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誰讀完何友良先生的《中國蘇維埃區域社會變動史》,都會有一個強烈的印象:蘇區的地主,並不都是胡漢三。
當然被嚇得魂不附體、能跑就跑的不少。史料記載,1930年時僅吉安、贛州,便陡然增加了十餘萬逃亡地主及其家屬。決意要與蘇維埃為敵的胡漢三們也有,他們“請兵的電報如雪片地飛揚於南昌、南京、吉安、贛州一帶”;或拉起靖衛團、挨戶團、保安隊、清鄉委員會等組織,對抗紅軍,威脅群眾,乃至隨同敵軍進犯蘇區。“例如,1928年8月,湘贛兩省敵軍會攻井岡山時,邊界各縣的縣城及平原地區盡為敵據,為虎作悵的保安隊、挨戶團橫行無忌,白色恐怖布滿城鄉……農民被屠殺者以千計,房屋被燒者不計其數”,此等危害最為酷烈。
地主中,卻也有參加革命的,即是說“沈定一現象”並非僅僅產生於相對富庶的江浙(沈定一,1883—— 1928年,字劍侯,號玄廬,浙江省蕭山縣人。1920年8月,他參加了陳獨秀、李漢俊、陳望道、李達、沈雁冰等人發起組織的“馬克思主義研究會”,此會後轉為中國共產黨上海發起小組,他自然成為中共第一批黨員,並發動和領導了蕭山縣的衙前農民運動,由此翻開中國現代農民運動的第一頁。但他本人即為蕭山縣裏擁有萬畝以上土地的大地主,早年還在雲南任過知縣、知州、昆明巡警總辦、浙江省第一屆議會議員等職,是浙江頗有名望的紳士。)蘇區的“沈定一”們,多為中小
沈定一地主和富農。肯定“有革命洪流裹挾的因素,不無投機取巧者,但是其中也確有相當一部分對社會現實不滿(主要是青年)、對自身境況不滿而真心要求革命者。就參加革命的狀況言,由於他們一般具有良好的文化水平,頭腦較為靈敏,能說會道。所以,蘇區最初的鄉村政權,大多在他們掌握之中”……
在地主裏,讓步、歸順者亦不少。
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例如,修水小地主‘自己將田契拿出來焚燒,送軍米軍衣給工農軍’。湘贛邊區,有的地方豪紳地主勢力複辟後,‘地主仍然放棄他們已經被沒收了的田,因為恐怕我們勢力再來。’閩西上杭四區亦然,‘所有各地租息一般地不敢向農民索要’;贛西南地區開初外逃的地主,很快便有一部分因在城市生活不下去而通過各種關係,紛紛跑回來向蘇區自首,他們的要求是所有的家產都可以拿出來分配,隻要不殺就行。鄂豫皖地區,則有地主主動提出減租,說:‘我們今後不講什麼主人、佃戶,隻是互相幫助。你們種出的穀子,以後我得四份,你們得六份。我們今後一路做事,過去的租課我完全不提。’羅山縣一個地主,甚至提出給每個佃農分幾鬥田。”
在湖北黃安縣一些地方,“甚至有不敢而且不願回鄉的大地主,把土地、房屋幾乎送讓給自己的雇農、佃農,名義上是請他們代為管理,但實際上,已經是從沒有過收租、收息的一回事了”……
讓步、歸順的表現,在地主階級麵對蘇維埃運動的上述全部反應方式中,應該是最符合地主特征的方式。
在撕開多少年裏附著於地主身上的太多的意識形態外衣後,可能一個詞―算計,最能夠體現地主的本性。算天算地,算時節算收成。算上輩子留下來的遺產,算自己留給下輩子的田地。算一個蛋孵出雞後能變成多少蛋,算半年錢貸出去後能漲出多少錢。算種水稻或者油料、使農家肥或者化肥、用長工或者用短工的任何一點細微差異。風調雨順、世道太平時,算怎樣以最快的速度發家致富,兵焚匪禍、社會動蕩時,為趨安避危,算怎樣的付出,才算是最小的代價……
算計, 自然意味著,在中國農村總是顯得逼仄的生存環境裏,沒有哪一個階層像地主這樣總富有開掘性;算計,可能也意味著,在中國農村上世紀最複雜多變的生存環境裏,在村氓黔首、樵夫野老中,沒有任何人像地主這樣,得盡力去與這一環境保持著某種妥協。
蘇維埃運動,無視於地主的讓步、歸順。
革命,必須在一潭活水裏除舊布新,似乎還必須在風聲鶴峽中增添力量,否則就會像一匹懶洋洋的老馬一樣倒下來……
1931年秋,在蘇區黨政軍中開始階級清理,除少數高層領導,至1932年地主出身者一般均已清退。比較徹底的例子是,同年1月召開的鄂豫皖省黨代表大會,在326名代表中,“僅有的四名地主成分者為張國煮、沈澤民等中央分局領導人。”
在這前後,共產國際東方部認為地主殘餘及其家屬絕不能分得土地,隻能罰做苦工。中共中央據此要各蘇區執行,並進一步擴大了1930年夏已在贛西南出現的“赤色清鄉運動”,政治上、經濟上乃至人身上的種種打擊,構成了比蘇維埃運動初期的那次剝奪還要嚴酷得多的第二次剝奪。
經濟上,過去所分得的份地一律收回,同時“必須進一步沒收其全部財產”,即“其家中一切糧食、衣物、牲畜、農具、家私、銀錢等”,隻允許、強迫地主及其家屬去開墾荒山廢田或做苦工。不少地方,凡地主需在胸前掛上白布條,布條上編有號碼,寫著姓名、地址等,無論走到哪裏,都必須帶上。在湘贛和湘鄂贛蘇區,則幹脆將他們驅逐出境。僅在湘贛蘇區,被驅逐者大約有五千人以上。有的地主及其家屬們隻有背井離鄉,乃至流為乞丐。而有的人為了留下來,被迫將十七、八歲的女兒,嫁給論年紀可以做父親的鄉蘇維埃主席……
政治上,蘇區捕捉了一大批所謂“豪紳地主不良分子”,多被處決、監禁和罰做苦工。據中共湘贛省委1932年4月11日給中央的報告,在湖南的一個縣,“甚至有把十六歲以上、三十歲以下豪紳家屬的壯丁,無論男女都殺掉了”……
1933年夏天,在全蘇區又開展了大規模的“查田運動”。因為蔣介石已經開始了對蘇區的軍事圍剿,還有外逃地主及蘇區邊緣地主武裝少有間斷的騷擾,戰爭形勢的日益嚴峻與緊張,更導致了地主及其家屬境遇的全麵非人化。
地主被集中起來,被編為“永久的勞役隊”,不管晴天雨天,每天都得無償地幹著苦活、重活。如發現有“反革命活動者”,無須審判,即可就地槍決。家屬中老老實實的,可留在蘇區內依靠勞動維持生活,並在勞動中獲得改造,其他的,則一律驅逐出境或移居別處……
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張聞天,在這一運動脫疆野馬般跑了一年之後,寫了幾篇糾錯的文章,其中一篇為《是堅決地鎮壓反革命還是在反革命麵前的狂亂?》,提到了正是在這名為“鎮壓”而實際的“狂亂”下,有的地方要求將所有的地主富農,不論男女不論老幼,統統抓起來一律殺盡。有的地方,視地主老婆一句不服的笑罵為反革命活動,執行了槍決。還有的地方,將中農、貧農也戴上地主富農等項帽子,並亂捉亂打……
誠如何友良先生所說:“這表明,此時即便是不反動的地主,乃至無辜者,也受到了殘酷打擊。這時的地主,就不僅僅是其形極穢,而且是其命堪虞了。”
在蘇維埃運動中,中國蘇區富農們的命運,亦步亦趨著蘇聯富農的命運。
上世紀二十年代,蘇聯農村中的富農,大約就是八十年代初、中期中國農村裏的“萬元戶”,他們被廣大農民普遍地視為“能人”。而且,蘇聯不像咱們,毛主席曆來重視將無產階級專政的任務落實到每一個基層,即便小似蝸牛殼的單位,也官職、功能一應俱全;蘇聯卻幅員遼闊,人口偏稀,當時交通不暢,這班“能人”對一般農民的政治影響,超過了黨和政府的影響。而他們經濟能量的熱度,則讓紅星下的克林姆林宮,屢屢感到國家工業化的藍圖擱在一個火藥桶上。在1928年國家采取“非常措施”收購糧食期間,在基輔地區一戶富農家裏搜出了一萬多普特糧食,1普特約合16公斤多,即是說這戶人家藏有一百六十多噸糧食。在北高加索一個村子,連抄九戶富農,家家都搜出了一千普特以上的糧食……
在1929年開始的全蘇集體化熱潮中,隨著富農不準參加集體農莊,停止其貸款和供應其生產資料,高額征收可能要奪去富農全年收人的個人稅,以造成其破產等各項強硬措施,據說富農便成了遍及全蘇的反集體化陰謀的大本營。他們或與宗教勢力相結合,阻止農民加人集體農莊;或挺而走險,以暴動和暗殺來反對集體化運動。大量的,則飄起一股日本武士們的“剖腹”勁兒,不過三個月內,在烏克蘭宰殺了六十四萬五千頭馬匹和大量牲畜,伏爾加河中遊地區宰得更多,達到了八十二萬頭。那些日子,從來墨綠如翡翠的伏爾加河水,卻漂起了一層淡淡的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