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今天的資政院例會由副總裁沈家本主持,溥倫稱病不出後,這位新任的常務副議長就沒一天消停過,幾天來他是焦頭爛額,一邊應付著議員們的群情激奮,一邊艱難的把議程向前推進,忙裏忙外,整個人是硬著頭皮坐在主席台上。
“審議的時間到了,請議員們質問。”
沈家本高聲宣布,一聽這話,幾個政府特派員頓時如臨大敵,神情高度緊張。
不過這次他們的應對倒有些付之東流的趨勢,幾分鍾內場麵上都沒有什麼反對之聲發出,相對於其他法案,《反分裂國家法》更多的是針對外患,爭議也相對小一些,看來這次應該能涉險通過。
“良公...”
楊度扭過頭來笑了笑,要表達的意思不言而喻。
葉開屏住呼吸,沒有答話,不到最後就不算結束,這是葉開的習慣也是行為方式,因為有太多事情的在最後一刻出現戲劇性的扭轉,他需要引以為戒。
果然,就當眾人以為這條法案沒有什麼質疑了的時候,忽然,一道不合時宜的聲音從某個角落響起了起來。
“本議員對《反分裂法》上的‘緊急狀態’一詞不甚了解,請特派員詳加解釋。”
楊度的輕鬆瞬間化為烏有,手指不由自主的蜷縮了起來。
一個人的聲音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滿場議員開始警覺起來,不停地翻查著手中的草案文件,努力尋找那個敏感的詞彙。
這是一個不妙的征兆。
萬眾矚目之下,憲政編修館的特派員開始解釋:“‘緊急狀態’即指邊疆或各省在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如外敵入侵,奸人叛亂,煽動獨立,領土攻陷時,中央政府、各省督撫或有關國務機關可根據法律規定的權限,決定並宣布局部地區或者全國實行的一種臨時性的嚴重危急狀態,在此狀態下,朝廷可以采取特別措施,限製民眾一定的行動能力,如宵禁,清場,或者依法動員事件發生所在地的一切力量,強製本地公民有償或無償提供一定勞務或者財物,如征用民力,物力,財力,社會成員也有義務配合政府緊急狀態下采取的措施,來應對和解除突發事件,各位議員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嗎?”
“聽特派員剛才所說,此緊急狀態下,政府可無償征用民眾所有物力,財產,豈不是說地方一旦動亂,當地的老百姓就要傾家蕩產,做馬前卒,身前鬼,我國民百姓何辜!城門失火,居然要池魚受苦受難。”剛才發聲的那位議員痛聲疾呼。
“政府以官家之名,侵民眾合法之財產,此為惡政府之所為,此惡法之所規定,如果一旦通過,百姓將永垂於倒懸,我國家將永久沉淪,此罪名本議員萬萬不能當。”
議員的質問在會場內引起了不小的騷動,不少人開始高聲疾呼,紛紛附和,緊急狀態四個字,變的無比邪惡,在所有人的心中不斷發酵。
否定!否定!否定!
群情激奮,特派員席位上的憲政編修館官員直接愣在當場,一個個都微張著嘴,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諸位議員理解錯了,這緊急狀態不是針對百姓,而是應對外患的權宜之計,再說,這也是萬不得已的非常之法,適用條件有嚴格限製,並非時時可用。”
憲政編修館的聲音被淹沒在呼嘯而來的洪流當中,嘶聲力竭的辯駁,換來的卻是全場冷笑。
“我說這位大人,讓百姓傾家蕩產,一次不夠,還想要幾次,如果一省之人都經曆這一次緊急狀態,千萬人受苦受難,困苦終生,這還了得!”
“哼!本議員請問,如果彼時國門攻破,讓你等屍位之人毀家紓難,不知大人會不會第一個衝在前頭,當著惡法的殉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