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譬如,跟搖滾一樣,詩歌(這文學中的最強音)也開始借助酒吧的台麵了。最早是一對詩人夫婦開了黃亭子酒吧。因為定期舉辦詩歌朗誦會而出名一“東方時空”還介紹過。隨即迎來眾多酒吧的效仿一繼網吧、音樂吧等等之後,出現了詩吧的現象。許多文學活動都轉移到酒吧召幵了一一兩者之間,不知究竟是誰附庸風雅?詩人們寄身於酒吧的屋簷下朗誦,發揮水平各有不同——畢竟是在別人(商人)的地盤上。有一次,“嚎叫派的中國傳人”伊沙自西安來北京的黃亭子酒吧朗誦,表情很靦腆,聲音也沒敢很放開,這多多少少出乎我的預料。朗誦的最高境界應該像馬雅可夫斯基那樣,大廣場上進行。至少也該有金斯堡的氣概,在萬人體育館“嚎叫”。時代不同了,詩人的朗誦,如今隻能在小範圍的酒吧裏孤獨地舉行一一就像一次為已逝的黃金話時代追悼的儀式。朗誦完了,詩人們還要自己掏錢買酒喝一一如同他們大多要靠自費出詩集一樣。除了同仁之外,在座的聽眾基本上是聽不懂朦朧詩的。如此媚俗的場地,伊沙不該來,汪國真來或許合適。我之所以反對詩歌與酒吧聯姻,還有一個不便挑明的原因。後來臥軌山海關的詩人海子,出於寂寞或謀求與世俗社會溝通,曾經邁進北京昌平的一家酒館(那時酒吧還沒形成潮流),跟老板商量:“我在這裏給大家朗誦詩,能否給我酒喝?”老板笑了(我估計屬於冷笑”“我可以給你酒喝,”他停頓片刻,“但是你別在這兒朗誦詩!”這發生在別的詩人身上的事件深深傷害了我作為詩人的一顆心。也許,他們的對話比任何形式的朗誦(包括莎士比亞的戲劇)更具有靈魂的震撼力與殺傷力吧。尤其在於這一段詩人與商人的對白並不是編出來的,而是兩種社會觀念在兩種人身上的反映與回音。從此我個人拒絕在酒吧以及任何場合,為無關的聽眾朗誦自己的作品。
在這個時代,跟酒吧有關的文化現象還有許多。我對小資產階級情調的東西,沒有特別的好感。也從不期望真正的文學,能在自命清高、附庸風雅的社會盼層尋找到真正的讀者。所以我借酒吧的故事,提醒20世紀末的中國文人:雖然這是個價值觀迅速裂變的時代,但不用特意去迎合小資產階級的審美趣味他們的耳朵,已稗風花雪月的故事磨出了繭子。他們樂於收購的,總是那些乖巧的寵物一一如同他們本身是社會的新寵。不管是文學抑或藝術,要麼徹底地平民,要麼徹底地貴族,不存在第三條道路。即使做成小資產階級欣賞的偶像,也會不倫不類的。舉個什麼例子呢?汪國真的詩歌,餘秋雨的散文,就是小資產階級情調的產物,最對中等文化水平讀者的胃口。它們是暢銷的,但也會是速朽的。從魯迅的時代開始,中國真正的文人,就和這類浮誇、偽飾、蒼白的審美趣味進行了大半個世紀的鬥爭。譬如魯迅檄擊梁實秋為“……破落資本家的乏走狗”,在《野草》中暗喻徐誌摩為在花樹下幽怨的“痩的詩人”。文人可以痩,但不能沒有骨頭;可以僬悴,但不能沒有鈣質、沒有血色。文學也是如此。在濃得化不開的脂粉氣包圍下,文學會窒息的還不如索性去接受人間煙火味的熏陶與考驗。哪怕多一點濁氣、多一點野氣、多一點匪氣、多一點土氣,也比那種人工雕琢的帥氣要強文學畢竟應該是一門遠離流行、遠離時尚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