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與金豆子有什麼區別嗎?”
“當然有了!文學作品嘛,就是要設置各種障礙,尤其是探險小說。”老爸解釋說,“金條切割起來相當麻煩。偏巧咱們的主人公手裏隻有一把生鏽的破刀,估計切割兩次這刀就得毀了……”
“隻能切兩次!”我立刻表示不同意,“把金條劃分好了,第一天切一小段付給他,第二天再切一小段付給他,第三天……這第三天可就沒法付了。”
老爸看著我點點頭,那意思顯然是在說:所以才需要你來解決。
“這我可解決不了!”我搖搖頭,“還是最後一次性付清吧;或者幹脆,我做點犧牲,全部預付給他得了。”
“不行。”老爸搖搖頭,“你已經把這位向導塑造成了一個古怪的人:他既不能接受最後才結賬,也不肯接受你的提前預付。”
“這向導也真夠古怪的。”我有些後悔把向導塑造成這麼一個人了,“看來我還真得琢磨一下該怎麼切割了。”
說罷我便認真思考了起來。
“先在中間切上一刀,一段3個單位一段4個單位。這樣簡單是簡單,可這麼一來,就沒有1個單位的金條了,第一天的工資都付不出來……”我邊想邊嘟嚷!“所以怎麼也得先切出1個單位來,然後……再切1個單位,這樣第二天的工資就有了。”
“你已經切了兩刀了。”老爸在一邊提醒。
“糟糕,我忘記了!”這也太難了!我幾乎決定放棄了,“這根本就不可能嘛!”
“這裏我提醒一下:那向導雖說古怪,但畢竟懂得找錢給你。”老爸實在看不下去了,再次提醒道。
“原來是這樣!”老爸這麼一說,我一下就明白過來了,“第二刀應該切出2個單位來;這樣第一天付給他1個單位,第二天付給他2個單位,然後他再找給我1個單位;第三天再付給他1個單位……”
很快,我就找到了正確答案:把那根金條按照1,2,4個單位進行切割,而且這樣隻需要切兩刀!
下麵的情節將十分順利地進行下去了!
“我要把這種辦法繼續運用下去,還要把它發揮一下,把新的問題留給讀者。”我對老爸表示道,“比如在遇到下一個向導時,主人公手裏有一根更長的金條,需要雇傭他當更長時間的向導,至少半個月也就是巧天。那麼主人公應該怎麼切,最少切幾刀。”
“不錯,能夠舉一反三。”老爸讚許道,“不過在一部文學作品裏,主人公遇到的下一個麻煩,最好與前麵的麻煩完全不同。”
“不著急。我這是個長篇呢。”我堅持原來的想法,“以後的麻煩還多著呢。”
答案其實很簡單―
最少切3刀。把金條切成1,2,4,8個單位。
事實上,凡是形如2”一1的數,都可以被拆成1,2,4,8,16…這些數可以組合成<2--1的所有的數。而且,最少拆分次數為:-1,
撥表相縫
“幸虧咱知識豐富啊!”我走進家門,同時嘴裏嘟嘟嚷嚷。
“是什麼事又讓你這麼自信了?”老爸問道。
“今天老師問大家什麼是順時針,好多同學沒反應過來,結果隻有我王曉侯搶答成功。”
“現在的孩子,數字顯示的時間看多了,哪裏還見過那種有表針的表盤啊。”老媽插話道,“我現在都不戴表了,看時間隻用手機。”
“其實也不至於。”我解釋道,“大家也都見過過去那種表盤,但就像您說的,數字顯示的時間看多了,對那個印象就模糊了。”
“那麼閣下呢?”老爸問道,“為什麼反應竟如此機敏?”
“主要是這兩天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我得意地說道。
“噢?”老爸來了興趣,“與時間有關?小愛因斯坦啊!”
“不敢不敢。”我故作謙虛,“其實誘發我思考的根本不是什麼科學問題,而是一篇新聞報道。”
“越說越離譜了。”老爸笑道。
“那報道是這麼說的-一”看著老爸好奇的樣子,我覺得十分有意思,“在一次國際數學競賽中,有一道題目是:在24小時之內,表盤上的時針和分針究竟會重合多少次?結果麵對這道題目,中國學生和美國學生的做法相差極大。”
“噢?”這下老爸更好奇了。
“據說中國學生馬上開始思考和計算;而美國學生呢,馬上在那裏撥起了表盤。”
“倒是都有道理。”老爸若有所思,“一個是邏輯思維能力比較強,一個是動手實踐能力比較強。”
“我倒是沒想這麼多,主要是對這題目產生了興趣。”
“那你打算怎麼辦呢?單純思辨還是親自動手?”老爸問道,“或者,你已經得出了答案?”
“至少已經有了思路。”我回答道,“而且我打算雙管齊下。”
老爸點點頭,順手就在紙上劃了一個表盤。“那麼請開始。”
“您看啊,首先在1點之前,時針和分針是不可能重合的。”
“理由。”老爸顯然知道理由,但他還是要等我說。
“理由很簡單。”我馬上接受了挑戰,“因為它們一起從0:00的位置出發,分針走得快,時針走得慢。時針不可能追上分針。”
老爸點頭,表示同意。
“但分針跑了一圈之後就不同了,現在它要再次超過時針了。在超過之前那一瞬間,也就是它們相遇的時刻。”我繼續說,“而分針跑了一圈,自然就得是1:00之後了。”
老爸繼續點頭,依舊表示同意。
“好,那麼它們在剛剛超過1:05之後的某個時刻,再度相逢!”我故意吟詩般地說道。
“繼續。”
“依此類推,在2:10之後、3:15之後、4:20之後、5:25之後、6:30之後、7:35之後、8:40之後、9:45之後、10:50之後、11:55之後,時針和分針都會各自相逢一次。”我胸有成竹地說道。
“這麼說不是很準確。”老爸糾正道,“事實上在最後兩次,時間基本上應該接近10:55和12:00 。”
“差不多嘛。”我知道這不是什麼原則性問題,就沒加理會,“總之,我的結論是:在12小時中。它們會重逢11次;加上起點的0:00,總共有12次重合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