稾車,載蓑笠。槁猶散也。散車以田以鄙之車。蓑笠,備雨服。今文稾為潦。凡道車、稾車之纓轡及勒,亦縣於衡也。

[疏]“稾車載蓑笠”。注“槁猶”至“衡也”。釋曰:雲“稾猶散也”者,案上乘車、道車皆據人之乘用為名,不取車上生稱,則此散車亦據人乘為號。知“散車以田以鄙之車”者,案《司常》雲“斿車載旌”,注雲:“斿車,木路也。王以田以鄙。”謂王行小小田獵巡行縣鄙,此散車與彼斿車同是遊散所乘,故與斿車同解。若然,士亦與王同有以田以鄙者,亦謂從王以田以鄙也。若正田獵,自用冠弁服,乘棧車也。雲“蓑笠,備雨服”者,案《無羊》詩雲:“爾牧來思,何蓑何笠。”彼注雲:“蓑所以備雨,笠所以禦暑。”而此並雲備雨者,非直蓑以禦雨,笠亦以備雨,故《都人士》詩注雲“笠所以禦雨”,喪事不辟暑,是以並雲備雨之服。雲“今文瑽為潦”者,案《周禮-輪人》“為蓋”,鄭雲:“禮所謂潦車,謂蓋車與?”若然,彼注此文則為潦車者,義亦通矣。“凡道車、槁車之纓轡,及勒亦縣於衡”者,以車三乘皆當有馬,有馬則有此三者,但記人舉上以明下,乘車雲“纓、轡、貝勒縣於衡”,即此三者亦縣於衡可知。

將載,祝及執事舉奠,戶西,南麵,東上。卒束前而降,奠席於柩西。將於柩西當前束設之。

[疏]“將載”至“柩西”。注“將於”至“設之”。釋曰:經載柩時,不雲去奠設席之事,故記人明之。雲“將於柩西當前束設之”者,經雖先雲舉奠,後雲降席,要須設席乃設奠,故雲將於柩西當前束設之。正經雲“降奠當前束”是也。

巾奠,乃牆。牆,飾柩也。

[疏]“巾奠乃牆”。注“牆飾柩也”。釋曰:正經直雲“降奠,當前束,商祝飾棺”,不雲巾奠,故記人辨之。巾奠訖,商祝乃飾棺牆,即帷荒與棺為飾,故變飾棺雲牆也。

抗木,刊。剝削之。古文刊為竿。

[疏]“抗木刊”。注“剝削之”。釋曰:刊,削也,而雲“剝”者,木無皮者直削之,有皮者剝乃削之,故兼言剝。

茵著,用荼,實綏澤焉。荼,茅秀也。綏,廉薑也。澤,澤蘭也。皆取其香,且禦濕。

[疏]“茵著”至“澤焉”。注“荼茅”至“禦濕”。釋曰:茵內非直用茅秀,兼實綏澤取其香,知且禦濕者,以其在棺下,須禦濕之物,故與荼皆所以禦濕。

葦苞,長三尺,一編。用便易也。

[疏]“葦苞長三尺一編”。注“用便易也”。釋曰:言“便易”者,葦草即長,載取三尺一道編之,用便易故也。

菅筲三,其實皆瀹。米麥皆湛之湯,未知神之所享,不用食道,所以為敬。

[疏]“菅筲三其實皆瀹”。注“米麥”至“為敬”。釋曰:經直雲“筲三,黍、稷、麥”,不辨苞之所用,及黍稷生熟,故記人明之。是以雲筲用菅草,黍稷皆淹而漬之。雲“未知神之所享”者,以其鬼神幽暗,生者不見,故淹而不熟,以其不知神之所享故也。雲“不用食道,所以為敬”者,案《檀弓》雲“飯用米貝,不以食道”,食道褻則不敬,故雲不用食道,所以為敬也。

祖,還車不易位。為鄉外耳,未行。

[疏]“祖還車不易位”。注“為鄉外耳未行”。釋曰:案正經乃祖還乘車、道車、槁車,不辨還之遠近,故記人明之。雖還車,不易本位,為鄉外耳,還車未行者,皆不易位。上經未還,奉車在階閒,婦人在堂上,還車去階閒,婦人降堂下。若然,則是還車易位,而雲“不易位”者,以其三分其庭為三位,車雖去階閒,猶不離三分其庭一在北之位,據大判而言不易位也。

執披者,旁四人。前後左右各二人。

[疏]“執披者旁四人”。注“前後左右各二人”。釋曰:“前後左右各二人”者,謂前之左右,後之左右,則一旁四人,兩旁則八人,上經鄭注雲“備傾虧也”。

凡贈幣,無常。賓之贈也。玩好日贈,在所有。

[疏]“凡贈幣無常”。注“賓之”至“所有”。釋曰:正經雲“公賵用玄纁束帛”,是贈有常矣。上又雲賓贈“奠幣如初”,直雲奠幣如初,不雲物色與多少,故記人明之,以其賓客非一,故雲“凡贈幣無常”。鄭雲“賓之贈也”,雲“玩好曰贈,在所有”者,《詩》雲:“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是贈在所有也。

凡糗,不煎。以膏煎之則褻,非敬。

[疏]“凡糗不煎”。注“以膏”至“非敬”。釋曰:正經葬奠直雲“四籩棗糗栗脯”,不雲糗之煎不,故記人明之。凡糗直空糗而已,不用脂膏煎和之。是以鄭雲“以膏煎之則褻,非敬”,故雲“不煎”。此篇唯葬奠有糗,而雲“凡”者,記人通記大夫以上。

唯君命,止柩於堩,其餘則否。不敢留神也。堩,道也。《曾子問》曰:“葬既引,至於堩。”

[疏]“唯君”至“則否”。注“不敢”至“於堩”。釋曰:正經直雲柩“至邦門,君使宰夫贈”,不雲止柩之事,故記人明之。引《曾子問》者,彼為日食,此為君命,雖不同,止柩是同,故引之,證止柩之事。

車至道左,北麵立,東上。道左,墓道東,先至者在東。

[疏]“車至”至“東上”。注“道左”至“在東”。釋曰:正經直雲“陳器於道東西,北上”,統於壙,以其入壙故也,不雲三等之車麵位之事,故記人明之。以其不入壙,故東上不統於壙也。雲“道左,墓道東”者,據墓南麵為正,故知道左,是墓道東也,當是陳器之南。雲“先至者在東”者,以乘車、道車、槁車三者,次第為先後,先至謂乘車也。必知此車是乘車之等者,以其下有柩車,故知此是三等者也。

柩至於壙,斂服載之。柩車至壙,祝說載除飾,乃斂乘車、道車、槁車之服載之,不空之以歸。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亦禮之宜。

[疏]“柩至”至“載之”。注“柩車”至“之宜”。釋曰:正經直雲“柩至於壙,屬引乃窆”,不雲柩車斂服載之,故記人明之。雲“柩車至壙,祝說載除飾,乃斂乘道槁車服載之,不空之以歸”者,此解說載,謂下棺於地,除飾謂除去帷荒,柩車既空,乃斂,乘車皮弁服,道車朝服,槁車蓑笠,三者之服,載之於柩車,示不空之以歸者也。雲“送形而往,迎精而反”者,《禮記-問喪》文,引之證此不空歸之義。雲“亦禮之宜”者,形往則送之,主人隨柩路是也;精反則迎之,主人隨精而反,是亦禮之宜然也,故雲禮之宜也。

卒窆而歸,不驅。孝子往如慕,反如疑,為親之在彼。

[疏]“卒窆而歸不驅”。注“孝子”至“在彼”。釋曰:此文解上斂服載之下棺訖,實土三,孝子從蜃車而歸,不驅馳而疾者,疑父母之神不歸。雲“孝子往如慕,反如疑”者,亦《禮記-問喪》文。雲孝子往如慕者,如嬰兒隨母而啼慕,反如疑者,孝子不見其親,不知精魂歸否,故疑之。雲“為親之在彼”者,謂疑精魂在彼不歸,言此者,解經不驅之事。

君視斂,若不待奠,加蓋而出。不視斂,則加蓋而至,卒事。為有他故及辟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