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們喝完酒的第二天下午,楊陽又背著吉他去積水潭地鐵站的地下通道唱歌。此時已有一個身著師大校服的學生在此唱歌,楊陽沒理他,坐在對麵。因為楊陽唱得比他好,過往行人都把錢扔進楊陽的琴套,師大學生看到楊陽麵前的錢越堆越高,而自己麵前的錢卻總是那麼一點兒,不免心生醋意,他走到楊陽麵前說:“哥們兒,咱們是不是得講個先來後到!”
楊陽說:“這是公共場所,誰想唱都可以。”
“可是你搶了我的買賣!”
“我是公平競爭,人家願意把錢給我,而且我唱歌不是為了掙錢。”
“那就把錢給我。”師大學生指著地上的錢說。
“錢是我掙的,憑什麼給你,想要錢就自己去掙!”
“孫子,你丫到底想怎麼著!”師大學生喝。
“滾蛋!少在我這兒廢話!”楊陽白了他一眼,接著彈琴。
此人抄起自己的吉他狠狠地向楊陽拍去,楊陽早有準備,一閃身,那把吉他便“砰”一聲巨響,拍在地上。刹那間琴箱粉碎,木屑亂飛,琴弦“嘣”一聲斷開,崩到那人臉上,頓時抽出六條血跡。他一邊“哎喲”地捂著臉一邊向楊陽撲去,兩人廝扭在一起。
最後的結局是,楊陽覺得熱身還沒有開始,那個人卻已鼻孔出血,仰著腦袋跑掉了。
楊陽又坐回原地,抱著吉他唱起來。
就在楊陽收拾好錢準備離開的時候,兩個警察出現在他麵前,說 :“有人舉報你在此非法賣唱,還打架鬥毆,把一個師大學生打流血了,跟我們到所裏走一趟吧!”
楊陽不去,警察拽住吉他,企圖將他強行帶走。
楊陽怕他們拽壞吉他,一揚胳膊,正巧打在其中一個警察的臉上。於是,他們便以妨公務毆打警察為名,給予楊陽拘留兩周的處罰。
警察問楊陽的工作單位在哪裏,要將此事通告領導。楊陽說他是無業青年,以賣唱為生,地下通道就是他的工作單位,他是無政府主義者,所以沒有領導。
警察說:“你他媽的還敢嘴硬!”一把將楊陽推上開往清河拘留所的警車。
楊陽用剛剛賣唱得來的錢買了一套洗漱用具,從此開始了牢獄生活。
兩個星期的監獄生活使得楊陽改掉許多不良習慣,戒了煙、吃起粗糧、早睡早起,但同時增添了喜歡開口說粗話的毛病,動不動就“操你媽”、“你大爺”的。
楊陽從拘留所出來後立誌重新做人,剛呼吸了兩天新鮮空氣,卻再次受到致命打擊,學校開除了楊陽的學籍,勒令其退學。
原來,楊陽離開拘留所的時候不慎將學生證遺落在牢房的牆腳,被一個因偷東西被捕的犯人拾到。他把它交給看守人員,以為可以榮獲個拾金不昧的獎勵,減刑幾天,可所長卻認為是他在獄中偷了楊陽的東西,又給他加了三天的刑。看守人員從學生證的照片上認出楊陽,原來這個號稱待業青年的人是北×大的學生,於是他秉公執法地把楊陽被拘留的事情打電話通知給學校,教務主任二話不說,執行了學校的規章製度,凡在校期間結婚或被捕入獄的學生,一律按開除學籍處理,楊陽就此離開了學校。
楊陽已經在這裏生活了四年,畢業前卻遭此飛來橫禍,這件事情讓我們感覺異常殘酷,但它實實在在地發生了。
學校開除一名學生要比招入簡單許多。隻有送足夠多的禮,請無數次客,托各種關係,方可勉強入校,然而離開學校卻如此輕而易舉,無需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