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壽之忌(1 / 1)

年壽之忌

一個人由童年、青年、中年進入老年後,便有了許多的稱謂:六十為“花甲”;七十為“古稀”;八十以上至百歲以下,稱“朝杖”、“耄耋”;一百至一百歲以上,稱“期頤”。此外,七十七歲稱“喜壽”,因草書中的“喜”,看似“七十七”。八十八歲稱“米”壽,“米”字拆開,成為“八”、“十”、“八”三字。九十九歲為“白壽”,“百”字去掉上麵一橫,為“白”,“百”少一為九十九。一百零八歲為“茶壽”,“茶”字的草頭似二十的“廿”,餘下的可看作“八十八”,二者相加就是一百零八。

但老人也有年壽之忌,比如“七十三”和“八十四”。俗語說:“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歲數忌言七十三、八十四,據說與孔、孟二聖的終年有關。傳說孔子是七十三歲死的,孟子是八十四歲死的。因此人們以為這兩個歲數是人生的一大關口,連聖人都難以逃避的,一般人更不用提,所以都很忌諱。”(任騁《中國民間禁忌》)

老人也忌諱稱“百歲”,一旦進入,往往少說一歲或多報一歲,稱為九十九或一百零一歲。因為百歲常常用來指人壽之極限,物極必反,壽極必殞。

湖南民間有“躲壽”之俗,男性進入一百歲(實為九十九),女性滿了一百歲,在那一天辦壽宴時,由主持人大聲宣告:“某某白壽(九十九)!”“某某一百零一歲大壽!”

在湖南還有這樣的忌諱:“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餐。”這是為什麼呢?

因老人到了高齡,體質弱了,抵抗力差了,甚至身體還帶有不少病症,容易發生意外情況,或突發急症,或驟然辭世。那麼,接待老人的這戶人家,盡管是親朋好友,也有難以逃脫的幹係。即便死者家屬不追究責任,畢竟於心不安。

在今天,仍然存在著這樣的忌諱。我以及友人請宴,欲請高壽老人時,除對其禮貌地邀請外,還要給他的親屬打招呼,請派出一人陪同老人前來。此外,老人也會自覺地遵守這些規則,往往會婉辭。我的母親已早過八十,身體尚健,但親戚請她參加任何宴會,她都表示感謝,同時也表示歉意,一概不去。

母親從不做壽,她怕耽誤兒孫們的工作。往往在壽誕過後,我們正好彙集在她的身邊,她便安排一頓好飯菜讓我們品嚐。我們曾想為她熱熱鬧鬧地做壽,她風趣地說:“閻王都忘記勾去我的名字了,一做壽,不是提醒他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