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北京人尋根【自序】?(2 / 3)

根據1985年底的統計,北京市區常住人口568萬,老北京人及其後代共153萬,新北京人卻達到433萬。二十幾年又過去了,外來人口高速度增長,所謂“新北京人”的隊伍在逐步壯大。我在北京電視台參與了一次題為《新北京人》的談話節目,有位剛從南京來北京開公司的沈姓老鄉看到後,找我探討。徹底暢談的結果挺有意思,記錄下來。雖是個人觀點,可供參考。

沈老鄉(或尊稱沈老板)認為,既然人類社會學家將六十年代出生的稱為新人類,七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稱為新新人類,北京人這個概念不妨劃分得更細致些:老北京人,新北京人,新新北京人。建國後至改革開放之前進京的外來人口及其子弟,是真正的新北京人,他們已安家落戶,安居樂業——完全接受了北京的傳統文化並成為其一分子。北京對於他們已非“第二故鄉”可比喻。至於改革開放以來的新移民,相比而言大多很年輕,生活狀態也沒完全穩定,對這座城市的新鮮感還沒消失,尚未忘卻自己“外地人”的原始身份——當算新新北京人。新新北京人是北京最新的一代,也是最富於時代感的新生代:他們剛剛在這座夢寐以求的城市裏長了最初的年輪,渴望在此實現自身的價值,帶有更多的理想與朝氣——相信未來也會屬於他們……擁有的是雙重身份:既是在北京創業的外地人,又是尚未完全改變外地口音、記憶、性格乃至血緣的北京人。不應該忽略這一獨特群落的存在:他們客觀上最大程度地接受著北京的影響,主觀上又渴望盡可能地影響北京——以自己的勞動、創造獲得認可與證明。

這種假設不是社會學家的定論,隻是兩個詩人的浪漫想象(沈老鄉跟我一樣愛寫詩)——但至少也算是詩意的假設。這種假設在一定情理上若能成立的話,我屈指計算自己移居北京的年頭,知道自己也屬於新新北京人。太陽每天都是新的(哲學家的名言),我為自己是個新新北京人,或者說為自己是新新北京人中的一個——而驕傲。北京既是古老的城市,又是永葆青春的城市……不管怎麼說,做個北京人都是光榮的。

北京給我的是布衣卿相的印象——所以我認定這是一座富有平民精神的城市。北京的兩麵性正如其社會階層的劃分,一個是貴族化的,另一個則是平民化的——仿佛存在著兩個北京,給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感受。我本身就是個彈鋏而歌的布衣詩人,更傾向於去接觸北京的平民主義。北京的平民主義源遠流長。正如林語堂在一篇《老北京的精神》中所說:“寬厚作為北京的品格,深存於其建築風格及北京人的性情之中。人們生活簡樸,無奢求,易滿足——大約在幾百年前就是如此。這種樸素的品質源於北方人快樂的天性和粗獷的品格,快樂的天性又源於對生命所持的根本且較現實的認識,即生命是美好而又短暫的,人們應盡情享受它。現代商業活動的喧囂吵嚷在北京卻鮮為人知。在這種簡樸的生活與樸素的思想的熏陶下,人們給精神以自由,創造出了偉大的藝術……”林語堂分析的雖然是他那個時代的北京人,我們或許仍能從自己身上找到它的影子。北京是注重精神的——尤其注重精神的自由,甚至“北京人”這個概念,都標誌著某種精神評價。舉世聞名的北京文化(或京味文化)包含著極豐富的市民文化,所謂“北京人”也以市民為主體——但它遠遠區別於一般城市的“小市民”,在精神素質上顯得清高、樸素而又大氣。他們關心國家大事、熱愛政治、注重教育、遵循傳統而不排斥新觀念,重功名而不勢利,並且以思想活躍和語言幽默著稱。中國近現代史上許多重大曆史事件(譬如戊戌變法、五四運動),都以北京為中心,自然與它作為首都的地理優勢有關,但也不能排除北京的廣大市民有拍案而起、推波助瀾的正義感與參政意識。在所有的城市中,北京的市民素質是首先上升到精神境界的——難怪林語堂要以洋洋灑灑的文字和讚美的語氣歸納“老北京的精神”。正如所謂美國精神實指美國人的精神,北京的精神也就是北京人的精神——尤其包括北京市民的精神。這是一股來自民間的勢力,但它某些時候要比官方的態度更親切、樸素、感人肺腑。因而我同樣熱愛平民主義的北京,或者換一個詩意的說法:布衣北京。

很久以前我寫過一篇關於北京城南老居民區的考察報告。我當時覺得,京腔京韻的城南,怎麼讀都像一部毛邊紙的線裝書,都像老舍的小說。“它的概念貼近於老百姓、小市民、信用社、公共汽車、大雜院、龍須溝、廉價的日用百華、蜂窩煤、二鍋頭、菜籃子工程、祖傳的手藝和鄉野風味的集貿市場。城南是與上流社會權力、財富、政治、貴族相對稱的半壁江山,是民俗的源泉,換句話說,城南是平民化的北京,布衣詩人的北京”。每個時代都有屬於它的一段城南舊事,跟措詞嚴謹的曆史書相比——口語化的城南舊事洋溢著過於濃鬱的人情味。它打開的是一座城市最隱秘、最繁瑣的記憶。所以在街頭聽老人說書,有時比在學院聽曆史課還要激動。至少它更容易喚醒你內心某種懷舊的情緒。

在過去的朝代中,北京的平民精神正如其平民生活,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圓地方、自成格局的四合院與胡同嗬護的。它既有被曆史感封閉的一麵,又有在獨立自主的傳統生存方式中埋藏著風起雲湧的開放的契機;它既滿足於“居陋巷、一簞食、一瓢飲”的世俗生涯而其樂融融(正如孔子評價他的得意門生顏回——“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又具備“居廟堂之高則憂其君,處江湖之遠則憂其民”的範仲淹式的優患意識(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它既有的基本問題上“各家自掃門前雪”的自立意識(或個人主義),但在整體形象上又頗為重視團結精神和維護集體榮譽感(普遍信仰“國大於家、家大於個人”的家國觀念——“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且不乏拔刀相助、雪裏送炭的江湖義氣。因而即使它的平民主義也不落俗套,遠離市井氣息與小市民心態,煥發出大大高於其社會身份的高貴、高雅、高明乃至高傲。平民的血統並不能限製其精神貴族式的使命感與責任感。哪怕一個布衣草民(如引車賣漿的販夫走卒),在某些場合談天說地,也頗有“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的君子風範。我在北京裏打“的”,隻要跟身邊的司機一搭腔,總能引出他口若懸河的一番宏論,命題一律很博大——不外乎世界格局、國民經濟、城市建設、演藝圈、足球、股票之類。我估計駱駝祥子的時代也是這樣。有時他們眉飛色舞或憂國憂民的神情談吐簡直令我自漸形穢——為什麼我眷戀的總是“小我”,而他們關注的才是“大我”。他們本身仿佛就是一個國家、一座城市或一個社會階層的代言人。北京人一出門,仿佛就把他們個人生活的小算盤忘在腦後或鎖進家裏的抽屜裏了,然後以一種高瞻遠矚、置身度外的社會形象出現。北京人啊,在我眼中,最有資格稱得上是城市的主人。所謂北京人,北京的主人也。否則太辜負他們身上那強烈的主人翁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