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府穀和寧陝的實踐看,當地政府並沒有提延長義務教育年限,而是延長免費教育年限,這是對教育負責任的務實做法。府穀和寧陝能做到實行15年免費教育,我國其他地方沒有理由做不到。但由此推論我國其他地區就會“拷貝”推行15年免費教育模式,卻過於樂觀。

一個事實是,府穀和寧陝推行15年免費教育都源於當地政府負責人的“自覺”。如果地方政府沒有這種自覺呢?那就完全有可能出現雖然財政實力雄厚,卻舍不得投入教育,可以花錢蓋豪華的辦公樓,卻不願花錢購買校車、圖書以及培訓教師的情形。即便如此,也很難對政府部門及官員實施問責。要讓政府部門高度重視教育投入,就必須改變當前的教育撥款方式。

我國的教育撥款,包括府穀和寧陝在內,采取的都是政府說了算的方式,怎麼撥、撥多少都由政府決策。在這種撥款方式之下,隻有寄希望於領導英明、重視教育(包括對義務教育的撥款,雖然法律明確了政府的強製義務,可依舊有地方政府不履責)。我國在過去很長一段時期內,教育投入不足、校舍破陋、教師待遇得不到保障都與這種撥款方式有關。如果教育撥款由公眾參與預算、決策並監督政府部門必須按預算撥款,那麼,保障對教育的投入、延長免費教育年限就是政府部門應盡的義務,而不是官員的“英明決策”。簡單地說,如果我國教育撥款也采取這種方式,那麼,長期困擾我國教育的投入不足問題可能早已經得到解決。

為此,我期待各地方政府能立足於切實減輕老百姓的教育負擔,擺脫“義務教育”與“免費教育”的概念糾纏,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因地製宜地延長免費教育的年限,加大政府對公共教育的保障力度。相對而言,我更讚成率先向下延長,把學前教育納入免費教育範疇,解決我國教育的短板問題。當然,如果能推行15年免費教育,那無疑更好。

與此同時,還要推進教育撥款機製改革。在發達國家,教育撥款通常由國家教育撥款委員會和地方教育撥款委員會負責製定預算,政府部門負責執行預算。這種撥款機製不但可以有效解決政府對公共教育的保障問題,還可以有效防止撥款的“跑冒滴漏”。另外,改變教育撥款方式實質上也是調整教育管理方式的重要內容,我國的基礎教育發展存在“管評辦”一體化的嚴重問題,這與政府主導的撥款方式密切相關——政府部門通過控製財政,直接參與學校辦學和學校評價,造成政府和學校的權責不分。隻有建立新的撥款方式,政府才能回歸本位,而學校也能獲得更大的財政獨立性,由此可實施自主辦學。

▲讓農村孩子看到更多希望

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高考全國一本平均錄取率為8.5%,而貧困地區的一本平均錄取率為5.8%,高考錄取的地區不均衡情況比較嚴重。國家扶貧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的意圖就是補償高考公平,從具體實施情況來看,也確實為貧困地區的孩子進入名校提供了一條途徑。

從2013年國家出台的政策來看,上述兩個計劃都擴大了招生數量,在2012年操作中(因招生規模不大)不太突出的問題也開始引起了社會的關注。比如,計劃會不會被一些權勢階層利用,變為不發達地區有權、有錢者子女進名校的機會?高校增加計劃基本上是在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這與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的改革方向相背離。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計劃就隻能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效果,而很難長期推進下去。

其實,這兩個計劃都是在現行的高考集中錄取框架下做文章,而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製度正是高考錄取地域不公平的根源所在——各高校是把招生計劃劃撥到各省的,在不打破這一製度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地區的指標雖有進步意義,但治標不治本。即使貧困地區的一本錄取率提升到全國平均水平,距離一本錄取率最高的地區(超過27%)還有十分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