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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的行規

今天,歌唱演員的“假唱”,已引起觀眾的不滿。他或她裝模作樣地登台,手拿話筒,“唱”得激情洋溢,但播放的卻是早已錄製好的錄音磁帶或光盤。因此,禁絕“假唱”,成了演藝界的起碼藝德。

從古到今,粉墨登台的戲劇演員,還有許多禁忌,並形成了約定俗成的規矩。在任騁所著的《中國民間禁忌》一書中,專門錄載了河南一帶戲業的“演出十不準”。其中談到不準“誤場”的就有:“不準臨場推諉”、“不準無故鬧戲”、“不準吃酒誤場”、“不準演間中斷”。

就戲班或劇團的生存而言,一旦有人“誤場”、“罷場”、“鬧戲”,會導致整個演出的失敗,觀眾或激憤而“砸場子”,或要求退票,其後果可想而知。特別是一些名角,造成的影響則更大。

此外,觀眾熱心買票看戲,而演員不自尊自愛,是對觀眾的一種失禮與輕視,流傳開去,是自己砸自己的牌子。

故戲劇演員有一句俗語:“戲大如天。”為了演好戲,沒有任何借口可以“誤場”、“罷場”、“鬧戲”。

在上個世紀的三四十年代,上海名花臉金少山,演藝高超,尤以扮演楚霸王為人稱道,譽之為“金霸王”。但他沾染了抽鴉片煙的惡習,經常弄得身無半文,將道具、戲衣典當給當鋪換錢亂花。他與一些名角配戲,如梅蘭芳,到開場前還不見他的人影,此刻,他還躺在煙榻上抽煙,人們隻好為他去贖回戲衣、道具,為他付清煙資,怕的是他“誤場”而影響了整個戲的演出。

不同行當、不同劇目的扮演者,穿什麼戲衣都有嚴格的規定,“寧穿破,不穿錯”,否則一“亮相”,懂戲的觀眾會喝倒彩。

演員與演員同台演出,忌諱出差錯,出了差錯不能“笑場”,而要想方設法協助對方掩飾、補救,而且要讓外人看不出來。記得一位京劇老生演員告訴我:他有一次飾諸葛亮,先上場,而扮演關雲長的演員忘記掛“髯口”(胡子),接著就上來了,觀眾大笑。他一點也不慌,念白:“關平小兒,快去把爾父叫來!”這個演員馬上明白了,道一聲“遵命”,匆匆下場,再掛上“髯口”上場。

演員禁忌在台上“陰”人,即離開劇本的規範和格局,在“念”、“唱”、“做”、“打”上加進一些原本沒有的內容和情節,讓對方一時驚慌失措,無法應對,這是一種很不道德的行為。

有一位武生演員,在台上扮演孫悟空,而扮演金錢豹的演員自恃武功好,竟不肯按劇情所規定的在武打中敗陣,於是兩人在台上變成了武藝較量。他隻好拿出真功夫,將金錢豹製服,才算是掩蓋過去。還有景陽岡武鬆打虎,扮演老虎的演員,久打不死,引得觀眾大喝倒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