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三章(1 / 3)

三年後

三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三年,可以改變許多人,發生許多事,遺忘許多東西;三年,可以延續許多故事,學會許多手段,獲得許多成績。

對於林旭陽來說,這三年最大的收獲就是學會了打“太極拳”。當然不是指每天早晨公園裏老爺爺老奶奶打的那種太極拳,而是語言藝術上的“太極拳”。慢慢悠悠,不慌不忙,不切正題地亂畫圈圈,換言之,就是學會了管住自己那張嘴。所以,她現在即使稱不上圓滑世故,起碼對中庸之道頗有心得。

另一項深刻的體會,就是“女大不中留”的無奈。女性過了二十五歲,就等於告別了青春歲月,再也不能稱之為“女孩”,必須稱之為“女人”。二十六歲的女人算不算老女人?在都市女性高唱單身主義的今天,三十歲之前結婚仿佛變成一種恥辱,但二十五歲之前沒談過戀愛則絕對是一種恥辱。她並不想刻意追趕潮流,更不想標新立異,更何況身邊還有父母的殷切期望和朋友同事的熱忱關懷,所以二十五歲生日剛過不久,她就認命地去相親,無奈地與“浪漫愛情論”揮手告別。

她的第一個男朋友談了不到一個月就宣告夭折,現在連長相都記不起來了。第二個男朋友談了一年多,目前處在形同分手狀態,無關於誰背叛了誰的問題,純粹是兩個人的感情淡了、厭了。旭陽有時候會自我檢討,是不是潛意識裏還在追求那種“戀愛的感覺”,因而導致了與段啟軍之間的隔閡?

段啟軍是她第二個男朋友的名字,第一次相見時頗有好感,因為他符合她構架的男朋友標準:高大,端正,有份穩定且前途看好的工作,不十分富有,但供養她這種不太奢侈的女人足夠了。他笑起來很明亮,對她溫柔體貼,為人處事口碑很好,是個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嚴格說來,配她還稍嫌委屈了些。即便如此,她還是沒有找到戀愛的感覺,但是她告訴自己,做人不可以太貪婪,要懂得知足。

段啟軍二十八歲生日那晚,旭陽把自己當禮物送給他,那時他們都想著要結婚的,隻是他忙她也忙,想過一陣再說。後來她的事業漸向高峰,他也跳槽到一家更好的公司,忙得幾乎忘記了結婚這檔事。再後來,越處越平淡,見麵的次數越來越少,甚至一個月見不上一兩次也不會思念對方。感情的事往往無所謂誰對誰錯,他們在一起從不吵架,到今天這種地步也不曾責怪過誰,讓一切順其自然吧!

林旭陽將自己拋進柔軟的大床,動也不想動。一年前公司改組之後,競爭日益激烈,不想跌下去,就要拚命地往上爬。她一路攀升到乙級工程師,順利地坐進玻璃房子,整日忙得像陀螺,累得像條狗。升職加薪給她帶來了更大更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樣剝奪了她享受生活的時間。如果不是這麼忙,她與啟軍之間可能會更好些吧。此刻她已無暇想這些傷腦筋的問題,隻想舒舒服服地洗個熱水澡,睡她的大頭覺。

洗過澡吹幹頭發,旭陽捧著熱騰騰的泡麵,順手按下電話答錄機。光是老媽提醒她按時吃飯的留言就占了三分之一,她唏裏呼嚕地喝著麵湯,朝答錄機回道:“放心吧,媽,我這不是在吃嗎?而且和昨天的口味還不同呢!”

最後一條留言吸引了她的注意,她放下空碗,重放一遍,“旭陽,是我,周末有空麼?我們很久沒見了。”

她翻了翻行事曆,撥了段啟軍的手機,約好星期六晚上到他那兒去。切斷電話後,她搖頭苦笑,距離上次見麵已經快一個月了,他們之間還算在談戀愛嗎?

旭陽買了青菜、羊肉、雞和扁魚,她知道啟軍的冰箱通常都是空的,廚房的調料還是一年前她買的。說出去可能沒人相信,旭陽有一手好廚藝,承襲自她當大廚的父親。基本上,她是個渴望家的女人,能為丈夫洗手做羹湯,其實也是一種幸福。一起在廚房忙了將近一個小時,他們做了四菜一湯。貪婪地吸了口飯菜的香味,旭陽滿足地呻吟一聲道:“好久沒有慰勞自己的胃了。”

啟軍盛了飯,問:“最近還那麼忙?”

“剛結束了一項工程,稍後會清閑些。老總最近身體不大好,推掉好幾個工程,不然我這周末又要加班了。你呢?”

“還是老樣子,整天泡在程式裏,這星期老板放我‘創意假’。”

“‘創意假’?又當機了?”

“沒辦法,”他彈了下額頭,“這裏麵不是什麼時候都能想出東西。喝點酒麼?”

“好啊。”

啟軍開了兩罐啤酒。他會吸煙會喝酒,但很有節製,在家裏通常不吸煙,隻偶爾讓旭陽陪他喝兩杯。在外應酬,吸煙喝酒是必備的技能,她並不介意男朋友有這兩項嗜好。啟軍常說,她是個寬容善良的好女人,適合娶回家當老婆。隻是,他現在還沒打算娶,她也沒打算嫁。

閑閑地聊兩句工作,聊幾個彼此都認識的朋友,聊他的家人和她的家人,收拾好碗筷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他們並肩坐在沙發上,啟軍的手臂搭在旭陽肩上,問:“今晚留下來嗎?”聲音裏波瀾不興。

她看著他,聳聳肩,“看你的意思。”

他緩緩靠近,濕熱的唇貼上她的,溫和平淡地碰觸,三秒鍾後離開。他們在彼此瞳孔中看到自己的眼睛,眸子的顏色沒有變,連呼吸的節奏都沒亂。

她倒進他懷裏,悶笑道:“我還是回去吧。兩個人睡一張床怪擠的,又沒有事情好做。”

他也笑了,用手指梳著她的長發,歎口氣道:“旭陽,我們還算在談戀愛嗎?”

“我不知道。”她抬頭吻了吻他的額頭,起身離開他的懷抱。

他送她到門口,看著她穿外套。

她回過頭來看著他問:“我們還會結婚嗎?”

他攤開手,搖搖頭,“恐怕很難。”

“我想也是。”她自他手中接過皮包,“以後想念我的廚藝的時候,給我打電話。”她頓了頓,最後道:“再見了!”

“再見。”他一直望著她的背影轉下樓梯,聽著她的高跟鞋在走道裏踩出清脆的腳步聲。

旭陽獨自走在霓虹閃爍的街頭,呼吸著夜晚清冷的空氣,觀望著路上熙攘的車輛。那一聲“再見了”意味著告別,也意味著分手。有哪對戀人能像他們這樣平靜溫馨地分手?結束了一年零三個月的戀情,心中難免有些失落,但談不上傷感。這種心境,也算曾經愛過嗎?沿途路過一間花店,她買了一枝黃玫瑰;路過下一間,她又莫名其妙地買了一枝紅玫瑰。將兩枝玫瑰同時插在花瓶中,她的心情是迷茫的,看不清自己的分手和愛情。戀愛的感覺,究竟是什麼樣子的?

今晨公司的氣氛特別沉悶,感覺人心惶惶。旭陽剛跨進玻璃房子,小妹就疾風似火地衝進來道:“林工,你聽說了嗎?老總去世了。”

“什麼?”旭陽嚇了一跳,“什麼時候的事?”

“昨天晚上,聽說病情突然惡化,沒來得及搶救。”

“怎麼會?”她跌坐回去,感歎世事無常。猶記得那位滿頭銀絲的老人幾個月前還握著她的手鼓勵:“公司的未來是屬於你們年輕人的。”眨眼之間,竟然陰陽兩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