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多芬一生的主要作品包括

9部交響曲、5部歌劇、5部鋼琴協奏曲、1部小提琴協曲、32首鋼琴奏鳴曲、10首小提琴奏鳴曲、16首弦樂四重奏。管弦樂序曲:《埃格蒙特》《柯裏奧蘭》以及大量的聲樂器樂及戲劇音樂作品。這些具有高度藝術價值的音樂作品對貝多芬以後的曆代作曲家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如今這些偉大的作品已成為人類文化寶庫中一筆豐厚的寶藏。

黑格爾

辯證法哲學集大成者——黑格爾(1770—1831年),德國近代客觀唯心主義哲學的代表、政治哲學家。他對德國資產階級的國家哲學作了最係統、最豐富和最完整的闡述。

黑格爾1770年8月27日生於德國符騰堡公國首府斯圖亞特一個官吏家庭。1780年起就讀於該城文科中學。1788年10月去圖賓根神學院學習,主修神學和哲學。1793—1796年在瑞士伯爾尼一貴族家中擔任家庭教師。1797年末—1800年在法蘭克福任家庭教師。1801年到耶拿,1805年獲得副教授職。1816—1817年任海德堡大學哲學教授,1818年後任柏林大學哲學教授,並於1829年當選柏林大學校長。1831年11月14日病逝於柏林。黑格爾青年時代恰逢法國大革命,盧梭的思想對他產生了極大影響,他被法國革命崇尚的自由精神深深打動。他反對封建專製和民族分裂,渴望德國在政治上實現統一,把德意誌民族的複興與資產階級革命聯係起來,並把立憲政治製度視之為理想的國家製度。1815年拿破侖戰爭的失敗、歐洲封建勢力的複辟,使他的政治態度發生變化,放棄了激進的政治主張,開始讚頌現存的普魯士王國,主張以此為基礎而建立君主立憲製政體。黑格爾晚年對普魯士王國表現出忠順態度,但對法國革命始終持有好評,對德國保守派——曆史法學派持反對態度。黑格爾一生撰有大量政治論著,生前發表的有《評1815年和1816年符騰堡王國等級議會的討論》(1817年)、《法哲學原理》(1821年)、《論英國改革法案》(1831年)。後人編輯出版的有《德國法製》(1893年)、《黑格爾政治和法哲學著作》(1913年)等。

黑格爾的國家觀繼承和發展了康德、費希特以來德國古典哲學的傳統。他用哲學的思辨揭示國家的本質,反對17、18世紀的社會契約論從國家的外部特征解釋國家的本質,認為國家不是契約的任意產物。他的國家概念指的不是現存的國家製度,而是精神的國家理念。他認為現實的國家隻是國家理念的表現。國家的本質在於它是倫理理念的現實,是絕對自在自為的理性的東西。黑格爾用唯心主義的觀點對國家與社會進行了區分,認為市民社會是“外在的國家”,是主觀意誌、個人利益的結合形式。國家以它至高無上的意誌、倫理精神把整個民族凝聚為一個有機的統一體。國家先於並高於家庭、市民社會,是它們存在的前提,是決定的力量,是人類生活的最高形式。它是自我與他人、個人與社會、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的統一。個人隻是國家的一些環節,生活在國家中,才能獲得個人的人格、自由和價值。黑格爾對德國古典哲學中整體國家觀的傾向給予充分發揮,表明了他對古希臘以倫理和整體為特征的城邦國家觀的崇尚。

在國家製度方麵,黑格爾認為世襲君主製是國家製度的頂峰,王權是普遍利益的最高代表,國王擁有最後的主觀決斷權。但他主張限製王權,認為三權隻是政治國家統一意誌的象征,隻能依法簽署議會通過的決議。他對行政權的論述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指出行政權是執政權,應當掌握在為社會服務、與普遍利益相一致的等級手中。他反對封建的官職世襲製度,主張任用官吏應以才智為標準並向一切市民開放。他強調國家製度的整體性和有機性,反對機械的分權理論。黑格爾渴望德意誌統一和複興是與其民族主義思想結合在一起的,他提出國家、民族要獨立自主,論證了戰爭的合理性與必然性,並把日耳曼民族視為優等民族“世界精神”的完美體現。

黑格爾的政治思想是西方近代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政治理論的終結,它深刻反映了資產階級革命的基本政治要求,他的整體國家觀對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新自由主義產生過深遠的影響。馬克思通過對黑格爾法哲學的批判,揭示了國家與社會的真實關係,奠定了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理論基礎。

黑格爾主要的哲學著作

《精神現象學》《邏輯學》《哲學全書》(包括《小邏輯》《自然哲學》《精神哲學》)《法哲學》,在他死後由他學生整理出版的還有《哲學史講演錄》《曆史哲學》《美學》等。

馬克思

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世界無產階級的偉大導師和領袖——馬克思,1818年5月5日誕生於德國萊茵省特利爾城。父親亨利希·馬克思是一位才能出眾的律師,對馬克思少年時代的思想成長起過良好的影響。母親罕麗達普勒斯堡是個賢慧的婦女,主要操持家務。

馬克思從小勤奮好學,善於獨立思考。1830年,他進入特利爾中學,1835年9月畢業。中學時代,他受到法國啟蒙思想的影響,已有為人類謀幸福的崇高理想。中學畢業時他寫的《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一文說:一個人隻有立誌為人類勞動,才能成為真正的偉人。1835年10月,他進波恩大學攻讀法學,一年後轉入柏林大學法律係。在大學,他除研究法學外,還研究曆史、哲學和藝術理論。1837年起,馬克思開始認真鑽研黑格爾哲學。1841年,他結束大學生活,獲哲學博士學位。

馬克思在完成博士論文後,本想在波恩大學講授哲學,但因普魯士政府對進步人士的迫害,不得不放棄這個打算。於是他轉向政治,開始從事反對封建專製和爭取民主的鬥爭。1842年初,他寫了第-篇政論文章《評普魯士的書報檢查令》,通過對書報檢查製度的批判,揭露整個普魯士國家製度的反動本質。同年5月,他開始為自由主義反對派創辦的《萊茵報》撰稿,10月擔任了該報的主編。在馬克思的影響下,這份報紙越來越鮮明地傾向於革命民主主義。1843年4月1日《萊茵報》被反動當局查封。

1843年5月,他來到萊茵省的一個小鎮克羅茨納赫。在這裏,他與童年時代的女友燕妮·馮·威斯特華倫結婚。從此,她成了馬克思的誌同道合、患難與共的親密伴侶和戰友。

1843年秋,馬克思遷居巴黎,籌備出版《德法年鑒》雜誌。在富有革命傳統的法國,他積極參加法國工人的集會,了解法國工人階級的鬥爭狀況,同法國工人運動的領袖和正義者同盟的領導成員建立了密切聯係,還結識了流亡在法國的各國革命家。巴黎的鬥爭生活促進了他向科學共產主義的轉變。

在巴黎期間,馬克思進行了緊張的理論研究工作。他埋頭鑽研了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特別是英國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的勞動價值論,聖西門、傅立葉、歐文等人的空想社會主義學說和空想共產主義者的思想。

1844年8月,恩格斯從英國來到巴黎,拜訪了馬克思。這是一次曆史性會見。從此他們開始了前無古人的偉大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