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善待同學,營造良好的人際環境。注意與同學搞好團結,與校外人員的交往有度。同過學,下過鄉,一起扛過槍最易得到純真的友誼,可見,同學問的友誼很是珍貴,所以同學們應珍惜這份感情。同學間互相關心,互通有無,不但能減少同學之間摩擦、化解矛盾、減少傷害等,而且當遇到傷害時,會在第一時問得到同學們的幫助,減輕或避免受害。但由於同學們對社會尚缺乏足夠了解,對一些社會現象往往是霧裏看花,水中望月,容易被假象迷惑,看不清本質,所以學習期間,對於校外的人際交往要謹慎適度,應逐步了解社會,融人社會。

3.特殊時間要特別注意防範人身傷害。如老師不在學校時、天氣炎熱時、畢業離校時等,往往是同學情緒不穩定的時期,極易造成人際交往危機,從而導致人身的傷害。這時應注意穩定自身及他人的情緒,不能用過激的語言、動作,避免矛盾激化引起傷害。

4.特殊地點要特別注意防範人身傷害。如上學、放學途中,校園內施工場地,人員稀少的專用教室、實驗室內、閑暇時的活動中心,校內的花園、樹林、操場等等,都是容易發生人身傷害的特殊場所。同學們在這些特殊場所時要高度注意防範人身傷害。

(二)校園傷害的應急避險與逃生自救指導

當校園內發生人身傷害時,同學們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應對:

1.避險脫險。當人身安全遭遇危機時,首選是如何脫離危險境地,以最快速度離開現場,三十六計,走為上策。隻要能脫離危險境地,人身就不會遭受危險威脅,生命安全就有保障,而且可以想方設法消除危機隱患,還可以尋求到更多的幫助。

2.正當防衛。當人身安全遭遇危機,已經走不了時,在自身生命安全有保障的情況下,可以采取正當防衛,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尋求校內保安員援助。校內保衛部門雖負有保護師生安全的職責,但保安員不可能二十四小時都在我們身邊。所以,遇到人身傷害危機事件時,首要的是脫險、避險,繼而要把險情及時告知保安員,尋求保衛部門的援助。

4.尋求專業援助。有些人身傷害危機事件情況比較複雜,或者產生了嚴重的危害後果,就應該考慮尋求專業援助,即撥打110、120。針對危機事件的調查處理,公安部門是法定的專業機構,不但有權力介入調查處理,而且比起校內保衛部門,會更專業,更富有經驗。所以,當遇到有同學的人身受到嚴重傷害,或加害人逃跑等情況,要及時通過110報警服務台,尋求公安機關的專業援助。有人受傷的話,在第一時間實施救助的同時,要通過120尋求醫生的專業救護。

5.尋求師生幫助。出門在外求學,親人不在身邊,老師和同學應該是最值得信賴的人。有心事、有難處,不要自己悶頭焦慮、生氣,應該向老師、同學說出自己的困難和疑惑。同學們也要真誠幫助有難處的同學,切忌輕視、恥笑他人,應共同化解危機。

6.證據收集保全。人身安全遭遇危機時,還要留意各種特征,如加害人的麵部特征,衣著款式、顏色,車身顏色、車牌號等。

此外,證據的收集保全工作也很重要。

(1)加害人使用的凶器、遺留的其他物品,受害人受傷的照片、錄像等都是證明案件

的必要證據。對待這些證據要注意收集,避免遺失。

(2)還要注意保全,比如危機發生的現場及受害人的傷情有條件的話應拍下來,並注意保留目擊證人的電話、地址,以便日後提供給公安部門。

六、凶殺的防範與應急自救指導

由於學生多來源於獨生子女或子女較少家庭,家庭溺愛較多,學生個性強,易出現心理性危機,所以常出現學生間的殺害或傷害等刑事案件;自殺或自殘、自虐行為;心理疾病或其他心理性疾病;學業不良或學業中斷。與外在安全隱患相比,心理性危機更加隱蔽,更加難以監控,其爆發更加突然,表現形式更多樣化,所以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後果可能比外在性安全事故的後果更嚴重。因而,加強法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極為重要。

(一)凶殺的危機預防指導

1.學會控製自己的情緒。當遇到情緒不佳、心中充滿沮喪、甚至充滿怨恨的時候,應該積極排解這種不良情緒。可以用以下方法排解:

(1)主動找好朋友傾訴、找老師談心,把煩惱統統說出來。

(2)到人多的場所去,如圖書館、食堂、商場等。

(3)找一個山青水秀的地方,將自己沉浸在自然景色中,忘卻煩惱,拋掉怨恨。

(4)發現有同學情緒反常,要主動關心,鼓勵其將心中的煩惱說出來,大家幫助解決,也可尋求老師的幫助。

2.在與同學的交往中,要尊重他人,不要說過激的話,更不要說侮辱同學的話。

3.切記幫同學打架是害人害己,絕不是幫人。

4.上好學校開設的心理健康課,學會科學地排遣不良情緒。

(二)凶殺的應急避險與逃生自救指導

麵對凶殺,首先要冷靜,想法快速脫離險境,或化解對方的敵意;其次才考慮還擊、防衛等。要點是:(1)若對方沒有凶器,隻是口頭威脅,應盡力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惡化升級;(2)若對方手持凶器,危機已不可避免時,力爭避險脫險;(3)在確有能力製服對方時考慮防衛還擊;(4)尋求來自老師、同學及相關部門的幫助;(5)盡力保留相關證據,尋求公安機關幫助。

七、敲詐勒索的防範與應急自救指導

常見的敲詐勒索方式主要有口頭威脅、帶條子威脅、通過第三人傳話威脅等方式。

(一)敲詐勒索的危機預防指導

敲詐勒索之所以能夠得逞,主要是敲詐者抓住了個別同學的某些把柄或自身的某些弱點,再據此相威脅,從而達到敲詐勒索錢物的目的。為避免落入壞人的圈套,要做到潔身自好,不貪圖不義之財,不接受小恩小惠,不做非分之舉,以免授人以柄。另外,要提高自身防範意識。比如校外盡量和同學結伴而行,注意識破敲詐勒索者的圈套等。

(二)敲詐勒索的應急避險指導

1.不論遇到哪種形式的敲詐勒索或威脅恐嚇,都不要害怕,更不要按敲詐者的話去做。要敢於把受到敲詐勒索的事,告訴家長或老師。將敲詐者的條子馬上交給家長、老師處理。並在家長或老師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處理。

2.摒棄破財免災的觀念。對付敲詐勒索,我們往往有破財免災的傳統觀念。而實際上卻往往使敲詐勒索者更加肆無忌憚,屢屢伸手。我們要相信正義的力量,依靠公安機關和法律,勇敢地站出來,揭露壞人的陰謀,使其受到法律製裁。

3.巧妙地同歹徒周旋。一旦遇到敲詐勒索者,要沉著、冷靜,巧妙地與對方周旋,果斷選擇時機,充分利用身邊的人、物尋求幫助。同時盡快地和警方取得聯係,隻有這樣,才能徹底擺脫這些敲詐勒索者的控製。

八、詐騙的防範與應急自救指導

(一)詐騙的定義

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由於它一般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靜甚至愉快的氣氛下進行的,受害者往往會上當。

提防和懲治詐騙分子,除需要依靠社會的力量和法治以外,更主要的還是廣大師生自身的謹慎防範和努力,認清詐騙分子的慣用伎倆,以防止上當受騙。

(二)校園詐騙作案的主要手段

近年來,校園詐騙案時有發生,特別是在高校,詐騙案更是屢屢發生,分析眾多校園詐騙案,可以看出,校園詐騙案的主要手段有:

(1)假冒身份,流竄作案:詐騙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證與人進行交往,有的還利用撿到的身份證等在銀行設立賬號提取騙款。騙子為了既能騙得財物又不暴露馬腳,通常采用遊擊方式流竄作案,財物到手後即逃離。還有人以騙到的錢財、名片、身份證、信譽等為資本,再去詐騙他人、重複作案。

(2)投其所好,引誘上鉤:一些詐騙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於就業和出國等心理,投其所好、應其所急施展詭計而騙取財物。某高校應屆畢業生丁某為找工作,經過人托人再托人後結識了自稱與某公司經理兒媳婦有深交的哥們兒何某,何某稱隻要交800元介紹費,找工作沒問題,誰知何某等拿到了介紹費以後便無影無蹤了。

(3)真實身份,虛假合同:利用假合同或無效合同詐騙的案件,近幾年有所增加。一些騙子利用剛畢業的學生經驗少、法律意識差、急於賺錢補貼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義、真實的身份讓學生為其推銷產品,事後卻不兌現諾言和酬金而使學生上當受騙。對於類似的案件,由於事先沒有完備的合同手續,處理起來比較困難,往往時間拖得很長,花費了許多精力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4)借貸為名,騙錢為實:有的騙子利用人們貪圖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資為誘餌,使部分教師和學生上當受騙。個別學生常以急於用錢為借口向其他同學借錢,然後卻揮霍一空,要債的追緊了就再向其他同學借款補洞,拖到畢業一走了之。

(5)以次充好,惡意行騙:一些騙子利用教師、學生識貨經驗少又苛求物美價廉的特點,上門推銷各種產品而使師生上當受騙。更有一些到辦公室、學生宿舍推銷產品的人,一發現室內無人,就會順手牽羊、溜之大吉。

(6)招聘為名,設置騙局:隨著畢業分配體製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高校學生分擔培養費的比重逐步加大。為了減輕家庭負擔,勤工儉學已成為大學生謀生求學的重要手段。詐騙分子往往利用這一機會,用招聘的名義對一些無知學生設置騙局,騙取介紹費、押金、報名費等。某高校幾位學生通過所謂的家教中介機構聯係家教業務,交了中介費後,拿到手的隻是幾個聯係的電話號碼,其實,對方並不需要家教,或者聯係遲了,但要想要回中介費是絕對不可能的。另外,一些騙子也利用剛畢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初到一個新城市一下子找不到工作而設置招聘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