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無論如何都要盡量恪守誠信之道(2 / 2)

有的人為什麼說話很隨便?就是因為缺乏一點責任感,不會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比如,答應了他人 3 點鍾約會,卻磨磨蹭蹭 4 點還不到,一點都不考慮對方是多麼的焦急,不考慮浪費他人的時間,甚至還認為是“小事一樁”,無所謂,這就是無責任的表現。一定要加強這樣的意識——人是一個社會的人,我們的任何社會活動都在表現著一種對他人、對集體、對社會的一種責任,因此做人做事一定要“言必信,行必果”,這既是對別人的尊重,也由此才能得到別人的信任和尊重。因此要做到講信用,就必須加強做人的責任感。

(2)做出承諾要慎重,要考慮到踐諾的可行性。

有許多諾言是否能兌現得了,不隻是決定於主觀的努力,還有一個客觀條件的因素。有些照正常的情況是可以辦到的事,後來因為客觀條件起了變化,一時辦不到。這是常有的事。因此,我們不要輕率許諾,許諾時不要斬釘截鐵地拍胸脯,應留一定的餘地。有些人口頭上對任何事都“沒問題”、“一句話”、“包在我身上”,一口承諾。可是,嘴上承諾,轉身即忘;或雖真心想幫忙,但心有餘而力不足;或辦到了就吹噓,辦不到就噤若寒蟬。這種輕率承諾的行為,也是不講信用、不負責的行為,遲早得失信於人。

一旦許下諾言,就一定要努力實現,即使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的確是非人力之所能為的,就一定要放下麵子,及時誠懇地向對方說明實際情況,請求對方諒解。我們如果真的做到了這一點,相信對方大多是會諒解的。

(3)要避免受功利的誘惑。

狡詐、欺騙他人是人不講信義的表現之一,而受功利的誘惑則是導致人產生狡詐、欺騙行為的最主要原因。因此,做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為不受功利的誘惑,不要太實用主義,不要為蠅頭小利去算計他人,不要隻看到自己鼻子下的一點事,眼光要放得遠一點,隻有這樣才能以誠待人,才能談得上信義兩字。

如果一個人在人行道上發現一個裝滿現鈔的皮夾子,他將怎麼辦呢?

也許有人會說:

“那要先看皮夾子裏有多少錢。”

“我會把它保存起來,如果沒人認領,我就把那些錢花光。”

“我會把錢留下來,把皮夾子寄回給失主。”

……

青少年應該具備這樣的操守,若在人行道上發現一個裝滿現鈔的皮夾子,應根據皮夾子裏麵的身份證件同失主聯絡,然後原封不動地把皮夾子與現金送回。除了一聲“謝謝你”外,不應接受任何酬勞。如果丟掉皮夾子的是我們,不正是希望拾到的人這樣做嗎?我們若想要在人際關係中找到誠信,就必須誠實地進行一切活動。

(4)要注意從小事做起。

很多人都沒有注意到,越是細小的事情,越容易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比如,你向別人借錢後,到了約定日子仍不還錢,隻是隨口說過幾天再還吧。對方如果稍有判斷力,他一定可以看出你是一個怎樣的人,是否值得信任。

你也許會這樣想:過幾天有什麼不得了的呢?那位借給我錢的人不是很有錢嗎?但是,你反過來想一想,這樣一來你本身的信用要受到多大的損害啊!

有不少人平日為人的確很誠實可靠,但他們有一個毛病,那就是對任何事情都太馬虎,這樣就容易在不知不覺中使自己的信用喪失。比如,一個人答應了別人某件很容易辦成的小事,過後卻忘得一幹二淨。如果經常這樣做,那麼,他就會逐漸失去別人的信任。守不守信用,講不講信義,是一個人具不具備良好人品的表現,而它是在生活實踐中慢慢形成的。百尺之台,始於壘土。為此,青少年一定要注意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當一個人從小形成一撒謊騙人就會在內心感到恥辱、不安、難為情的心理時,他就會成為一個守信用、講信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