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通過“窄門”後的寬闊:歌詞研究前景探討(3)(2 / 2)

《思問錄》最見作者功力的論述,我以為,是全書的第二章“作為輿論事件的新文化運動”。這不僅是由於它從一個全新的角度闡釋了新文化運動發軔的曆史動因與文化邏輯,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倚賴於作者對輿論、公共領域等重要文化現象的鞭辟入裏的剖析。毋庸諱言,此處的精彩論述得益於哈貝馬斯者諸多,不知哈貝馬斯關於“公共領域”的論述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激發了作者的研究靈感。關於哈氏理論在近現代中國的適用性,本是見仁見智的事情。瑪麗?蘭金雖然認為中國的情形不屬於哈氏理論界定的那種形態,但她也並未完全否認其在中國近代公共領域發揮作用的可能性,因為畢竟在民國初期市民社會,某些最初的因素已經出現。李孝悌也認為“民間社會”的出現可以帶給人更多的省思的空間。當然,眾所周知,李歐梵則明確否定了近現代中國公共領域的存在,連哈貝馬斯本人也否認公共領域在諸如中國、俄國、敘利亞這樣的國家存在的可能性。但是,關於這個問題,或許彼得?伯克的觀點是更加辯證的:“或許我們在談論和思考公共領域時,不應簡單地從有無的角度考慮,而應考慮不同文化中可能具有的不同形式以及相對的重要性。”《思問錄》大體接受了哈貝馬斯的理論,並且認為,如果不能否認近代中國出現了與國家權力相對抗的社會公眾意見,就不能否認公共領域在中國的存在。而在具體運用時,《思問錄》也絲毫沒有套搬的跡象,更沒有陷入理論的泥潭迷失自己的研究路向。作者很清醒地意識到,在使用哈氏理論時,首先“需要注意‘公共領域’概念的特殊曆史時效與階段性內涵。西方的理論框架移植於中國,要看其具體的移植是否真正改變我們提問曆史的方式”。作者一方麵肯定了清末民初的中國出現了“公共領域”,一方麵又認識到這種公共領域與國家、政府的關係要比在西歐出現的同類現象緊密得多,而且中國“公共領域的形成未必與‘高度製度化意義上的社區共同體’有關,中國的城市化是前現代且發育極不充分,因此在這裏生存的‘公共性’是極為有限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思問錄》在此處引入哈氏理論之前,已經對晚清以降中國社會公眾的形成、輿論的出現做了細致的梳理,分析了近代輿論所受報人與受眾的主觀意識形態、落後的經濟狀況、嚴酷的政治勢力、嚴厲的思想言論整肅製度以及知識分子身份的遊移等內外在因素的製約,對這“未完成的公共性”做了嚴密、清晰、辯證的文獻學考辨與理性分析。在此基礎上引入的哈氏理論,在闡釋近代中國的公共空間與公共輿論時,就紮紮實實地植根於中國的文化土壤與曆史語境中,與中國實情嚴絲合縫,最後得出的結論也就自然水到渠成:“公共領域的出現,是新文化運動發生的前提條件之一,或者說,從公共性的角度來看,新文化運動就是一次成功的輿論事件。”在借西方社會理論反思中國問題方麵,《思問錄》的方法與經驗,即使不能說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範本,也頗值得後來的研究者認真借鑒。

堅持立足本土,適當化用西方理論,在微觀史視野中展開文化反思,這是《思問錄》一書主要的研究路向。其微觀史的視野和建立在社會科學理論基礎上的文化反思本是密不可分的一體兩麵,前者為後者提供了賴以展開的根基和土壤,後者使前者由瑣碎與膚淺的表層現象升華出深沉厚重的內在意旨。二者的密切交融貫穿於全書始終,這就是《思問錄》的作者提倡的“在地的文學史研究”。他是這麼提倡的,很顯然,也是這麼做的。

(作者單位:南京大學中文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