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暴風驟雨》的版本變遷研究(1)(1 / 3)

《暴風驟雨》的版本變遷研究

《暴風驟雨》的版本變遷研究

程娟娟

《暴風驟雨》是周立波根據親身參加土改鬥爭的經曆體會而創作的,作者認為“這部小說是我遵循毛主席革命文藝路線的一次創作實踐”。作為經曆過整風運動,努力向工農兵方向靠攏的知識分子,文學作品的創作不僅是作家個人藝術修養、語言能力的體現,更是衡量其思想改造、政治態度的標尺。周立波於1946年10月到鬆江省珠河縣(後改稱尚誌縣)元寶區元寶鎮參加土改,1947年7月完成上卷初稿,感到材料不夠,又帶初稿去五常縣周家崗繼續深入生活,參加“砍挖運動”,10月回哈爾濱,完成上卷創作。其中,《暴風驟雨》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第四節分別連載於1947年12月25、26、27、28日的《東北日報》,抓地主(第十六節)、歡天喜地(第十八節上、下)分別連載於1948年1月15、24、25日《東北日報》。1948年4月,《暴風驟雨》上卷由東北書店出版。

1948年7月13日開始寫作下卷,8月26日寫出初稿,9月4日起,對初稿進行修改。第三稿到1948年12月2日,完成下卷的創作。1949年5月,《暴風驟雨》下卷由東北書店出版。之後主要的版本包括:(1)收入“中國人民文藝叢書”, 北京新華書店1949年10月初版。(2)人民文學出版社,1952年4月北京第一版。(3)人民文學出版社,1956年8月北京第2版。(4)人民文學出版社,1977年8月第19次印刷。(5)收入《周立波文集》第一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1年10月第1版。(6)收入“紅色經典”,1997年12月北京第1次印刷。

《暴風驟雨》在正式出版前即進行了反複的修改。其部分章節在《東北日報》上進行連載時,有位叫霜野的讀者來信對其中的某些生活細節提出意見,如建議將“五十石”改為“五十多石”;綿羊票子沒有五十元的票版,隻有百元的;偽康德五年,不是民國廿六年,是民國廿七年。對於這些建議,周立波都虛心接受了。而出版單行本之後,比較重要的修改有兩次,一是從1952年的第1版到1956年的第2版,二是從1956年的第2版到1977年的版本。

由於初版與1952年的版本隻有細微差別,因此主要以1952年的版本為主,來對照比較1952年版本與1956年版本的不同。經仔細對校,1956年版本中大約修改500餘處,上卷改動較多的是十九節(40處),十二節(36處),十五節(35處),下卷改動相對較少,變動較多的是第一節(29處),第六節(21處)。

首先是關於使用東北方言。周立波曾舉例說明方言的必要性:“東北話裏的‘牤子’,學名叫公牛,要是你把東北一個小豬倌的叫喊:‘牤子吃莊稼哪’,寫成‘公牛吃莊稼哪’,不但沒有東北味,而且人家還會說你是個書呆子,稱呼牛大哥也要叫它的學名。這說明了,在反映東北農村生活的文章裏,有時用‘牤子’的完全的必要。”既然作者認為文本有使用方言的必要,方言的使用又對讀者的理解造成障礙,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作者增加了大量的注釋,在1956年版本中,作者共增加了300餘處注釋,上卷加的注釋相對較多,共238處。

作者使用方言的本意是為了接近人民群眾,讓讀者感到熟悉與親切,不過,需要增加如此多的注釋也證明了作者在語言的運用上矯枉過正,適得其反。“作者在吸收群眾語言時,也采用了一些使別處人難以理解的不必要的方言……過多地使用這類方言,勢必使讀者對於作品的理解受到限製或發生誤解,這是《暴風驟雨》在語言方麵的一個缺點。”為了彌補這一缺陷,作者也盡力對一些不必要的方言詞彙進行調整,打破方言造成的語言隔閡,“有些表現法,普通話裏有,而且也生動,在敘事裏就不必采用土話。有些字眼,普通話和方言都是有的,隻是字同音不同,那就應該使用普通話裏的字眼”。因此,1956年版本就將原版本中的某些意思相同的方言詞替換為普通話的詞彙,如“電車道”改為“公路”(一節),“毛子殼”改為“向日葵”(四節),“貓”改為“藏”(四節),“嘮嗑”改為“聊天”,“抬錢”改為“貸錢”(下卷第六節),“老兒子”改為“小兒子”(下卷的第七節)等等。另外,敘述話語和人物語言中末尾的“啦”全部換為“了”,這樣就進一步減弱了小說敘述中的口語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