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忌亂性
因為現代的物質生活優裕,人際交往頻繁,酒宴的“請”和“被請”,成為一種極平常的事。
從古到今,在飲酒上有許多忠告,為的是使主、客雙方既感到合乎禮儀,同時又氣氛和諧,不傷感情也不傷身體。
做東的主人,在菜肴上齊後,首先端杯向客人敬酒,而且是先飲,這叫“先幹為敬”,既表現一種主人身份,又出於一種對客人的尊重。但忌諱客人喧賓奪主,搶先端杯向主人和客人敬酒。客人向主人敬酒或向其他人敬酒,一般在主人敬酒三巡以後。
主人設宴,不管備的是什麼酒,客人照喝便是。忌諱詢問主人酒是多少錢一瓶的,以及備了多少瓶酒,更不能宣稱我不喝某種香型的酒。即便是不喜歡喝主人備下的酒,也要表示個意思,舔舔也行,然後再謙稱自己不勝酒力或身體有些不適。
主人敬酒,或客人彼此敬酒,在正常情況下,敬者喝多少,被敬者也應喝多少。敬酒者往往站起來端杯敬酒,被敬者忌諱安然不動,這被視為是妄自尊大,極為不禮貌。如被敬者年高德勳,而敬者又是個晚輩,他會在敬酒時申明:“您老請坐著,我是晚輩,我站著!”於是,被敬者則可端坐著飲酒。
主人請客,客人一般不準遲到。遲到者,按現在的規矩,往往要先罰酒一杯或三杯。被罰者忌諱耍賴拒飲,要禮貌地表示“認罰”。
為了增強喝酒的速度,酒宴上往往會行酒令助興,勝了的不喝酒,輸了的認罰喝酒,這叫“敬酒不吃吃罰酒”。最常見的是劃拳,兩人各出手指,相加的手指數和誰口裏所喊的數字相符合,便是勝者,另一方為負者;都不符合,則是打個平手,再繼續劃拳。
就劃拳行令而言,也有許多禁忌:
忌出小拇指表示“一”,當小拇指伸向對方,是貶說其為“小人”、“小子”,為無禮之舉。表示“一”,要出大拇指。
忌用中指和食指表示“二”,這種擬形俗謂爬行動物中的龜、鱉,是罵人為“王八”。“二”可用無名指和中指表示。
忌出空拳,即五指成拳,不出一指,是一種打人的姿勢,讓對方不舒服。
飲酒最好的狀態,是不醉或醉與不醉之間,才不失禮儀。忌諱醉成一攤泥,或嘔吐;忌諱醉後胡言亂語;更忌諱酒後亂性,做出一些有損人格的事來。
總之,酒宜少飲,既不傷主客和氣,也不傷身體。俗語說:“氣大傷人,酒多傷身。”又說:“不貪意外財,不飲過量酒。”
我們豈可不銘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