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為婚姻療傷(二)(1 / 3)

顯然,期望破滅,常與“情人眼裏出西施”有關。而“情人眼裏出西施”實際上是由於感情衝動,使得感知、理智上的判斷發生了誤差。假如青年男女僅從生活經驗和感覺、印象出發了解對方,或者從戀愛至結婚的時間很倉促,相互不太了解,那麼,就更容易使雙方感到婚前所懷有的理想破滅,這時,如果不善於正確處理好理想婚姻生活和現實婚姻生活的差距,就會反目成仇,感情冷淡,乃至棄舊圖新,釀成悲劇。

婚外性行為。婚外性行為指男女雙方(其中一方或雙方已有配偶)不是夫妻關係而自願發生的性行為,又稱性外遇,這是夫妻心理離異、婚姻破裂的“高危”因素。

國內外有關研究表明,在結婚的動機與結婚的滿意感之間存在依存關係,前蘇聯哈爾切夫、尤爾凱維奇等人的研究證明,推動夫妻結婚的道德動機被放在首位,婚姻往往幸福。把道德動機放在首位,這也是我國青年男女擇偶的共同期望價值。台灣學者黃堅原對大學生(男154人,女167人)的擇偶條件進行了調查,認為婚姻以外的性行為是“沒有什麼關係的”,男占9%,女占2%,均占極少數;絕大多數青年88%希望配偶是未曾結婚的。顯然,“貞操”現在仍然為多數人所重視。所以,婚外性行為不論對男子還是女子都難以容忍。一旦發生,不但敗壞社會道德,直接破壞家庭和睦,還可能釀成刑事犯罪以及其他嚴重後果。

破壞婚姻的6種心理

如下6種,一般人認為正常奮理,事實卻常與願違,毛病出在哪兒呢?請看下麵幾種情形:

1.“浪漫的愛情一定會產生美滿的婚姻”。一對情侶相互依偎著,看著夕陽西下,發誓永遠忠於對方。此情此景曾激勵著很多年輕人墮入愛河。但隻要我們對浪漫的婚姻逐一考察,發現其中多數都以非浪漫的離異而告終。

羅曼蒂克忽視了下麵的事實:夫妻雙方如果隻迷戀於一見鍾情時的相思,而不去培養共同生活的興趣和價值觀,日久天長,就會對另一方生厭。夫妻感情是慢慢燃燒的溫暖心房的火苗,而不應是瞬間即逝的閃電。如果離開了互相關心、相互尊敬、互相交流、互相適應對方的習慣和價值觀,即使燃燒的火苗也會很快熄滅的。

熱戀時不切實際的浪漫幻想恰是日後離異的定時炸彈。

2.“夫妻唱隨才是美滿的婚姻”。“我認為丈夫和妻子應比翼齊飛,這有利於交流夫妻感情。”

44歲的醫生老李劃船時堅持要妻子同他一道去,而同是醫生的妻子小王卻很想利用這段時間休息,但勉強去了。小王要去看一個朋友,堅持要老李陪她同往,老李對此不感興趣,但他還是答應去了。

諸如此類,日複一日,他們終於發生了口角:“你幹麼非要強迫我去做我不願意做的事?”心理學試驗證明,向對方施加心理壓力,是感情惡化的先兆。現實是:夫妻能在一齊共享的時間至多隻有75%,所謂的“比翼齊飛”、“夫妻唱隨”在總體上不是使對方得到解放,而是給對方套上枷鎖。真正的好夫妻應尊重對方的興趣、愛好和安排時間的自由,在事業上,也不要強其所難,應以互補、互勉為好。

3.恩愛夫妻應使對方幸福”。要別人對自己的感情負責,這是通常的錯誤。如果說一個人的幸福在另一個人的手裏,一旦沒有你期待的那盤佳肴捧上,你就會暗自埋怨主人。同樣,要自己對別人的情感負責,也是一個愚蠢的錯誤。你要想使你的丈夫或妻子從你這裏得到幸福,你就會曲意迎合、投其所好,慢慢地,愛情的甜水會釀成苦酒。因為對方的需求你不可能未卜盡知,處處善察人意的人委實不多。另外,曲意迎合會使婚姻的真實價值受到破壞。許多人就是這樣由狂愛到偽善再到反目的。

真正的恩愛夫妻應把對幸福的期望值在原有的水準上降下兩碼。

4.男才女貌、性情一致的夫婦才是理想的婚姻”。男才女貌固為佳偶,情情一致也非不善。但這仍然是羅曼蒂克的。即使不是羅曼蒂克,在此基礎上締結的婚姻未必理想。心理實驗證明,男女的審美觀沒有什麼大的懸殊,那種認為男重貌女重才的觀點實際上是錯誤的。男才可吸引女性,但男貌也能補拙;女貌能吸引男性,但女才也能補醜。一時以顯“才”捕獲美女的醜男,在嬌妻的潛意識中總留下不快的陰影。同樣,徒做花瓶的妻子在生活中會給丈夫帶來無窮的煩惱。當然,才貌雙全的伉儷也是有的,但若再加上個“性情一致”,實屬罕見。現實常常如此:恩愛夫妻性情往往不一致,性情一致的夫婦未必恩愛。這裏就有個陰陽互補、相反相成的道理了。

5.“好夫婦彼此應該是坦白無私的”。有這種心態的男女,常要對方無條件忠於自己,要求對方在心靈上沒有任何隱私。倘若偶爾發現,便耿耿於懷,妒火中燒。事實上,每一個人心靈深處都有完全屬於自己的一方天地,它不對外開放,也不準人強行入關。毛澤東曾一直懷念著楊開慧,這種隱曲之情在他的詩詞和給楊懷中夫婦的信中明顯地透露出來,江青大為不快。不惟江青生性妒忌,常人何嚐不是如此?由此可見,夫婦雙方隱私內守比坦然相陳要明智得多。

當然,有些不動搖夫婦感情基礎的思想向對方表露出來,比等待著對方來査閱你的大腦要好些。但切記:最好不要強迫你的丈夫或妻子向你交出所有的個人機密。

6.“幸福的婚姻離不開完全的信任”。有一個讀博士生的朋友結婚6個月了,他的妻子經常與另一個年輕人一起,就向他暗示他可能要遇到麻煩。可他滿不在乎地說:“得了吧,我和他是多年要好的朋友,他豈能人麵獸心?再說,我妻對我堅定不移,我對我妻也堅信不移,你就甭操這份心了。”事實上,這位小夥子有許多優越之處,他少年英俊,家境又好,且生就一副惹女性喜愛的天性,涉世未深的女人是難以抵擋的。可是,這位博士不屑一顧。

結果,沒過太久,他的愛妻當麵向他宣布:她愛上了那位小夥子,且已發生了性關係,她要求離婚。這位未來的博士差一點沒暈過去。

真正美好的婚姻應有一點不安全感。對有人忠誠的絕對完全信任,經常會導致他(她)的不忠誠。更現實的看法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屈從於外來的誘惑。如果你把你的愛人看得太老實了,認為他(她)不會吸引異性,那麼這意味著他(她)連你也無法吸引,你就不會產生對你愛人應有的尊敬、興奮和滿足感。

相反,如果你認為你的愛人具有吸引異性的魅力,那你就會增加對他(她)的關心和情感,從而提高婚姻的美滿度。

夫妻吵架原則

一位有著“慈母風範"、性情平和的中年婦女在工作單位頗受同事們的喜愛,她是個熱心腸的人,誰遇到困難,她都伸出熱情之手,助他人一臂之力,但這位女性,在家庭生活上屢遭挫折,傷心不已。據她自己講,夫妻不一致的時候,便忍讓,一味遷就回避衝突

心理學家認為,人天生就有一種“攻擊”的本能,在日常生活中隻有恰如其分地表達這種攻擊性的情感,才能使內心得到平衡。如果被迫,強行壓製這種情感,最終它會以強烈的不可控製的方式表達出來。夫妻長年生活在一起,難免有磕磕碰碰的現象,這是正常的,關鍵問題在於,保持家庭和睦富有情趣,要平等地相互交換夫妻間的情感,敢於說出自己真實的想法,即使引起爭吵,也應該如此。專家認為婚姻美滿的夫妻不是不吵架,而是懂得將吵架轉化為增進彼此了解和坦誠相待的機會。

美國的一位婚姻輔導專家提供這樣一份資料。一對名為琳達和萊爾的夫婦,婚後六年幾乎從未吵過嘴。可結婚六年以後忽然吵個不停。原來他們一直把怨氣深藏在心中,深怕一吐出來會損害婚姻。可實際上這是不科學的方法,因為積怨終究要爆發,假若積累過多,往往一發不可收拾。所以夫妻之間有怨氣應該及時地渲泄出來。要學會渲泄情緒的正確方法。以後,琳達和萊爾在婚姻輔導專家的指導下,他倆每天晚上花上半小時談出當天不開心的感受一不是攻擊對方一一且盡情地表達彼此間的柔情蜜意。這樣做在他們之間產生了很好的黏合作用。例如有一次他們在接受輔導時,琳達對萊爾說:“你借了我的汽車,把汽油用得一幹二淨,我很生氣,我覺得你對我毫不體貼,我感到傷心。”萊爾以前總是強辯,這次卻平靜地說道:“你是說,隻要我加了汽油,你就不會生氣?”琳達說:“對!那樣我會覺得你很愛護和照顧我。”萊爾說:“好,下次我就這樣辦,我真的願意照顧你,因為我愛你。”說完吻了她一下。琳達和萊爾這樣處理發怒,並不會破壞婚姻,反而使它更加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