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土著大師老舍
說起老舍,就不能不聯想到北京。同樣,說起北京的現代文學抑或京味文化,就無法回避老舍。老舍給二十世紀上半葉的北京創造了平民的神話。他那一係列描寫社會底層市井生活的作品最充沛地體現了老北京的精神,從文學史的角度來看,老舍是當之無愧的現代大師;但是他一生的視線與筆觸,都平等地凝聚於本世紀北京城裏的小人物碰―紗:以及小市民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並無屈尊或居高臨下的傾向。老舍的偉大之處正在於此他以塑造小人物而成為大師。從趙子嶽、老張、二馬到駱駝祥子與虎妞,從早年茶館的顧客到後期龍須溝的居民……老舍仿佛向來就不曾躲進書房或離開北京城,他自始至終都與筆下的人物生活在一起,他的藝術生命是在身臨其境地重複這些人物的命運中度過並獲得延續的。老舍已經死了,但掀幵他的小說,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至今仍在紙上呼吸,堪稱典型的性格魅力在和讀者的啼笑姻緣中得以遺傳或擴散。在現實中我跟許多地道的北京人交往,他們那獨特的思路、幽默的談吐乃至豐富得近乎戲劇化的表情,都令我下意識地懷疑塗抹有老舍式的文學色彩。而八十年代脫穎而出的本地作家王朔,以詼諧的文風再度贏得全國讀者的喜愛,他同樣以老舍之後的京味小說代表自命。老舍的傳人,老舍精神上的傳人,從來就不曾斷絕。我不禁猜測:是北京人造就了老舍,還是老舍在影響著北京人?不管怎麼說,老舍與北京城同在,與北京人同在一他的作品給老北京的精神樹立了一塊樸素的文學紀念碑……
何謂老北京的精神?林語堂是這樣解釋的:“所有古老的城市都是經曆若幹世紀成長演變的產物。它們飽經戰爭的創傷,蘊含曆史的積澱痕跡。它們是已逝的人們夢想的見證……一個城市絕對不是某個人的創造。多少代人通過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創造成就給這個城市留下寶貴遺產,並把自己的性格融於整個城市,朝代興替,江山易主,可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依然如故……城市永在,而他們的人生歲月轉瞬即逝。可見任何城市都要比一時主宰它的人偉大。”可見真正的老北京精神實際上是一種平民精神一雖然北京自古即是產生貴族、造就帝王將相的地方,但浮華的貴族文化是易朽的,隻有百姓生涯中歸納的樸素的真理才能達到不朽的境界。老舍的作品,正是努力為已逝的人們的夢想提供佐證,毫無疑問為北京這座曆史名城留下了一份寶貴的文化遺產一它固執地證明著一個時代,以及那個時代裏平凡而偉大的人們。這座城市的性格,就是這些人們性格的組合。再尊貴的城市史詩一一從某個方麵來說,都應驗著所有市民性格的萬花筒,以及彼此衝撞、融合的結果。老舍深諳此道,所以他從解剖市民性格著手,舉重若輕地給北京城獻上一首平民化的史詩、個性化的史詩……
這自然與他的身世有關。老舍遺著《正紅旗下》等於一部沒落的家族史與哀婉的自傳,追述了八旗子弟在京城衰敗、沉淪的過程。老舍於光緒二十四年出生在西城護國寺附近的小羊圈胡同一一相當於貧民窟,“一個頂小的胡同裏……一個很不體麵的小院”。他的家族屬於滿洲正紅旗,其時已由入關時的特權階級淪落為“一簞食、一瓢飲、居陋巷”的貧苦階層。老舍出生時即是貧民之子,無緣再享受祖輩的榮耀。據老舍自述:“我們住的小胡同,連轎車也進不來,一向不見經傳。那裏的住戶都是赤貧的勞動人民,最貴重的東西不過是張大媽的結婚戒指(也許是白銅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銀頭簪。在我還是孩子的時候,我們的小胡同裏……夏天佐飯的菜往往是拌小蔥,冬天是醃白菜幫子,放點辣椒油。還有比我們更苦的,他們經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東西,一兩個銅板可以買很多。把能找到的一點雜糧或菜葉子摻在裏麵,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他的這番“憶苦思甜”生怕聽眾誤以為天方夜譚,趕緊又強調,“從舊社會過來的賣苦力的朋友都能證明,我說的一點不假!”
梁實秋聽完後是這樣評價的:“老舍就是在這樣的破落大雜院裏長大的,其成分可以說是十分普羅的了。惟其因為他生長於貧苦之家,所以他才真正知道什麼才叫做貧苦;也正因為他親自體驗了貧苦生活,所以他才能寫出像《駱駝祥子》那樣的小說……老舍從來不諱言其幼時之窮,時常在文章裏敘說他小時候的苦況,但是他不但沒有抱怨的意思,而且也從不以貧驕人。貧非罪,但是貧卻是人的社會的病態。所以老舍的為人與作品充滿對窮人的同情。希望窮的生活能夠改善……這是他的寬厚處,激烈剛腸,但是有他的分寸。”梁實秋對老舍的印象一一“我隻知道他有一個悲天憫人的同情窮人的態度,他基本上是一個自由主義者。”大意指老舍的作品是無黨派的,非政治的,純粹從人性的角度表現窮人的疾苦。我認為老舍更是個徹底的人道主義者,他將心比心地刻劃社會底層小人物的命運,甚至在心理上認為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做個窮人的作家也是需要勇氣的。在我們以前概念化的認識中,總習慣於把窮人作家稱為無產階級作家一譬如高爾基對大革命前夕俄羅斯勞動人民所受苦難的描述。但對於老舍而言,窮人的涵義或許更為人性化一些。在他的感覺中存在著一個平民主義的北京一一與貴族化的北京分庭抗禮。老舍是屬於北京的平民主義作家,他畢生都執著於挖掘這座古老城市的平民精神。在形式上,他借助於運用嫻熟的北平土語,以俚俗的風采登台亮相,給道貌岸然的中國文壇注人了來自民間的魅力一這就是人們所說的京味。
“老舍的小說規模大,用意深,有新文世的氣象,但是保存了不少的相聲味道。土語在文學上有其特殊地位,於形容特殊人物時以土話表達他的談吐,特別容易顯示其個性,在對話中使用土話已成為廣泛使用的技巧:不過老舍的小說是從頭到尾成本大套的使用土話,這就不尋常了。以土話寫小說,不隻是白話文學了。為白話還是有距離約。”梁實秋認為老舍的小說之所以活靈活現、虎虎有生氣,在於他自身的性格已凝注於其中,“我是北平人,特別欣賞他的小說,讀他的文字如見其人,一個規規矩矩的和賴氣氣的而又窩窩囊囊的北平旗人。”老舍的小說頗受市民讀者歡迎自不待言,在文人群落中也曾風行一時,幾乎沒有不叫好的一除了胡適。我惟獨隻聽說過胡適對老舍的作品評價不高,認為老舍的幽默有勉強造作之嫌。這恐怕跟他對北京的市民的生活的看法有關。我以為凡是對北京這座城市有感情的,凡是對老北京的民俗沒有抵觸情緒與距離感的,都會愛上老舍的小說。因為老舍的作品本身,就借助人物之口以及人物命運,隱隱約約包含著對這座城市的一種說不清的又確實是由衷的熱愛。我曾經聆聽北京電視台為紀念老舍而配樂朗誦他的散文《想北平》估計是老舍於抗戰後應美國國務院之邀赴美遊曆時所寫),可真是一詠三歎,情真意切。當畫麵上依次出現老式的胡同、人力車、城門褸子以及四合院馴養的鴿群,我仿佛感知到一位老人的靈魂在北京城的上空呢喃著:想北平,我實在想北平啊……這是一般的文人騷客、凡夫俗子所無法想像、無法比擬的一份博大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