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美食地圖(3 / 3)

“老莫”緊靠北京動物園,酒足飯飽後買一張門票去看看動物親戚,更會增添勝者為王的感覺。或者逛逛尖塔頂端懸掛紅星標記的蘇式風格的展覽館,裏麵經常有中西各式家俱展覽,熱鬧非凡。

我剛從南方來北京謀生時,進過一次“老莫”。當時賺了一筆稿費,但鼓足勇氣請一位結識不久的女孩。席間我喝了好多黑啤酒,抽了半盒“中南海”,紅光滿麵,說了好多話。對麵的女孩一直麵帶微笑,用小湯匙攪拌煮沸後端上來的奶茶,隻是聽,隻是聽。女孩體貼我稿費菲薄,隻按會議標準點了四菜一湯,哪幾道小菜我怎麼也追憶不起來,隻記得澆番茄醬的俄羅斯紅菜湯很溫暖。好多年過去,甚至那女孩的模樣也在腦海中淡化了。隻記得她辮子上紮著橙紅的蝴蝶結,笑吟吟的,隻是聽,隻是聽……

莫斯科餐廳,我還能說出更多的什麼嗎?我和“老莫”還有什麼更多的關係嗎?僅此而已。這些年“老莫”的霸主地位被逐漸剝奪,北京市麵上更流行的是潮汕粵菜、美式快餐和法國大菜。很少聽人言必稱“老莫”了。甚至“老莫”也在臨街的鋪麵上增設了平民化的快餐兼冷飲廳。

但有時候,我還是覺得時空恍惚,挺想念“老莫”的。

北京的詩歌圈子常聚會,有個叫莫非的,詩好,年稍長,大家都喊他“老莫”。我聽著聽著:怎麼這麼耳熟呀。我從來不這樣稱呼他。我想,我也該給遙遠的莫斯科餐廳寫一首詩了。寫什麼呢?

就這些。本文發表後,拿到稿費的話,我會再去拜訪“老莫”的,特許此願。?

新街口的新川麵館

客居北京沙灘,靠故宮後門,有一段時間堅持利用星期天去白石橋的北圖讀書,騎自行車總要經過新街口。那是個很熱鬧的老式丁字路口,坐東朝西有一家裝璜極樸素的新川麵館,以售四川風味的擔擔麵為主,漲價後也隻五塊錢一碗。所以生意興隆,座無虛席,還有去晚的顧客手托海碗站著吃的。站著,等於在給店主做廣告,但也另有一番滋味與風度。我第一次吃,咂咂嘴,覺得很正宗。以後每路過,總想進去擠在人群裏吃一碗。哪怕站著。這麵條怎麼做的?“新川”的老板真厲害,把平淡的麵條做成了誘惑。至少,它誘惑過我。

隻要想起新街口,首先會記得那家小得快給高樓華廈擠沒了的平民化老麵館——在我心目中恐怕已構成新街口的標誌。

“新川”除了擔擔麵,還賣紅燒肉麵、回鍋肉麵(都是八塊錢一碗)。其實都是事先做好的一盆盆澆頭,舀一勺蓋在麵條上。雖是大鍋菜,卻極其鮮美。尤其回鍋肉,是辣的,很明顯出自川廚之手。肥而不膩。我曾想像過在“新川”吃完麵後,再單買一飯盒澆頭,回家擱在冰箱裏,寫作時餓了,給自己下一碗蓋澆麵。可惜一直沒好意思開口。怕遭到店家的拒絕吧?

真那麼做了,肯定比泡“康師傅”吃得舒服。

我常常遺憾:若是家門口就開有這麼一家麵館,多好啊,輕而易舉地解決了單身漢的夥食問題。或者,若是我恰巧住在“新川”的鄰近之地,多好啊。

每個周末,風雨無阻地蹬起自行車,長途跋涉,穿過一盞盞紅綠燈,我都說不清:是想去北圖讀書呢,還是想去“新川”吃麵?駱駝祥子泡茶館,我愛泡的是圖書館——說到底不過為吃一碗誘人的麵條找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讀書解精神的饞,吃麵解肉體的饞。我一舉兩得地飽了眼福與口福。

到了夏天,“新川”的涼麵很受歡迎。也是擱許多花花綠綠的調料。

一進門的位置有曲尺形的玻璃櫃台,服務員站在後麵,收錢、找零,遞給你一塊圓鐵片(像籌碼),上麵刻有不同品種麵條的記號。拿著它,就可以去夥房的窗口端麵條了。我往裏瞟一眼,好大的一口鐵鍋,翻江倒海地煮出許多白花花的泡沫,夥計正把一籮筐的切麵倒進去……

玻璃櫃台裏,擺放著一小碟一小碟切成薄片的醬肘花、鹵牛肉、雞胗鴨肝,還有茶葉蛋、拌腐竹、拍黃瓜之類涼菜。像磁鐵一樣吸引著我的目光。可惜,我那段時間剛來北京創業,還很清貧,舍不得點。雖然很饞,但比較容易滿足,覺得吃一碗五塊錢的紅燒肉麵已算“打牙祭”了。

現在想想,那些令我浮想聯翩的冷盤肉食,也挺便宜的。真的“豁出去”吃一回,又能怎麼樣呢?不至於傾家蕩產啊。可在當時,這些讓我心癢難耐的“鳥玩意兒”,居然難倒了英雄漢。我終究不曾“豁出去”。有時挺後悔的。再有錢,也買不回當年的饞了。

也幸虧沒嚐,它們在我想像中,一直保持著活色生香的誘惑。用魯迅的話(大意)來說,讓這些遙遠的食物,盅惑我們一輩子吧。

自新街口往南走,西四一帶,有延吉冷麵館。天熱時,我也去裏麵吃過酸香可口的朝鮮冷麵。某次回南京,跟當時還在《鍾山》雜誌社上班的蘇童聊天。他說起就讀於北京師範大學時,喜歡去西四的延吉冷麵館“改善夥食”。這一下子就拉近了兩個人的距離。我們開始回味窮書生的美食。延吉的朝鮮冷麵,也是一種誘惑。我可以作證:它誘惑過成名前的小說家蘇童。沒準,現在也還在繼續誘惑吧?

昨天,去西單圖書大廈,在馬路對麵某商貿中心地下一層的美食排檔,看見其中一家的字號叫“麵愛麵”,忍不住走了進去。可能是日本風味的,十六塊錢一大碗,澆頭與作料還算豐盛。但一想起十年前“新川”的紅燒肉麵,頓時覺得麵前的這碗“麵愛麵”真夠“麵”的,滋味差得遠了。辜負了“麵愛麵”這個好名字!同樣是麵條,要讓人真愛上了,並不容易。

悅賓,70年代末誕生的第一家個體戶餐館

? 很難吃到正宗的北京菜了。甚至北京菜這個概念都很模糊。能夠被人們想起的也隻有滿漢全席之類了,但那畢竟是舊時代的北京菜,對於今天而言接近於傳奇。據說王公卿相大宴賓客,滿漢全席包羅萬象,山珍海味應有盡有,堪稱最隆重豪華的禮遇。而乾隆皇帝下江南,一套完整的滿漢全席包括三百種菜肴,縱然大多數都淺嚐輒止,也足足吃了三天。僅僅如此想象一番,也會把人給噎住了:真是暴殄天物啊!滿漢全席過於宮廷化了。我一直在想,平民化的北京菜該是什麼滋味?或者說:那時候的百姓人家在吃些什麼?估計也不全是醃菜窩頭炸醬麵吧。

我移居北京多年,對北京菜依然一知半解,不能說不是一種遺憾。這些年來,川菜、粵菜、齊魯菜、東北菜都分別紅火過,最近又有上海本幫菜遠道而來,令人刮目相看,但怪哉,即使在北京街頭,也很難找到一兩家以老北京菜自我標榜的餐館。這是否應驗了遠香近臭的道理?或者是我孤陋寡聞?

有一次開會,京都報人何東發言,天馬行空地由辦雜誌說到了開餐館,都在於“酒香不怕巷子深”,這樣才有回頭客。他舉了個例子:美術館對麵的胡同裏有家專門賣北京菜的悅賓菜館,門麵樸素簡陋,但菜做得實在地道;一傳十,十傳百,現在北京的許多大款不愛去五星級飯店了(那裏麵的菜過於程式化),反而大老遠開車去投奔“悅賓”,所以那裏總是座無虛席,這就是貨真價實的“名牌”……

那次會議討論的什麼,我全忘掉了。惟獨記住了何東的一席話。尤其記住了“座無虛席”這個詞,該算是對一家餐館最好也是最有說服力的形容了。

恰好數日後有朋友來訪,我驀然想到被何東津津樂道的“悅賓”。我的住所離美術館隻有半站地,便邀朋友步行前往。臨街的胡同口掛有一幅燈牌,隻簡單地寫有“悅賓”兩字(就像真正的大明星的名片,不需要附注任何頭銜)。拐進去幾十步,才看見一幢低矮的平房餐館,如不留神,簡直與老北京民居無異。推開門才發現熱鬧非凡:狹小的空間密密匝匝地擺滿餐桌,又坐滿食客,沒有單間,沒有雅座,就這麼直統統的一間大房子,牆上甚至連任何裝飾物(譬如年畫)都沒有;廚房什麼的在後院。老板親自坐在牆腳擺涼菜的玻璃櫃台後麵,笑咪咪地記帳、抽煙,看大夥吃飯,局外人一樣超脫。

我們是在過道上站著等別人退席才入座的。服務員遞過菜譜,我讀了一遍,相當一部分菜名很陌生。據服務員介紹這大多是該店的特色菜,手藝不外傳,在其它店裏吃不到的。我挑生僻的點了四菜一湯。那頓飯把我吃的,無話可說了。

我至今仍記得第一次在“悅賓”就餐的食譜,以及當時的口味。不妨簡單描述一下。五絲桶,用肉絲、粉絲、蔥絲等做餡,裹上雞蛋皮成桶狀,油煎得香脆焦熟,蘸甜麵醬,挾小蔥,包進巴掌大的薄餅裏食用(類似於烤鴨的吃法)。扒白菜,將大白菜心切成條狀,加油麵筋燴製,極其爽朗。鍋燒鴨,不知道怎麼做的,我隻能顧名思義,這道菜別有一番滋味,隻可意會,無以言傳。惟獨那道湯較平常:冬瓜丸子砂鍋,但肉丸子細膩得簡直入口即化,在舌頭上還沒來得及打個滾呢。

“悅賓”的功夫由此可見一斑,在“悅賓”吃飯不在乎形式,重在內容。老板和服務員話都不多,廚師更是永遠躲在灶房裏(我至今也不知道他的模樣),完全靠端上來的一道道菜說服你。生意如此之好的餐館,卻連個像樣的洗手間都沒有,角落有一個帶洗臉盆的自來水龍頭,牆釘上掛兩塊漂白的毛巾,我甚至注意到皂盒裏擱的不是香皂,而是普通老百姓洗衣服的那種黃肥皂。這是個最好的例子。雖屬細節,卻意味深長。聽說老板的祖輩解放前就是開菜館的,隱秘地傳下不少絕活;和老板套話,他對此總是守口如瓶。雖然每天都食客盈門,老板的表情一向很平靜,從未得意洋洋。他隻覺得自己是開菜館的。縱然名聲在外,並沒有什麼趁勢將菜館擴建的打算。開這麼一間煙熏火燎的小鋪子,他已經很滿足。

在這麼一間煙熏火燎的小鋪子裏,不乏西裝革履、腰纏萬貫的客人。我經常還碰見幾位金發碧眼的老外(估計剛從美術館看完畫出來)。他們也有緣品嚐到正宗的北京菜,品嚐到老北京的滋味。我和“悅賓”同樣是有緣份的:它畢竟離我的住所隻有半站路,步行十分鍾就可一飽口福。每有朋友來訪,我習慣了領他們見識“悅賓”,同時不厭其煩地把何東的話重複一遍。不像是去吃飯,倒像參觀什麼名勝。

“悅賓”也怪,門上用紅漆寫著打烊時間:每晚八點。我有幾次去得稍晚點,老板總一臉歉意地說“已封火了”。一開始我沒注意,後來才明白過來:北京土話的所謂“封火”就是封爐子,封了爐子自然無法再炒菜了。我這才知道“悅賓”炒菜不是用煤氣罐,而是用燒煤餅的灶或燒蜂窩煤的爐子。社會已發展到甚至連家庭都普遍使用煤氣的地步,“悅賓”作為一家餐館卻堅持燒煤爐,是否太落後於時代了?

或許這正是“悅賓”的魅力之所在:故意比時代慢半個節拍。或許,正宗的老北京菜就是要在煤爐上燒,才能獲得那最地道的滋味(無論對於廚師抑或食客而言)。正如茶道最講究的除了茶葉之外就是水,曆代《茶經》裏都注明泉水最佳,井水次之,萬不得已才用江河水(更別提現代工業社會漂白粉味的自來水了)。甚至還有以陶缽承接從天而降的雨水雪水抑或芭蕉葉上凝聚的點滴露水在紅泥小火爐上烹煮沏菜的癡迷者。這是否和“悅賓”堅持用煤爐炒菜屬於同樣的情況

當然,或許這一切,都僅僅出於某種心理感覺,或心理作用。

每次走出“悅賓”,我總想寫一篇文章,但遲遲未動筆:怕被誤解為替人做廣告。實際上我在“悅賓”未像孔乙己那樣賒過賬,並不欠老板的人情。更為猶豫的原因是能否把這篇文章寫好,否則太辜負這家平民餐館裏令人念念不忘的老北京菜的滋味了。本文裏的溢美之辭,完全因為美食引起。“悅賓”因為有美食才有美談。

整個90年代,我住美術館一帶,常去對麵胡同裏的悅賓菜館小酌,模仿魯迅住紹興會館時夜飲於廣和居的風度。“悅賓”是北京改革開放後的第一家個體餐館,70年代末誕生,做的菜有地道的老北京的味道。我是熟客,可老板並不知道我是個作家。我們純粹是君子之交,或布衣之交。我寫《北京的夢影星塵》一書,其中有一篇《尋找北京菜》,專門提到“悅賓“,此文又被《北京青年報》等不少報刊轉載。確實給“悅賓”錦上添花了。譬如,出版人楊葵告訴我,他請剛從上海來的美女作家趙波吃飯,趙波恰巧剛買了我的書,點名要楊葵領她去“洪燭寫到的悅賓菜館”。還有一次,我在家中接到中央電視台主持人李潘的電話,她當時主持《讀書時間》節目,讀書時讀到我寫“悅賓”的文章,一時興起,就開車趕過來“一識廬山真麵目”。她說已在“悅賓”點好菜了,問我是否有空陪她聊聊。瞧,我快成“三陪”了。朋友們一去“悅賓”,就會想到馬路對麵住著洪燭,就會約我過去一起坐坐。直到我搬家好幾年後,偶爾還能接到類似的電話。受我影響而知道“悅賓”的這班京城男女文人,有的又為“悅賓”寫過新的文章,譬如古清生的《北京:深藏不露的美食中心》:“去那裏是詩人洪燭領引的,酒家看上去是一戶人家,掀開門簾才發現別有洞天。我在‘悅賓’吃過道地的北京菜。據洪燭說,許多當紅歌星都開著車來此處品飲……”

? 再去“悅賓”,老板從櫃台裏取出本書,說是一位慕名趕來的食客留給他的。他說最近老有新客人拿著本《北京的夢影星塵》來吃飯,他翻看到作者照片,才知道是我寫的。老板很感謝,那頓飯一定要免單。其實,我都已經拿到書的版稅了,還在乎這頓飯錢嘛。但老板的心意我還是領了。我也挺感謝“悅賓”的,不僅幫助我領略到老北京的滋味,還提供了一個好素材。

? 李潘跟我一樣,忘不掉北京的悅賓菜館了。如果她同樣忘不掉在“悅賓”的第一頓飯,是跟誰一起吃的,就更好了。(開個玩笑!)她後來做一期美食節目,又想到“悅賓”了,又想到我了。特意讓攝製組請我去現場解說。我說過大意如下的話:正宗的北京菜或老北京菜,不會出現在五星級的王府飯店裏,而是隱藏在這不起眼的胡同深處,隻要胡同還在、四合院還在,老北京的滋味就不會失傳……

老家肉餅

老家肉餅是北京的一家快餐連鎖店。以肉餅為招牌,也賣其它麵食乃至家常炒菜。上世紀九十年代,京城有一批中式快餐店揭竿而起,欲與風頭正健的洋快餐(譬如麥當勞、羅傑斯、艾德熊等)一決雌雄。我印象最深的是東四路口,南邊剛開了肯德基,北邊立馬就有上海榮華雞落戶,高唱對台戲,被媒體驚呼為“鬥雞”。這是一場看不見硝煙的戰爭,或者說,這是一場飲煙嫋嫋的戰爭,有點像八旗子弟的大刀長矛浴血抵抗八國聯軍的堅船利炮,若幹個回合下來,中式快餐店損兵折將,隻剩下老家肉餅依然堅守陣地,揮舞戰旗。不僅如此,它還壯大了隊伍,在東西南北增設一係列分號。老家肉餅的對手,無疑是必勝客比薩餅。彼此戰成了和局。這已算很不容易了。畢竟,中國人是在拿冷兵器對抗西洋火器呀,能把陣地戰堅持下來就不錯了。那些賣餛飩的,賣包子的,賣豆漿油條的,早就改變戰略,“上山打遊擊”去了。老家肉餅,仍然穩紮營盤。

老家肉餅的牌匾,是我的朋友阿堅題寫的。他跟老板是朋友。所以,老家肉餅等於是我朋友的朋友開辦的。我當然要狠狠地誇它幾句啦。不誇白不誇嘛。但純屬自願的。人家老板可沒請我當“托”。

阿堅是位詩人,在胡同裏長大,詩寫得好,毛筆字也不賴。他為老家肉餅題寫牌匾,屬於友情客串,分文不取。老板也很豪爽,承諾阿堅在老家肉餅店可終生免費就餐。可見老板是個懂詩、懂詩人的人。是個愛詩、愛詩人的人。

上次西安詩人伊沙來北京,阿堅在老家肉餅店接待。我跟伊沙開玩笑:你的代表作不是叫作《餓死詩人》嘛,可在北京,詩人是餓不死的,譬如阿堅,隻要他願意,天天都有免費的晚餐,天天都有肉餅吃。伊沙吃驚地瞪圓了眼睛。我估計他在感歎:看來天上還真會掉餡餅啊!

是呀,天上會掉餡餅的。我看見了。它砸在我的哥們阿堅頭上。

伊沙那首後現代派的詩歌中有這樣的名句:“餓死他們,這些狗日的詩人。首先餓死我,一個用墨水汙染土地的幫凶,一個藝術世界的雜種。”別信他的。丫胃口好得很呢,夥食好得很呢。詩人哪那麼容易餓死呀。想吃天上的餡餅,張開嘴等著就可以了。它說來就來了。今天落下的是一塊老家肉餅,沒準明天落下的就該是諾貝爾文學獎了。盡情地想唄。有誰敢跟詩人比想象呀。

我跟來自西安的伊沙幹了一滿杯“普京”(普通燕京啤酒):當今的北京,已不亞於唐朝的長安了,夠你羨慕的吧。誰說居京大不易,瞧人家阿堅,懷揣終生飯票,比那個白居易活得還瀟灑。白居易在長安,是否吃過白食——有人請他白吃羊肉泡饃嗎?咱們說不準。可詩人阿堅在北京,隨便寫幾個毛筆字,就有大盤的肉餅端上來,想吃多少都可以,想吃多少次都可以。這才真正是“潤筆”吧。比給現金要好。因為其中還有情義的。情義無價。按道理長安才算詩人們的老家,可北京有了這老家肉餅的傳奇,對於詩人們而言,也相當於回家了。“仰天大笑出門去,吾輩豈是蓬蒿人”,這是李白的話。李白是咱們的家長。出門寫詩,當官、做生意,累了,就回家吃肉餅。老家肉餅的店名,起得好啊。

我從沙灘的五四大街搬家,搬到東四環邊的石佛營,住下的第一天,上街蹓彎兒,發現馬路對麵就有老家肉餅的分店。看到牌匾落款處阿堅的名字,心頭一熱:嘿,哥們,你也在這裏呀。咱們靠得越來越近了。跟老家肉餅做鄰居,多踏實啊。那是我哥們的哥們開的。這既是生活中的巧合,又顯得特別吉利。看來我來北京寫詩,也注定餓不死的。北京,我有那麼多的哥們,乃至哥們的哥們……整整一個大家庭,大家族。詩,是我們的血緣,我們共同的根。老家肉餅店,詩人們的大食堂。

前幾天去天津參加全國書市,記不清在哪條街道,車窗外閃現老家肉餅的牌匾。雖然一掠而過,我卻倍感親切:老家肉餅,你已開始搶占狗不理包子的地盤了。

詩人高星從北戴河回來,說在河北也看見老家肉餅的分店。牌匾落款處也刻著“阿堅題”三個字。在那一瞬間,他會跟我一樣,頭腦中驀然浮現親愛的哥們阿堅的麵孔。我們拿阿堅起哄:你為老家肉餅題寫牌匾,可比你出的那幾本詩集影響大多了。

阿堅不僅是詩人,還是京味的美食家。所謂京味美食家,相當於北派,與陸文夫那類南派美食家走的不是一個路子。南派是愈精致愈好,北派則追求廣博龐雜。阿堅與我合寫過一本《中國人的吃》,由中國文聯出版社推出,又被日本青土社購買去海外版權,翻譯成日文全球發行(易名為《中國美味禮讚》)。他妙語連珠:“中國人幾乎是世界上最會吃的大民族,中國菜的烹飪和消受幾乎是一種食哲學。相反,近十個世紀裏,世界上餓死的最多的是中國人(人數),世界上的國內戰爭因饑餓而爆發最多的是中國(如農民起義)。我老在想,為什麼挨過餓的民族反而更重視吃的藝術,像美國人相對來說是最沒挨過的人民,竟然吃的那麼單調、吃的那麼懶也那麼傻。美國人民似沒有吃的理想,而咱中國人以食為天。”中國人雖然以食為天,卻沒幾個人敢相信天上真會掉餡餅的。除了我和阿堅這樣的“另類”。相信奇跡的,都是詩人。

阿堅在書中還真提到老家肉餅:“吃喝泛濫的時代,飯館沿街、夜市成片,啤酒成河、燒烤成雲,我也被裹在這世紀末的洪流。我為老家快餐連鎖店題匾,可終生免費就餐,我的親朋餐桌隨時可為我添雙筷子。忽然沒了餓之憂,頓感自由……”

我寫這篇文章,已是深夜。寫著寫著,忍不住咽口水了。想吃肉餅,考慮到馬路對麵的老家肉餅店該已關門打烊,隻得作罷。繼續在紙上寫吧,就當畫餅充饑。

茶館

京劇是國粹,茶文化同樣也是國粹。老北京的茶館,是一種市民氣息很濃的茶文化—跟文人雅士的茶道稍有區別。茶道,說起來太高深了。仿佛不食人間煙火,清心寡欲方能得其道。明明是喝茶,偏偏雅稱為“品茶”,似乎在品嚐人生的滋味。這種超凡脫俗的境界是老百姓可望而不可及的。老北京的茶館則反其道而行之,不僅不是清淨之地,常常是喧嘩且熱鬧的。這跟北京人的性格有關:他們怕冷清,愛交流,尤喜紮堆兒聊天(或叫侃大山)……茶館便提供了這樣一塊談天說地、呼朋喚友的社交場所。

在清末民初,北京的茶館遍及街頭巷尾。而同時,在法國巴黎,流行的則是咖啡館,藝術家們甚至在咖啡館裏舉辦畫展、沙龍。可見不管哪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的休閑方式。老舍是最關注茶館的,因為茶館裏聚集的都是他感興趣的人——不僅對他們的話題感興趣,更對他們的命運感興趣。他寫過一部叫《茶館》的話劇。直到今天(半個世紀以後),“人藝”還經常重演這部經典。據說演員已換到第五撥了。隻是看《茶館》的人(包括演《茶館》的人),都是未曾身臨其境泡過茶館的人,想象不出茶館昔日的輝煌。他們對於《茶館》很熟悉(甚至背得出人物表),對於真正的茶館又很陌生。現代青年,更偏愛去三裏屯泡酒吧,更癡迷於歐風美雨。

老舍的《茶館》,是在為那個時代的北京立傳啊,為那個時代的北京人樹碑啊。為感謝他的一片苦心,前門一帶特意開了家老舍茶館,模仿舊時代的風格——偶爾還會有一段京劇演唱之類的節目。慕名而來的顧客,不知究竟為了喝茶呢,還是為了懷念老舍——那已不存在的主人?我是把它當作北京城裏的老舍紀念館——隻不過選擇了另一種形式罷了。點一壺茶,相當於買一張門票了,我便跨進了時光的隧道。我便看見了老舍的影子。老舍茶館裏的茶,比酒還要醉人,五味俱全。這是用幾十年的光陰浸泡的——老舍已經殉難35年了。但隻要茶館還在開辦、還有人光顧,便證明老舍仍然活著,仍然活在北京城的記憶裏。一位永遠活著的死者。

前門的大碗茶鼎鼎有名。駱駝祥子喝的就是這種茶。用碗而非用杯喝茶,也算老北京百姓生活的一大特色。大碗茶,何其慷慨、豁達、樸素的名稱。我剛移居北京,大碗茶隻賣三毛錢一碗(而一瓶二鍋頭也隻賣兩塊錢),如今都已經漲價了吧。

清末的茶館,種類頗多。最高檔的是清茶館,早晨供紈絝子弟遛鳥後休憩(棚頂有掛鳥籠的位置),中午供商販們談生意。還有書茶館(有說評書、唱鼓詞的藝人演唱助興),棋茶館(茶桌上畫有棋盤,供顧客對弈),茶酒館(兼而售酒)等等。總之三教九流皆尋找到符合自己趣味的樂園。

《“批判”北京人》一書分析:“茶館在更深的意義上,已經從凡夫俗子、商賈富人的娛樂場所變成了處於困境、陷於迷惑的人的人生避難所。大多數人,從茶館中覺的是一種極實際而又精神性的享樂。說它‘實際’是因為不耽於幻想,將享樂落到了實處,這實處便是清茶與點心;而說它‘精神性’,是因為不溺於現實,將享樂遠離大吃大喝,偏重於和諧寧靜,自在自得的氣度與風範。這裏麵包含著普通人在物質條件製約中的生活設計以至創造,是有限物質憑借下的有限滿足。它是以承認現實條件對於人的製約為前提的對快感的尋求與獲得,是一種藝術的生活方式或休閑手段。在這種休閑方式中,北京人也為他們個性的被壓抑、個體需求的被漠視,找到了有限的滿足。”老北京人借助一杯清茶,憐惜著自己的影子。在茶館的熱鬧氣氛裏,他們忘卻了孤獨。在泡茶館的輕鬆感覺中,他們獲得了瞬間的自由。在這遠離瑣事與俗務的時刻,他們是屬於自己的,他們真正成為自己的主人。

潘治武寫過一篇《舊京茶館麵麵觀》:“老北京的茶館遍布於全市各個角落,無論是前門、鼓樓、四牌樓、單牌樓等通衢大道旁,還是多如牛毛的偏僻小巷中,茶館如星羅棋布。正像老舍先生筆下的《茶館》一樣,民間以來社會的動蕩、百業蕭條,本小利微的茶館更難以維持,至解放前夕,北京隻剩下屈指可數的幾家了。茶館衰落,有政治、經濟的原因,也是一種令人琢磨的文化現象。時代變了,閑人少了。即使有閑時,恐怕也沒有閑心了。或者說。“閑”已不再是值得炫耀並令人羨慕的人生理想了。

三十年代,中山公園的茶座極有名——相當於今天的三裏屯酒吧一條街吧。共有五、六處之事,最熱鬧的是春明館、長美軒、柏斯馨。許多老人至今仍記得它們的名稱。茶館逐漸演變成茶座,而且轉移進公園裏(帝製的時代,這些公園都是皇家禁地),可見北京人越來越講究周邊環境了,講究背景下。坐在曾經為皇帝一人所壟斷的壇廟社苑裏自由自在地喝茶,感覺良好。

難怪謝興堯說:“凡是到過北平的人,哪個不深刻地懷念中山公園的茶館呢?尤其久住北平的,差不多都以公園的茶座作他們業務的休憩之所或公共的樂園。有許多曾經周遊過世界的中外朋友對我說: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北平,北平頂好的地方是公園。公園中最舒適的是茶座。我個人覺得這種話一點也不過分,一點也不誇誕。因為那地方有清新而和暖的空氣,有精致而典雅的景物,有美麗而古樸的建築,有極摩登與極舊式的各色人等,然而這些還不過是它客觀的條件。至於它主觀具備的條件,也可說是它‘本位的美’,有非別的地方所能趕上的,則是它物質上有四時應節的奇花異木,有幾千年幾百年的大柏樹,每個茶座,除了‘茶好’之外,並有它特別出名的點心。而精神方麵,使人一到這裏,因自然景色非常秀麗和平,可以把一切煩悶的思慮洗滌幹淨,把一切悲哀的事情暫時忘掉,此時此地,在一張木桌,一隻藤椅,一壺香茶上麵,似乎得到了極大的安慰。”至於公園裏的茶座,究竟是茶館的退化呢,還是一種進步?在客觀環境以及飲者的心態方麵,茶座肯定比茶館更具開放性,也更能加強天、地、人之間的溝通與交流。

茶館自然不是北京的專利。四川、雲南等地的茶館,不見得比北京遜色。但南方與北方的茶館文化,多多少少還是有點區別。北京的茶館,是天子腳下的北京人生活習慣與思維方式的反映。北京的茶館之所以名揚天下,一方麵有老舍的關係(他替北京茶館做了活廣告),另一方麵,它本身就是一部活話劇,它的興衰、它的客人們的命運,最能體現時代變遷的影子。在全中國,似乎沒有誰比北京人更幽默、健談、貪玩、閑散以及關心時政了,所以北京人泡茶館時的話題,應該算最豐富且有趣的了。

茶館也是他們渲泄才華(哪怕是口才)的地方。至於喝茶這一行為本身,反而是次要的了。老北京的市民,一般都酷愛茉莉花茶,四季皆飲。這就很使精於茶藝的南方人鄙夷,南方人覺得綠茶才是正宗,所謂的花茶,要麼因為這茶葉不新鮮(加茉莉花瓣烘烤後既能掩蓋異味,又便於儲存),要麼是嗜好者並非內行:重視花香卻忽略了茶葉本身的清香。北京的茶館,確實遠離那神聖的茶道,北京人也不相信品茗就能羽化登仙。但這恰好證明了北京人喝茶的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也。人來客往的茶館是個大舞台,泡茶館是為了看戲、聽戲甚而至於演戲的。每個人都是其中的一個角色。茶館是社會的縮影。

二鍋頭

來北京不喝二鍋頭,就跟去貴州不喝茅台一樣遺憾。當然,作為“國宴用酒”的茅台,屬於赫赫貴族,二鍋頭算什麼?在舊時代,恐怕販夫走卒之流才好這一口。登不上大雅之堂的。但北京本地的酒文化。絕對是由二鍋頭代表的。它是一尊民間的酒神。

? 二鍋頭,這名字起得很土氣,很古樸,使一種粗糙且俚俗的生活呈現在我們眼前。老北京的皇宮、王府裏喝什麼酒,我不知道。滿漢全席既華麗又複雜,估計不會把廉價的二鍋頭擺上台麵。但我相信,在胡同裏奔波一生的駱駝祥子們,勞碌之餘,習慣了喝一碗二鍋頭,暖暖身子,解解乏。跟二鍋頭搭配的下酒菜通常很簡單:拍黃瓜、水煮花生米,若能再來一把烤羊肉串就更棒了。由此可見,二鍋頭挺好“伺候”的,不需要七葷八素呀什麼的;窮人,也挺好打發的。但窮人的酒,照樣能喝出很富有的滋味。

? 二鍋頭也算是老字號了。北京大興酒廠(原名“裕興燒鍋”)生產的永豐牌二鍋頭白酒,還被同仁堂中藥店選為浸製虎骨酒等藥酒的專用產品:“蓋取燒酒用虎骨煎之,為正陽門外樂家藥鋪(同仁堂)專門之物。”有人形容“其清如水,味極濃烈,蓋酒露也。”

? 我對二鍋頭是有感情的。在大風起兮的北京城裏,喝二鍋頭,讀聖賢書———構成我整個青春的忠實寫照。紅星牌二鍋頭,漲價前每瓶隻值二塊四毛錢,它就和老舍的小說一樣,是我印象中北京的平民生活,是我心目中平民化的北京。老北京。正宗的老北京。我一向以為喝二鍋頭要選擇地點,要在陳舊低矮的老式四合院裏,才能品出滄桑的感覺;若是在高樓上、在燈火通明的星級飯店裏喝,味道就變了,姿態也顯得做作。我在北京,寫下了五大本詩,那牆腳處一大排空酒瓶子就是證明。醉臥長安,醉臥在長安街上———我是李白的遠房親戚。二鍋頭幫我找到了家(它像一位駱駝祥子式的人力車夫攙扶著我),找到了詩歌的老家:院子裏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棵還是棗樹……二鍋頭是親切的、笨拙的甚至粗野的,但是對於我的詩歌來說,它一點不比洋派十足的人頭馬遜色。

? 魯迅當年在北京,是否愛喝二鍋頭?他寄宿於宣武門外南半截胡同的紹興會館時,經常“夜飲於廣和居”(據其日記所載),借酒澆愁。隻是不知道他通常選擇哪種酒。根據他剛烈的性格,不會對辛辣的二鍋頭有太多的抵觸情緒。至少,他頻頻買醉的那段時間所寫的作品(《狂人日記》、《藥》、《孔乙己》等),已不再像江南的黃酒那樣綿軟、溫和,而如同北方烈性的老白幹一般刺激。我想,僅憑花雕、加飯之類,無法使魯迅爆發出撕心裂肺、驚世駭俗的一聲呐喊。魯迅的文章,至今仍散發著藥的氣質,是我們民族養心強體的“虎骨酒”。

? 北京的大小餐館裏,雖然各地名酒應有盡有,但銷得最快的,恐怕還是二鍋頭。這倒不是因為什麼“地方保護主義”,北京人,似乎還是覺得喝二鍋頭最對口。近年來又推出一種二兩五小瓶裝二鍋頭,頗受歡迎,北京人親切地稱之為“小二”。在外麵吃飯,常能聽見招呼堂倌的聲音:再加一瓶“小二”哎!像是叫喚誰的小名。  我知道在舊社會,堂倌通常又叫做店小二的。

? 喝二鍋頭還有個好處:因其價格便宜,所以製假售假的較少。在假冒偽劣橫行的時代,這還是挺讓人放心的。

我父親數次去俄羅斯出差,每次在北京登上國際列車前,都要采購一箱二鍋頭,作為送給那邊的“關係戶”的小禮物。想象著一箱二鍋頭陪伴著老父親橫穿西伯利亞大草原,我就覺得挺有意思的。父親說俄羅斯人嗜烈酒如命,對北京的二鍋頭一見如故,如獲至寶。而且最認“紅星牌”的。假如你打出租車,送司機一瓶二鍋頭,他絕對屁顛屁顛地替你跑,並且不收你的車錢了。俄羅斯原本也產烈酒(譬如大名鼎鼎的伏特加),隻是限量供應,滿足不了眾多“酒鬼”的需求。二鍋頭在他們眼中,相當於來自中國的“伏特加”。若照此推理:伏特加在俄羅斯,是否也帶有“二鍋頭”的性質?父親帶回一瓶伏特加,我嚐了,在口感上跟二鍋頭極像。都屬於勁挺大的。甚至連酒瓶子都仿佛同出一轍,印刷的商標也一樣簡單、樸實。可見真正的烈酒,無需講究外包裝的。有“口碑”就足矣。

?

三裏屯酒吧的街長巷短

北京酒吧業的繁榮,使我發現了小資產階級情調的登陸。鄰近使館區的三裏屯一帶,居然有數十家酒吧星羅棋布,雖然不乏金發碧眼的洋人光臨,但癡迷其中、留連忘返的大多是我黃皮膚的同胞,從陽光燦爛的日子拖泥帶水走過來的北京青年們,就像逐漸接受打的、卡拉OK、蹦迪、桑拿之類新事物一樣,一下子就喜歡上泡吧這個現代語彙。這個“泡”字用得很經典,雖然在此之前也流行過泡妞的說法,畢竟都是各領風騷的時尚,中國人所理解的時尚,仍然是時髦的代稱,而時髦是需要像趕火車一樣去趕的。於是,在海澱的學院區,以及東西南北各個城區,酒吧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借用一個通俗的比喻)。夜夜笙簫,處處樓台。

酒吧究竟有怎樣的魔力?人們究竟在高腳酒杯裏玩味著怎樣的情調?我想來想去,找不到確切的答案。姑且稱之為小資產階級情調吧。難道不是嗎?酒吧那超凡脫俗的氛圍製造的幻覺、恐怕正應驗了這些青年男女內心朦朧的小布爾喬亞情結吧。玩來玩去,玩的就是心跳,最好玩的還是情調,比物質更經得起玩的還是精神。恰恰是在玩法中能衡量出層次的高低之分。

我對酒吧本身並無怨言。即使說得最刻薄了:北京的酒吧沒什麼了不起的,不過是第三世界的青年(或白領階層),對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生活方式、消費觀念的羨慕與刻意模仿。他們如獲至寶把玩不休的,不過是別人手中玩舊了的事物……我隻關注著跟酒吧有關的一些文化現象。這才真正地令我遺憾:二十世紀末的中國文人,怎麼也玩起小資產階級情調來了?而且不玩則已,玩起來則一發不可收,如同徐誌摩在本世紀上半葉遊玩“肉色的巴黎”時所詠歎的:濃得化不開。小資產階級情調,其實是一道太甜太膩的剩菜。吃多了,會倒胃口的。

譬如,北京詩人大仙,迷上了泡酒吧,詩風大變,專門為三裏屯酒吧的街長巷短、一草一木逐字逐句寫了近百篇隨筆,除了在多家報紙開設“三裏屯泡吧劄記”專欄,這本叫《一刀不能兩斷》的隨筆集居然還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了,據說發行量不低。我慕大仙之名而翻閱,發現不過是一場接一場風花雪月的事。詩人縱然海量,也不該隨便浪費才華。中國寫酒寫得最成功的,隻有一個李白。大仙泡在酒吧裏,反倒成了井底之蛙。擺出新貴的姿態寫酒,頂多能成就個現代柳永,喝的是紮啤,一落筆全無酒精的烈性。

譬如,新市民小說的代表人物邱華棟,一讀他的小說我聞見的總是洋酒的味道。他在自己的小說中無數次地背靠吧台坐在高高的轉椅上,專點酒櫃裏那一排排有像蝌蚪一樣浮動的洋文的酒瓶,一點也不覺得累。那些酒他是喝遍了,還是把商標全抄下來了?即使讓一位演員每天這麼表演一番,也會索然無味的。讀他的小說,就像是參觀洋酒及各種進口商品的博覽會。他一次又一次說著:“我還活著,一個又一個夜晚,坐在聖心酒吧裏一盎司又一盎司地喝著這種能帶來無窮快樂的龍舌蘭烈酒。”看來他還是沒有喝醉。如果真喝醉了寫小說,會更有回味一些,至少,會忘掉那些古怪的酒名的。所謂的新市民小說,其實是寫給買辦階層的情書,可簡化為一句表白:“我愛你呀,洋貨!”

又譬如,某些或謀求與商業接軌或耐不住寂寞的搖滾樂隊或歌手,開始進入酒吧“賣唱”了,為了“招徠聽眾”嗎?我總覺得這是令人心痛的“降價”(或降格)的姿態。燈火曖昧的酒吧,隻配放放古典音樂或流行歌曲的;胸襟狹隘的排檔,如何容納搖滾這隻氣吞萬裏如虎的“鋼鐵猛獸”?在這小資產階級的溫柔富貴鄉裏浸泡久了,隻會孵化出軟骨頭的搖滾:重金屬變得輕飄飄的,人類逐漸丟失嚎叫的本能……絕對不能用聲帶去換紮啤的,這不是等價的交換。

還譬如,跟搖滾一樣,詩歌(這文學中的最強音)也開始借助酒吧的台麵了。最早是一對詩人夫婦開了黃亭子酒吧,因為定期舉辦詩歌朗誦會而出名,“東方時空”還介紹過。隨即迎來眾多酒吧的效仿,繼網吧、音樂吧等等之後,出現了詩吧的現象。許多文學活動都轉移到酒吧召開了,兩者之間,不知究竟是誰附庸風雅?詩人們寄身於酒吧的屋簷下朗誦,發揮水平各有不同,畢竟是在別人(商人)的地盤上。有一次,“嚎叫派的中國傳人”伊沙自西安來北京的黃亭子酒吧朗誦,表情很靦腆,聲音也沒敢很放開(恐怕沒有朗誦那首《餓死詩人》的緣故?),這多多少少出乎我的預料。朗誦的最高境界應該像馬雅可夫斯基那樣,在廣場上進行。至少也該有金斯堡的氣概,在萬人體育館“嚎叫”。時代不同了,詩人的朗誦,如今隻能在小範圍的酒吧裏孤獨地舉行,就像一次為已逝的黃金時代追悼的儀式。朗誦完了,詩人們還要自己掏錢買酒喝,如同他們大多要靠自費出詩集一樣。除了同仁之外,在座的聽眾基本上是聽不懂朦朧詩的。如此媚俗的場地,伊沙不該來,汪國真來或許合適。我之所以反對詩歌與酒吧聯姻,還有一個不便挑明的原因。後來臥軌山海關的詩人海子,出於寂寞或謀求與世俗社會溝通,曾經邁進北京昌平的一家酒館(那時酒吧還沒形成潮流),跟老板商量:“我在這裏給大家朗誦詩,能否給我酒喝?”老板笑了(我估計屬於冷笑):“我可以給你酒喝——”他停頓片刻,“但是你別在這兒朗誦詩!”這發生在別的詩人身上的事件深深傷害了我作為詩人的一顆心。也許,他們的對話比任何形式的朗誦(包括莎士比亞的戲劇)更具有靈魂的震撼力與殺傷力吧。尤其在於這一段詩人與商人的對白並不是編排出來的,而是兩種社會觀念在兩種人身上的反應與回音。從此我個人拒絕在酒吧以及任何場合,為無關的聽眾朗誦自己的作品。

在這個時代,跟酒吧有關的文化現象還有許多。我對小資產階級情調的東西,沒有特別的好感。也從不期望真正的文學,能在自命清高、附庸風雅的社會階層尋找到真正的讀者。所以我借酒吧的故事,提醒二十世紀末的中國文人:雖然這是個價值觀迅速裂變的時代,但不用特意去迎合小資產階級的審美趣味,他們的耳朵,已被風花雪月的故事磨出了繭子。他們樂於收購的,總是那些乖巧的寵物,如同他們本身是社會的新寵。不管是文學抑或藝術,要麼徹底的平民,要麼徹底的貴族,不存在第三條道路。即使做成小資產階級欣賞的偶像,也會不倫不類的。舉個什麼例子呢?汪國真的詩歌,餘秋雨的散文,就是小資產階級情調的產物,最對中等文化水平讀者的胃口。它們是暢銷的,但也會是速朽的。從魯迅的時代開始,中國真正的文人,就和這類浮誇、偽飾、蒼白的審美趣味進行了大半個世紀的鬥爭。譬如魯迅檄擊梁實秋為“……破落資本家的乏走狗”,在《野草》中暗喻徐誌摩為在花樹下幽怨的“瘦的詩人”。文人可以瘦,但不能沒有骨頭;可以憔悴,但不能沒有鈣質、沒有血色。文學也是如此。在濃得化不開的脂粉氣包圍下,文學會窒息的,還不如索性去接受人間煙火味的熏陶與考驗。哪怕多一點濁氣、多一點野氣、多一點匪氣、多一點土氣,也比那種人工雕琢的帥氣要強,文學畢竟應該是一門遠離流行、遠離時尚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