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這時,王佐出現在她的麵前,說:“鄒太太,這麼巧你怎麼在這兒?”
鄒太太猶如暗地裏吃一悶棍,故作鎮靜地說:“自鄒先生沒了以後,我心裏一直很悶,出來散散心。”
王佐道:“天覺公園離家很遠,幹嗎不在附近的公園,難道不害怕嗎?”
鄒太太支吾道:“這個……這個……這是我小時候常來的公園。比較有感情。”
王佐道:“是嗎?以後有感情的怕不是公園,而是監牢了。鄒太太能與我一起上一趟警察局嗎?”
“這……這為什麼?”
“不為什麼,就為了這個。”王佐摸出那封密碼信來揚了揚。
鄒太太臉若死灰,一言不發,跟王佐走了。
原來,王佐是這樣解開這封密碼信的:他見這信上有許多部首,諸如“禾”、“牛”、“見”、“一”、“日”之類。當時流行的字典是《康熙字典》。翻了幾次,漸漸發覺每個部首後的第一組數字是幾劃,第二組數字是第幾個。為了避免混淆,有時插一個“又”字進去,這樣,排起來的字共11個。它們是:秘物覓得,不日來殺此蠢貨。
“蠢貨”顯然指鄒富貴,“秘物”又是指什麼呢?卻無從知曉。為了誘收信人出洞,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沒想到卻誘出了鄒太太。
那麼,鄒太太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鄒太太雖是鄒富貴的後妻,卻與鄒年紀差著一截。她嫁給他是迫於父命,父親貪圖鄒富貴給的彩禮,可以說是將女兒賣了出去。鄒太太表麵上什麼也不說,但是骨子裏卻恨死了鄒富貴。
她讀書時有一個戀人,名叫莊楚賢,現在一個中學裏教化學。
他們秘密約會了幾次後,就定下利用鄒富貴的迷信和心髒不好嚇死他。莊是化學老師,知道固體磷會自燃,固體磷又很容易到手。於是這些“鬼火”就時不時在鄒家出現了,這自然又是鄒太太的“手筆”。
“秘物”原來指的就是固體磷呀。
8為遺產而殺母的人
“這年頭什麼樣的壞蛋都有。”李嫂憂心忡忡地想著。在這寒冷的冬夜裏,白家大宅裏透出一絲詭異的氣氛,這是那3名青年到達白家大宅的第四個晚上。
二樓的客房裏住了3名青年,李嫂伺候夫人上床睡覺,又嘮了會兒家常,待回到自己房間時,已經是零晨1點鍾了。
1個小時後,李嫂身邊的鬧鈴響了,那是夫人叫她時的信號。她披衣起身,心想夫人大概睡不著,想找人再聊天吧。於是快步走向斜對麵夫人的房間,拉開門把的時候,忽然感到一陣刺骨的寒風從後麵吹來,她回頭一看,發現陽台上的玻璃門是開著的。
接著她聽到屋裏有微弱的呻吟和喊叫聲,急忙推開門打開燈。一看,卻見白夫人倒在床下,拚命地掙紮。李嫂急忙扶起夫人,才發現夫人的右胸赫然插了一把刀,白色的睡衣被血染成了鮮紅色。李嫂嚇呆了,不知該如何是好。白夫人忍住疼痛,使出最後的力氣,張著那雙失明的眼,對李嫂說:
“李嫂……我是被自己的兒子殺死,他不是個好東西呀……為了繼承財產,他等不到我死……他……剛才來了,叫了我一聲‘媽’,就撲進我懷裏,緊緊抱住我。從他出生至今,第一次這樣母子相擁……但是,他卻拿刀……我敢確定,那是我的親生兒子……”
“太太,你說的是哪一個?小黑?小紅?還是小白?太太……”李嫂用力搖著夫人,可是夫人已經斷氣了。
李嫂強忍住淚水告訴自己不要慌,那把刀是餐桌上的水果刀,凶手犯案後,一定順著陽台的樓梯往下跑再回到自己房間。無論如何,他還會留在白家,誘人的60億財產,他舍得放棄嗎?夫人擁有一家龐大的釀酒廠,隻要她的兒子出現,就可以繼承所有的事業。
白夫人的丈夫以及兩個兒子,在兩年前的一次空難中喪生,而幾位娘家的親戚也都相繼病死,身邊已經沒有什麼親人。她勇敢地接下丈夫的事業,在商海裏拚搏,過度操勞反而造成了嚴重的青光眼,視力減退,半年以前,幾乎已成失明狀態,再加上虛弱的身體,想要複明已是不可能。
知道自己已成殘廢的白夫人,做了一個決定——希望透過私人偵探社,能夠找回26年前她遺棄的一個兒子,讓他繼承全數的財產。
年輕時的白夫人是一位身出名門的小姐。那年不懂世事的她墜入情網,與一個花花大少生下一個私生子,隻好偷偷送給別人撫養。
那孩子7歲時,她曾經見過一麵,現在白夫人決心要找回她的兒子蔣文雄。忠心伺候她15年的李嫂開始四處為她奔波,希望能找出蔣文雄的下落。
白夫人曾拿出一張用蠟筆畫的圖畫給李嫂看。雖然隻見過他一次,但這是他所畫的——一棵大樹下,有幾隻嬉戲的小雞。白夫人笑著說:“那孩子和我一樣是個左撇子,喜歡吃柿子,秋天時隻吃柿子。他養母也笑他,這張圖上的黑點就是那時他用右手抓著柿子邊吃邊畫弄的。唉!那時,隻能以阿姨的名分去看他……”
聽說文雄上中學時離家出走。他的養母一路追來,卻在中途上死於車禍。如此一來,他故鄉也回不去了,轉眼應該26歲,希望偵探社能找到他。但是,偵探社卻急於得到酬勞而馬虎地找到兩名自稱是蔣文雄的青年,夫人沒有辦法隻有先讓他們住進來,希望能夠辨認出真假。
而前幾天又有一個自稱蔣文雄的人上門,他說他曾回過故鄉,家鄉的人告訴他,白夫人正在找他,所以才登門拜訪。這3個人都蓄著流行的長發,身材和臉孔都長得差不多,白夫人和李嫂很不喜歡他們,隻有根據他們毛衣的顏色分別取名為小黑、小紅和小白。
資料上說文雄去年患上了鞭打症,脖子不易轉動,但是這3個人,居然也患上了這種病。
白夫人被刺殺的前兆,應該出現在那天的晚上。李嫂又回想起來:
連同李嫂4人分別坐在白夫人的兩旁,左邊為小黑、小紅,右邊為李嫂和小白。當李嫂照顧夫人用餐時,小黑和小紅不知因為什麼事吵了起來,小黑突然站起來用叉子刺了小紅的右手背,小紅大叫了一聲,頓時鮮血一滴滴地流下來。小黑一見小紅流了血,也不知如何是好。小紅顧不得止血,他用另一隻手狠狠扭了小黑一下,頓時小黑痛苦地大叫,似乎右手臂被折斷了。
“哼,就算扯平了!誰怕誰呀?”小紅這麼說著,李嫂和小白都驚恐地看著他們!
當天夜裏,小黑用托板和三角巾吊著受傷的手臂,小紅用白繃帶綁住右手,像是戴了一雙大手套,兩個人湊在一起滑稽而有趣。小白看著他們兩個,不禁大笑,然後逗他們說:
“我就假裝右手受傷,用左手替你們素描吧!”因為左手拿筆,所以一下就掉了下來。
此時電話響了,李嫂跑去接,原來是要洽談公事,她對3個年輕人說:“你們哪一位幫我記一下地點?”眼睛卻盯著小白,但是小白卻不理睬,依然畫畫,小黑舉起受傷的手臂,表示不能寫字。小紅嫌她羅嗦,抓起一支筆,記下她所要的地址。字跡工整而美觀。
想到這,李嫂不禁打了個機靈,她望著死去的白夫人喃喃道:“夫人,我會為你報仇的。”說完她拿起了電話報了案。警察趕來後把小紅抓走了。
半個月後,李嫂作為證人出現在法庭,她說:“白夫人曾告訴我,她的兒子是左撇子,而那天他們幫我記地址時,小黑右臂被刺傷不能寫字,小白根本不會用左手,隻有小紅能夠用左手熟練地寫字,這就證明小紅是白夫人的兒子。白夫人臨死前告訴我殺她的人正是夫人的親生兒子,這就是證據。”說完,李嫂拿出那張畫和那張紙條。經查,留在畫上的指紋與小紅相同,法庭最終審判小紅謀殺罪成立,被處以死刑。
9離奇輕傷致死案
鄭仁,廣州某縣人氏,家境中等。結發妻子薑氏,婚後10多年未生養。夫妻倆一向和睦,相敬如賓。可惜薑氏年過40,便重病纏身,臥床兩年,不幸身亡。
鄭仁中年喪妻,非常悲痛。時間長了,鄰居見他形影單吊,寂寞無伴,就替他做媒。不久,鄭仁便娶了位續弦丁氏。
丁氏出身貧寒,可是天生麗質,年紀又輕,嫌鄭仁年老,言語中流露出不滿的情緒。鄭仁為人忠厚對她很是溺愛,雖然知道她對自己不滿,卻也不忍心責備。
一天,鄭仁和打過官司的冤家王玉明狹路相逢,兩人先是出言不遜,後來是扭打成一團。過路人相勸後,各自回家。不料,鄭仁睡至半夜,竟口吐鮮血,一命嗚呼。
第二天一大早,丁氏就到縣衙門告狀,狀告王玉明把鄭仁打傷致死。縣官命仵作驗屍,屍體青腫。傳來王玉明訊問,王玉明供認路遇鄭仁後扭打,不過鄭仁也打了自己。
鄭仁打過王玉明,卻沒有造成什麼後果,而王玉明打傷了鄭仁,傷勢發作,最後死亡,那當然是王玉明的罪過了。縣官以為事實已經查清,王玉明傷人該抵命,判了死罪,收監暫押,隻等上報批複下來,秋後執行。
案子上報到施公那裏。
這天晚上,施公審閱下級呈交的案件,看了王玉明打傷鄭仁致死一案的材料,卻發現了幾個疑點:驗屍單上寫的是屍體渾身青色,難道毆打而傷,傷痕會遍及全身嗎?再則鄭仁被打後,是獨自回家的,還在家吃過晚飯,到了半夜才突然死亡,打傷的怎麼會幾個時辰後突發呢?看來其中有詐,王玉明可能受了冤枉。
那麼,誰是真凶?
這可是攸關人命的大案,施公決定親自帶領貼身隨從明察暗訪。
鄭仁的隔壁鄰居提供了一個情況:在鄭仁案發的前幾天,他們夫妻倆發生過口角。口角是由一隻男用的香囊引起的。鄭仁責問妻子:
“這香囊是誰的?怎麼會放在房內?”
丁氏起初閉口不語,經不住鄭仁的威嚇,她終於說出了真情:
“這是鄭奇的。”
鄭奇是鄭仁的侄子,30 出頭,遊手好閑,不務正業,喜歡拈花惹草。香囊事件發生後,鄭奇消失了蹤影。
施公詢問當時驗屍的仵作。仵作經施公這麼一提醒,立刻承認自己有失職之罪。實際上他當時也感到有問題,鄭仁不像受傷而死,而是中毒身亡,隻因主審縣官認為這樁命案鐵證如山,他不想給自己找麻煩。
“那麼,依你看,像是中什麼毒的跡象?”施公追問道。
仵作想了一想,回答:“似乎是砒霜中毒。” 施公查詢了縣裏的不少藥店,終於查到一家藥店的老板與鄭奇相識。老板道:“前幾天,鄭奇說家裏老鼠成災,買了砒霜去藥老鼠。”
“果真是這對狗男女下的毒手。”施公心中有了底。
逮捕丁氏,鄭奇必定不再露麵,逃之夭夭。現在鄭奇又下落不明,怎麼引蛇出洞呢?施公左思右想,想出了一條妙計。
這天,縣城裏街頭貼出告示:鬥毆殺人犯王玉明於×月×日砍頭示眾。
行刑的那天,刑場四周圍觀的人裏三層外三層密密麻麻圍了一圈,議論紛紛,年老的在告誡年輕的:
“遇事切不可氣盛,一拳一腳打出人命來可不值。”
“人生在世,冤家是宜解不宜結。”
午時三刻,劊子手手起刀落,王玉明身首搬家。
當夜,天色剛暗,鄭仁家裏閃進一個黑影。那黑影正是鄭奇,他耳聞王玉明已經開斬,他與丁氏嫁禍於人的陰謀已經得逞,滿以為兩人可作長久夫妻了,就迫不及待地來見丁氏。不料他前腳剛踏進門檻,後腳幾名公差便破門而入,將鄭奇生擒活捉。
原來刑場開斬的並非王玉明,而是一名死囚。施公將他冒名頂替,作為誘餌,引鄭奇這條毒蛇出洞。
大堂上,鄭奇和丁氏供認對通奸謀命,嫁禍於人的陰謀供認不諱。
王玉明得以平反,當場開釋。
施公明察秋毫,為民洗冤,再次在廣州城內傳誦開來。
10絕妙槍殺案
布萊克博士在自己家中被人開槍打死。獨自住在郊外的布萊克博士的屍體是在第二天早上被幫工瑪琪發現的。屍體倒在書房正中央,胸前中了一槍。屋內帶著燈罩的電燈從天花板垂下,布萊克博士穿著禮服,倒在燈下。在博士身旁有一隻被打碎的燈泡。
窗戶關著,掛著厚厚的窗簾。在窗簾和玻璃上有一個彈孔,死亡時間推定為昨晚9點左右。探長奎恩和助手默尼奉命趕到。當地治安隊長把情況作了簡略介紹:“犯人是從院子對麵的雜樹林裏開槍的,距離約40米,一槍命中,槍法的確不錯。根據這點,不久就可找出犯人。”
奎恩探長仔細地檢查了一遍現場,提出疑問:“黑色窗簾的布料很厚,即使屋內開著燈,室內的人影也映不到外麵去,而且,布萊克博士是在電燈下方被擊中的,他的影子更不會映到窗上。那麼,犯人究竟怎麼瞄準射擊的呢?難道是偶然被打中的嗎?”
奎恩探長的疑問,治安隊長無法解答,隻得答應天黑時做一下試驗。這時,奎恩看見了博士身旁的碎燈泡,找了支電筆試了一下燈座,發現燈座有電。
天黑的時候,經過試驗,證實了奎恩的疑問。“從窗簾縫隙處,隻能知道室內是否開燈,然而,罪犯隻一槍便命中了他,的確是個神槍手。”治安隊長感到有些奇怪。
“已大致知道犯人是誰了嗎?”奎恩探長單刀直入地問。
“有兩名重大嫌疑犯,是布萊克博士的兩個侄子,加森和尼克。博士現在是獨身,又沒留遺囑,遺產將由他們兩人各自繼承一半。博士有相當大一筆遺產。”
治安隊長找來了加森和尼克。由於沒有確鑿證據,無法定案。實際上,案發的當晚,兩人在叔父家共進晚餐。之後,3人在書房隔壁的起居室裏談話。據說8點30分的時候,加森和尼克回家去了,幫工已於7點30分先走。此間,兩個侄兒分別都進去過書房一次。先是加森在閑談中,博士的煙抽完了,他進書房去取。臨走之前,尼克從書房裏借了書後回去的。其間,布萊克博士一次也沒進過書房。這些,剛才加森和尼克都作了證詞,而且布萊克博士一直把他們送到門口,然後關上門。不料進入書房後被射殺。第二天早上案發時,他家門還緊關著,並沒有人破門而入的跡象。
再說,兩個侄兒住在各自的公寓裏。據他們說,在叔父家門前告別後,一個向南,一個往北各自回去了。奎恩探長想到這裏,閉目沉思著。片刻後,奎恩突然睜開眼睛,對治安隊長說:“白天在現場時,燈罩燈座是有電的,而在博士身旁有一隻被打碎的燈泡。”
“是的。”
“那我知道誰是凶手了。
治安隊長問道:“是加森,還是尼克?”
奎恩探長用肯定的語氣說道:“是尼克。”
“為什麼?”
“尼克在回家前最後一個進入書房,這便是證據。”“嗯?”治安隊長糊塗了,“奎恩探長,隻憑此似乎還不能證明什麼。”
奎恩微微一笑,說道:“尼克從書房出來時,事先摘下電燈泡。侄兒們走後,布萊克博士進入書房,按下牆上的開關,發現電燈不亮,一看是燈泡沒了,他便去更換燈泡,或許是嫌麻煩,他沒有關開關。這樣,在燈泡接觸燈座的一刹那,燈泡亮了,而博士恰好站在燈泡正下方,所以,從書房的窗戶看到電燈亮的瞬間,布萊克博士肯定會站在電燈的正下方,即使窗上沒有映出影子,罪犯也能瞄準射擊,試想,有什麼人會如此精確地知道電燈的位置呢,恐怕隻有它的主人和他的侄子們吧!”
“而博士被擊中倒下後,燈泡自然從手中丟了下來,所以會摔碎在博士身旁……”治安隊長似乎還沉浸在對當時情景的想象中。
“沒錯,”奎恩探長點了點頭,站起身來說道,“好吧!讓我們去捉尼克去吧!”
11凶手的表演
日本大阪這天夜裏,幾個年輕人正在玩牌賭博,外邊很冷,窗戶上被捂了一屋薄薄的霧氣。
“著火了!”
突然,外麵傳來了撕心裂肺的喊叫聲。幾個人不約而同地往窗外望去,火好像是從後院著上來的,順著風向,大火似乎要向這裏漫延。他們連忙放下手中的牌一同向外奔去。
消防車還沒到,現場隻有剛才喊著火的那個保安員,手裏提著一瓶滅火器正驚惶失措,不知如何是好。趕到現場的幾個年輕人不由分說,找來了幾瓶滅火器勇敢地撲向大火。撲打了一陣子,火勢卻仍然控製不住。
“快取防火水來,附近就有!”
“哎呀,一著急都忘了,這麼冷的天也許水都凍上了!”
“管它呢,去看看再說。”幾個年青人一道跑向裝有防火水的水槽,打開水槽蓋子用火機一照,水果真凍上了。這本在預料之中,但誰也沒料到冰下竟有一個人,一個年輕少女一絲不掛地沉睡在下麵。其中的一個人果斷地破開冰將屍體抱了出來,她似乎是被掐死後投到水中去的,已生息全無。此時3個人的耳中傳來了消防車的笛聲,由遠而近仿佛是從另一個世界傳來的一樣。
被人稱為最佳搭檔的大阪地區檢察院的岡村檢察官和當地警署的金田警部,此次又聯手辦案。
“金田君,這種怪案可一向是你感興趣的案子,一定很熱心吧!”
“您說哪兒去了,岡村先生,我可是對什麼案子都熱心的呀。從作案的機會看,凶手是住這幢公寓的人無疑,而且肯定是甲田和大和中的某一個人。”
“可兩人被證實在推定的作案時間內都在玩牌。”
“是的,但兩人在玩牌中間都各出去過一次,甲田是著火前1小時,大和是著火前15分鍾。據二人自己說,雖然外麵天氣很冷,但屋裏暖風機開得很大很熱,到外麵去換了換空氣,很快就回來了。這一點其他在場的人可以做證。盡管如此,我覺得將少女殺死再扒去衣服扔到水槽中,有10分鍾的時間就夠了。”
“兩人都有作案動機嗎?”
“是的,兩人都是被害人所在酒吧的常客,甲田是死者現在的男友,大和是死者原來的男友,而大和目前正在同其上司的女兒談戀愛,說不定被死者握有什麼把柄受到敲詐,因此而殺人滅口。”
“嗯,凶手應該是大和。假如凶手在行凶殺人時,在放火的定時裝置上做了什麼手腳的話,那麼著火前1小時出去過的甲田就不是凶手。在現場是否發現了有可在一小時後著火的定時裝置?”
“這麼說檢察官先生,你認為是凶手放的火嗎?”
“一著起火來,人肯定是手忙腳亂,不知如何是好,可想起用防火水的以及破冰將屍體抱出的恐怕都是大和吧。你不覺得這分明是想讓人盡快發現屍體嗎?你身上帶著火柴嗎?”
金田東掏西摸地從上身口袋中翻出一盒火柴遞給岡村。岡村點上一支煙,若有所思地想了一會兒。然後將過濾嘴去掉,再將煙無火一端插上一根火柴夾在火柴盒裏,眼看著煙一點兒一點兒變成了灰,大約15分鍾後,“哧”地一聲火柴著了起來,接著引燃了火柴盒,盡管是放在了煙灰缸的中央,可騰起的火苗竄了好高,連做試驗的岡村也慌了神,金田見狀趕緊澆了一杯水,將火熄滅。
“真危險,險些在檢察官辦公室引起火災。”
“這樣你就該清楚了吧,火災現場肯定會留下類似這種火柴的灰燼的。”
“可是有一點我沒弄明白,假如大和是凶手的話,當他將屍體扔入水槽時水會砸開冰麵,而此後15分鍾屍體怎麼就被封入冰下了呢?扔入屍體後不可能很快就結冰。如果法庭上被律師抓到這一點可是站不住腳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