大段唱腔中,演員總要“偷氣”數次,給觀眾一種“一口氣唱到底”的感覺。
3.歌曲不提倡即興表演,而京劇恰恰提倡即興表演。
歌曲演唱中演員和樂隊是什麼關係?一般說來,是那個固定的樂譜把演員和樂隊都固定往了。不診是哪一方,如果離開了樂潛,對方都可以指責他“出了錯”。當然;在排練中,演員和樂隊的指揮都可以(甚至都應該)對樂譜做出各自的理解和修正;但是一旦到了台上,“照樂譜進行”就成為一條鐵打的定律。
京劇演員和樂隊的關係同歌唱不太一樣。樂隊隻是伴奏,是應浚“跟”著演員走的。更何況演員到了台上,常常受到同台演員的“刺激”,而產生新的藝術處理。每逢這時,樂隊就格外應該服從演員的即興創造,緊緊“跟”上,並且“跟”好。從這個道理一引申,我就覺得“京劇卡拉OK”除了幫助普及京劇演唱的優點之外,也存在著一大弊病,那就是違反了“演員牽著樂隊走”的京劇演員規律,如果隨著“卡拉OK”唱成了習慣,一旦上台,想再唱得十分舒展,自由,反倒困難了。
4.歌唱演員通常隻出現在晚會的某一個節日裏。唱什麼和唱多少與整個晚會的規格、擋次和票價沒有直接關係。京劇演出的規格、檔次及票價均因演員而定,同劇目沒有直接關係,歌唱演員分為獨唱演員和合唱演員。合唱的不能單獨演出,獨唱的也很少舉行個人的獨唱音樂會。從某種意義上講,獨唱演員的個人音樂會隻能偶爾為之,經常舉行絕對沒有觀眾。他們參加到晚會中來,成勾晚會中一個節目的主演,其勞動量(兩三支歌,十多分鍾)基本被固定化了,至於唱什麼歌曲觀眾不會挑剔:整個晚會的票價要由有多少名哪一等的歌星(以及笑星、舞星)來確定。作為單個歌星演唱兩三首歌曲的價值,是不容易計算的。
京劇主要演員本身就有價碼。比如從50年代直到“文革”前,京劇大師梅蘭芳獨自主演一出大戲的票價是1元8角,另一位京劇大師馬連良是1元3角,而譚富英、張君秋、裘盛戎則是1元2角。至於梅和馬、譚、張、裘各自分別演什麼戲,一般不會影響到票價的變化。但是也確例外,程硯秋在解放前也有自己的固定票價,但是每當演出《文姬歸漢》時,票價就要向上浮動20%,原因是這出戲裏安排了三段慢板(西皮、二黃和反二黃各一),主要演員很累。觀眾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客滿得比其他戲還快。向你建議:
請你思考:
4-1.如果你已經到劇場觀看京劇演出超過十次,那麼,你就可以說一說你喜愛聽哪一位演員(包括從收音機、電視機中聽到、看到約演員)的演唱,以及為什麼喜歡他(她)的原因。
4-1.從初中語文課本的新詩課文中,找出抒情詩和敘事詩各一首。
4-2.分析一下《智取威虎山》楊子榮的核心唱段“胸有朝陽”當中的抒情詩成分和敘事詩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