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民眾成為決定政治成敗、國家興亡的最主要因素。還有兩則人們耳熟能詳的例子,一則是《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載魯昭公死於乾侯,趙簡子與史墨就此事有一番議論:趙簡子問於史墨曰:“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諸侯與之,君死於外,而莫之或罪也。”對曰:“物生有二,有三,有五,有陪二。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體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諸侯有卿,皆有二也。天生季氏,以二魯君,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雖死於外,其誰矜之?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
史墨用季氏久服其民、世修其勤,而魯侯忘其民眾、世從其失的對比中,得出了民眾與政治存亡得失之間的密切關係,得民則國存君立,失民則國滅君亡。這是政治思想家們從曆代政治實踐中得出的一條政治結論。另一則是《左傳·昭公三年》載,齊大夫晏嬰出使晉國,與叔向有一段關於齊國政治命運的對話:叔向曰:“齊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齊其為陳氏矣!公棄其民,而歸於陳氏。齊舊四量:豆、區、釜、鍾。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鍾。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鍾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民參其力,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國之諸市,屨賤踴貴。民之痛疾,而或燠休之,其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欲無獲民,將焉辟之?”
從晏子的話語中可知,齊侯與陳氏在對待民眾問題上具有不同的態度:一為暴斂於民,一為厚施於民;一為遭民人痛疾,一為民視之如父母;一為棄民,一為重民,其結果昭然若揭。在其後的昭公二十六年,齊侯與晏子也有一段類似的對話。在這次對話中,晏子再次肯定陳氏將會取代齊國。究其原因,同樣是因為陳氏“有施於民。豆、區、釜、鍾之數,其取之公也薄,其施之民也厚。公厚斂焉,陳氏厚施焉”。陳氏後來取代薑齊的曆史進程表明了這樣一個顛撲不破的道理: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春秋時期的民本論思潮,還突出地表現在君民關係係統中民的地位的提高上。基於對民神關係與民的作用的新認識,尤其是春秋時期各諸侯國鬥爭的殘酷性,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就如同裏革所言“君也者,將牧民而正其邪者也”(《左傳·昭公三十二年》)是一個最基本的事實。當時的思想家已經認識到君民關係既是一種矛盾對立關係,又是一種相互依存關係。為了化解矛盾,從現實的社會基本狀況出發,而不是從神權政治出發,切實處理好二者的關係,已成為統治者政治統治的曆史必須與時代要求。於是,天立君而為民就構成了當時一種流行的政治觀念。邾文公的民之利即君之利見解最具代表性:邾文公卜遷於繹。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焉。”左右曰:“命可長也,君何弗為?”邾子曰:“命在養民。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遂遷於繹。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左傳·文公十三年》)邾文公對君民之利兩逆的批判與對君民之利相依的陳詞,還可見於晉人、楚人之口。晉史蘇評價獻公以驪姬為夫人之事,說:二三大夫其戒之乎,亂本生矣!日,君以驪姬為夫人,民之疾心固皆至矣。昔者之伐也,興百姓以為百姓也,是以民能欣之,故莫不盡忠極勞以致死也。今君起百姓以自封也,民外不得利,而內惡其貪,則上下既有判矣。(《國語·晉語一》)興百姓以為百姓,百姓忠心不二,如若君主隻圖一己之私利,就會上下離心,出現禍亂。楚伍舉也說:夫君國者,將民之與處,民實瘠矣,君安得肥?……若斂民利以成其私欲,使民蒿焉忘其安樂,而有遠心,其為惡也甚矣。(《國語·楚語上》)在君民關係發生矛盾衝突時,應以民為重為先。晉師曠認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左傳·襄公十四年》)為人君者,不能隨意欺淩所統治的民眾,而應與民和諧相處,才能得到民眾的擁戴。因此,晏嬰告誡說:“君民者,豈以陵民?社稷是主。”不僅如此,統治者還應順應民心,體察民情民意。鄭子產以遊於鄉校的人對時政之議論有助於了解社會習俗,故不主張毀棄鄉校。師曠也以為“工頌箴諫”、“庶人謗”等皆是國家了解民情民意的有效途徑。君主不但要安撫民眾,保障民眾之基本生存需要,而且還要利民,以滿足民眾各方麵的利益需求,把君民關係調整為一種父子關係,以達到“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的理想效果。如果君不能以民為重,民便可“出其君”。君主如一味壓榨、殘暴民眾,民眾可以拋棄或推翻暴虐之君。在這裏,可以看到君民關係作為神民關係的延伸正在發生重大轉折,它成為原始儒家對君民關係認識的最基本思想來源。
既然民眾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對於各國統治者來說,如何做到愛民仁民、利民富民、順民得民、養民教民、撫民安民、親民和民、惠民恤民,便成為統治者在維護國家政治統治過程中必須關注和采取的首要措施,成為統治者治國安邦最重要的基本原則。管仲認識到民眾力量的巨大潛力,提出了“順民心”、“愛民”、“利民”、“富民”等觀點,認為,治國之要必自愛民始,愛民之具體表現既在於順應民心,又在於重民,“政之所行,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欲為天下者,必重用其國;欲為其國者,必重用其民;欲為其民者,必重盡其民力”。
管仲引經據典,指出民心向背與國家興亡的內在聯係。在政治上提出愛民重民的同時,經濟上還提出了富民利民的思想。看到了“民不足,令乃辱;民苦殃,令不行”以及“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的社會現實,提出了一個重要的思想命題——“治國之道,必先富民”。主張:取於民有度,用之有止,國雖小必安;取於民無度,用之不止,國雖大必危。
認為統治者隻要“省刑罰,薄賦斂”,就可達到“百民姓富”的目的。為達到這一目的,在輔佐齊桓公時,他采取了一係列政策措施。以“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的和平方式解決諸侯間矛盾,使民眾免罹戰爭之苦以及集中中原國家力量抵擋了北方民族入侵,使民眾免做“被發左衽”的亡國奴,這些政績,為孔子所讚譽。
(三)人本論人本論是春秋時期民本思潮的理論升華。它肇始於周初,完形於春秋,在中國政治文化史上具有裏程碑的意義。
殷周時期的天命神權理論從一開始就蘊涵著無法克服的內在矛盾,即神的虛幻性與人的現實性之間的矛盾。一方麵,它認為天命是至高無上不可抗拒的,一切皆由天命所決定;另一方麵,它又認為在天命神權體係中,人事上的主觀努力是必不可少的,順人事即是順天命。由此,在天命神權係統中,神事與人事成為兩個終極的價值支撐點。殷周時期,天命神權占絕對統治地位,神事重於並高於人事是該時期的顯著特點。春秋時期社會製度和思想領域的深刻變革,使得殷周以來實行達兩千年之久的天命神權政治體係的內在矛盾日趨尖銳和激化,並最終導致由天命神權束縛向著重人事方向發展變化,人事上升為主要矛盾,神事則居於次要地位。天人(神民)關係的分離及無神論思潮的出現,正是這一內在矛盾衝突產生、發展的必然結果。神人關係以及神事與人事地位的變化,映襯著殷周至春秋時期政治文化的變遷曆程。
在天道與人道關係上,《詩經》時代就已經露出天人相分的端倪。降至春秋,對天及天道的論說發生了一係列的變化。隨著人們天文知識的不斷深化,一些自然現象或事件被逐步從神秘解說中還原,由神秘力量壟斷的大一統世界開始發生裂變。《左傳·僖公十六年》載:十六年春,隕石於宋五,隕星也。六鷁退飛過宋都,風也。周內史叔興聘於宋。宋襄公問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君失問。是陰陽之事,非吉凶所在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陰陽之事,在宋襄公看來蘊涵著凶吉之兆,而在內史叔興則認為這不能成為神學預測的依據。這就說明貴族階級中的進步思想家在預測未來時,對事物之間客觀因果關係的認識開始取代以卜筮為代表的前兆迷信,這是人事脫離神事之後的一次理性升華,是春秋時期“天人相分”思想在社會政治領域的最初表現形態。同樣的事例反映在周單子對天道與人道的劃分中。周單子曾預言晉國將亂,魯侯問曰:“敢問天道乎?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言外之意是說晉之亂非天道而在人故,表達了天道與人事各自所具有的互不相幹的功能。
在總結春秋中前期天道與人事關係的基礎上,鄭子產第一次從理論高度區分了天道和人道,明確提出了一個對後世產生重大影響的思想命題:“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左傳·昭公十八年》)神性的光環在逐漸褪失,人性日益凸顯出其自身價值。春秋中後期,天道與人事分離的思想,通過一些思想家政治家的不懈努力終於得以鞏固和確立。《左傳·昭公七年》記載晉國發生日食,晉君問吉凶於大臣士文伯,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
士文伯這段話透露出國家具有良好的政治修為與治國方略是最根本的,而與天災無關,任何災難都是人為造成的,所以從事政治活動應小心謹慎,須抓住“擇人”、“因民”、“從時”三個重要環節,這從另一個層麵表述了神事與人事的本質區別。
著名軍事思想家孫子從戰爭角度在汲取以往戰爭經驗和當時自然科學成就基礎上,闡述了天道與人事的區別,對自然、社會作了更為深入細致的認識: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孫子兵法·用間篇》)戰爭取勝的關鍵在於人才的正確使用,而非祈求鬼神施行巫術。範蠡對天道與人事的論說則更偏重於對天道的描述,他說:“天道皇皇,日月以為常,明者以為法,微者則是行。陽至而陰,陰至而陽;日困而還,月盈而匡。”(《國語·越語》)“隨時以行,是謂守時。天時不作,弗為人客”(《國語·越語》)。天道是自然而然地存在的,而日月卻以它為法則,陰陽、日月的運行帶來四季寒暑的變化。不僅如此,“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驕,勞而不矜其功”。人的認識隻要適應自然條件並及時地加以利用,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就能取得勝利。範蠡這種知天道、盡人事的觀點比春秋前期重人事輕鬼神的思想更進了一步,它給予傳統的神學天命觀以有力打擊,發展了民本和以人為本的思想,是中國思想史上的一大進步。經過春秋時期諸多思想家政治家的不懈努力及一係列思想命題的提出,人逐漸從傳統的神學思想框架中獨立出來,標誌著中國思想史上天人相分觀念的初步確立,以及中國古代天人觀念發展中的一個重大突破。這一觀念的確立,為還原天的自然本性,徹底擺脫人格神之天的影響和束縛,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為神事向人事的轉化提供了終極價值依據。戰國末期的荀子,對這一思想進行係統地繼承和發展,使之更具完備的理論形態和實際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