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撤點並校,就是違法
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是政府的法定責任。然而,審計署的審計結果表明,不少地方政府並沒有切實履行責任。
針對撤點並校存在的問題,201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頒布,隨後,教育部門就宣布,這一意見有效遏製了一些地區盲目撤並學校,比如河南、新疆、安徽、江西、河南、寧夏等地立即停止了撤並學校。各地停止撤並學校,可以說是《意見》起到的一方麵效果,可是,已經被撤並的學校存在的問題(包括校車問題、寄宿製問題、輟學率反彈問題)怎麼解決?對於盲目撤並學校、增加學生的負擔,導致輟學率反彈,難道不追究地方政府的責任?
在我看來,對於地方政府盲目撤並學校,不能滿足於他們停止繼續盲目撤並學校,而應該追究盲目撤並學校的責任,這樣才能真正遏製這一對教育、對學生不負責任的做法,切實轉變地方政府舉辦教育的觀念。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違反本法第六章的規定,未履行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職責的,由國務院或者上級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五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調整學校的設置規劃的;(二)學校建設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的……”對應以上法規,盲目撤點並校的地方政府已經違反《義務教育法》,必須依法追責。
首先,一些地方撤並學校是出於推卸義務教育保障責任的目的,想通過減少辦學點來減少政府對義務教育的投入,沒有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來布局學校,保障適齡學生就近入學。此次審計顯示,在重點抽查的1257.63萬名走讀生中,有49.31萬名(占4%)上學單程要徒步3公裏以上,其中10.03萬名要徒步5公裏以上,且主要集中在山區或丘陵地區,上學路途消耗體力大,導致學習和在校活動時間相應減少。
其次,盲目撤並學校的地方政府缺乏對當地學校調整的規劃,往往是拍腦袋決策,並沒有廣泛聽取當地村民的意見。對於撤點並校,國務院曾多次要求各地政府要因地製宜,不能“一刀切”、“一哄而起”,要聽取當地村民的意見,可仍然有一些地方政府不顧村民反對,強製撤並學校。
這都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然而,在過去十幾年的撤並大潮中,沒有一個地方政府因此被問責。原因在於,問責機製存在嚴重問題。按照現行的問責機製,就是上級問責下級,於是問責往往不了了之。舉例來說,2012年有機構發布調查報告,稱目前我國小學輟學率大幅反彈,已經回到10年前的水平。本來,教育部應該就此進行調查,根據調查實情進行處理,可教育部隨即就回應稱,由於流動人口規模加大,過去的統計方法不再適用,所以用過去的計算方法得出的結果不能客觀反映學生的流失情況。雖然輟學率有所波動,但是小學在校生年輟學率控製在1%以下。這顯然是在為盲目撤並學校的地方政府開脫責任。
審計署的調查顯示,在我國一些地區的學校,5年間輟學人數增加了1.1倍,教育部門對此又該作何解釋呢?是不是仍然稱統計方法不科學呢?其實,不管教育部門的態度如何,全國人大、地方人大都應該就此發揮質詢、監督功能,根據審計署的調查嚴肅追究各級政府教育部門在盲目撤點並校中的責任,不能放任盲目撤點並校的行為,這樣既無法樹立法律的權威,也會助長地方政府部門為所欲為。
▲錯位的師德和法律概念
據《京華時報》2013年6月15日報道,近年來,校長性侵幼女、教師體罰學生等事件引發了公眾對教師素質問題的廣泛關注。針對這種情況,教育部相關負責人透露,2013年年內將出台教師師德考核評價規定,為師德畫出“紅線”,越線教師將受到嚴懲。
據報道,教育部將在大力弘揚教師高尚情操的基礎上,建立教師師德長效機製,出台相關文件,畫出師德“紅線”。建立長效機製的提法不錯,然而畫出師德“紅線”的做法卻並不是什麼長效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