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幫助貧困學生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體係、設立中職國家助學金、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等等,2013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五年累計7.79萬億元,年均增長21.58%,2012年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4%。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民族、貧困地區傾斜,教育公平取得明顯進步”就是一大亮點。但是,這些僅是教育公平的一部分,如果就此認為教育公平已經做得很不錯了,而忽視深層次的教育公平問題,將難以辦出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雖然每年用近1千億的經費解決8千多萬學生的家庭生活資助問題難能可貴,但這是可以通過政府加大撥款就解決的問題——這一問題的解決,就得益於我國近年來增加教育經費投入(每年增幅超過4000億),而製度層麵所帶來的教育不公平問題則需要深入推進改革才能加以解決。

比如,我國各地存在的“擇校熱”一直高燒不斷,這是因義務教育不均衡所致,而義務教育資源配置的不均衡則源於我國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這一機製的基本特點有二:一是以縣鄉財政為主,保障義務教育資源;二是由政府單方麵決策,確定教育投入的多少、投入的去向。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就必須改革這一機製,一方麵,加強省級財政對基礎教育的統籌,這需要調整財稅製度;另一方麵,建立國家和地區的教育撥款委員會,負責製定教育預算,並監督政府履行投入責任。這意味著,政府必須把財權交出,而不再是掌控在自己手中。

再比如,我國各地高考錄取指標嚴重不均衡。雖然近年來我國整體高考升學率已經達到75%,但高考錄取的地域不公還是十分明顯,尤其是各地的一本錄取率(通常也被稱為重點大學錄取率)差別巨大,2012年,北京的一本錄取率超過27%,全國平均水平隻有8.5%,貧困地區的平均水平為5.8%,有的地區隻有5%不到。在北京、上海等地,由於“211”院校多,在一本錄取中,“211”院校的招生比重很大,而在中西部地區,“211”院校的招生比重較小。具體到高校,統計顯示,安徽每7826名考生中才有一人能上北大;北京每190名考生中,就有一個可以上北大,北京學生考上北大的概率是安徽考生的41倍,是廣東考生的37.5倍,是貴州考生的35.4倍,是河南考生的28倍。隨著高考升學率的普遍提高,我國社會更加關注上一本院校、二本院校的公平機會,雖然從數量上看,我國農村生上大學的比例在逐漸上升,可是在重點大學中,農村生的比例卻在逐漸下降,原因在於農村生主要集中在三本、高職高專院校。

這種高考錄取指標的地區不公平也影響推進高考公平的異地高考的實施。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推進高考製度改革,打破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製度,實行基於統一測試的全國重點高校自主招生。而這一改革,需要政府部門按照《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的改革方向,推進放權。

概而言之,教育公平必須兩手抓,一手“抓投入”,這可解決貧困學生的救濟問題,一手“抓放權”,隻有政府部門放權,才能落實形成多元評價體係,給予學校充分的自主辦學空間,擴大學生的選擇權,也才能建立科學民主的教育決策和管理機製,充分保障受教育者的權益。相比較而言,放權改革,比投入更為重要。如果不放權,缺乏民主決策,投入也很難用到刀刃上,會出現“跑冒滴漏”。而放權的改革其實是最難推進的,這是製約我國教育公平持續擴大的最關鍵因素。教育公平能否在下一個五年做得更好,取決於教改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