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賦創作與騷體在先秦兩漢魏晉有著較為明顯的體式區分,二者的不同主要是創作主體在篇中的地位有別。雖是同為詠物,如屈原《橘頌》,創作主體的凸現與屈原其他騷體作品則是一致的,與荀子《賦篇》觀物賦德的模式明顯不同。南朝的小賦創作沿襲前代小賦的創作體式,更多地沿襲枚皋、王褒遊宴應製下觀物賞玩與娛情的創作取向,去除曲終奏雅的尾巴,使得南朝小賦的“抒情化”特色明顯,一向被稱為“抒情小賦”。但是南朝一些小賦的抒情與騷體的抒情模式不同,明顯地表現在創作主體在篇中所處地位的區別之上。騷體的創作主體在篇中居於首要地位,而小賦的創作主體往往隻是一個賞玩者的角色,對物象隻作客觀的描寫,賞玩的態度隻是在描寫中有所透露。因而,南朝小賦的這種“抒情化”特征,一方麵是小賦遊宴娛情在南朝衍化的必然,同時這種“娛情”成分的加重,因改變了賦體“體物寫誌”的特征,而與詩歌的表現合流,這既是小賦表現的一個新變,同時也預示著小賦創作在新變中因其主要功能的喪失而未能與詩體抗衡。雖然南朝對騷賦仍然重視,但是從現存作品看,騷賦創作遠沒有詩歌興盛。曆時地看,唐前騷賦創作,先秦兩漢占據絕對主導地位,魏晉時與詩歌平分秋色,而至南朝則大賦、對問等類創作明顯呈現出衰退之勢,騷體、小賦、連珠等仍有承繼,但新變明顯。不論是衰落還是新變,都顯示了騷賦各體創作的過於定型化,至推重“若無新變,不能代雄”的南朝,其類型化必然受到衝擊而產生演變。
第三,如果說“一代有一代之文學”的文體嬗變觀有其片麵的深刻,那就在於王國維等人從凝定的文學樣態中,抽繹出一種文體在特定時代所沉澱的獨特的文學價值。楚之騷、漢之賦、六朝之駢文……雖然騷、賦與駢文在楚漢六朝之後,仍有繼作,從某種角度來說,有時無論從數量還是質量都超過了楚漢,如唐代的騷、賦創作,但是其創作模式仍沒有超佚楚漢。可以說,“一代有一代之文學”其實揭示了一種文體的原創價值,並且這種價值已具備了相對穩定的形態,後世的繼作,或是補益或是完備,或是體式上的新變如律賦,皆未能替代其原有的地位。因而,“一代有一代之文學”文體嬗變觀,其實揭示了“若無新變,不能代雄”的文體代興規律。
相對於楚騷漢賦的時代,魏晉與南北朝這兩個曆史階段,隨著五言騰湧時代的到來,五言詩的興盛以及詩歌語言對偶、韻律化的創作實踐不斷豐富,對騷賦二體創作產生了影響。目前人們研究魏晉南北朝詩與騷賦的互滲,往往是在騷賦一體觀念下進行的,除了指出詩體語言對騷賦句式的影響之外,未能深刻揭示騷賦詩化現象有其自身的內在演變規律,同時也是詩騷賦可以互滲的前提。在筆者看來,如果從句式影響角度看,詩體對騷賦影響較多之外,騷賦對詩體的影響,更多的是先秦兩漢騷賦二體創作凝定下來的創作思維與表達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