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唐前賦體——小賦(1)(3 / 3)

二是荀子《賦篇》體製不純,“《賦篇》的末尾又附有‘詭詩’與‘小歌’,其體式顯得駁雜不純”,荀子《賦篇》五篇和《詭詩》與“小歌”,就今天的觀點來看,一屬於賦體,一屬於騷體(或曰詩體)。出現這種情況,一是前人文體歸類不嚴(創作中體現出不同體),《荀子》中有的篇章是其弟子輯錄的,再者《賦篇》五篇與兩篇騷體,據考證作於不同時期(詳後)。又,後世賦體創作文末附歌的形式很多,如班固的《兩都賦》等。由此,正見出荀子賦體對後世的影響。因而,“體製不純”不能作為否定《賦篇》首創賦體的依據。

三是從生平與創作的時間角度否定荀子賦的開創之功。如認為荀子的著述全都在荀子的晚年,而荀子晚年侍楚春申君,已在宋玉侍楚襄王之後,因而,即便承認荀子《賦篇》具有文體學上的意義,也在宋玉之後了。劉向《孫卿新書序》言荀子至楚後卒不用於世,老於蘭陵,疾濁世之政,亡國亂君相屬,不遂大道而營乎巫祝,信機祥,鄙儒小拘如莊周等又滑稽亂俗,於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興壞序列,著數萬言而卒,葬蘭陵。”後世學者一般均認為《荀子》一書均著述於荀子晚年居楚之後。王齊洲先生更以此作為判斷賦體始創者的歸屬標準荀子的賦作是其入楚後所作,這是探討賦體源流的學者們的一致意見,而荀子入楚時間是有史可考的,這為解決荀子和宋玉誰先創製賦體提供了線索。”當然,也有認為荀子賦體雖作於晚年,但是由於宋玉賦的真偽問題,動搖不了荀子賦的首創地位。如薑書閣《荀子賦篇平議》一文認為:“考荀卿著書,當在其晚年既廢之後,而家居蘭陵之時”,因而其《賦篇》也作於荀子晚年,認為“皆其晚年在楚所作,故亦用楚聲,其或與屈子的騷辭相類”。在荀子與宋玉誰為賦祖的爭論上,薑書閣先生傾向於荀子,因他認為宋玉的賦體創作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偽作問題,一是篇名賦體有被後人所改的可能。因此,雖然他認為荀子賦體創作可能要在宋玉之後,但是從篇名的角度而言,認為“惟《荀子》之《賦》則明著於篇目,而以為名,足當‘爰賜名號’與‘命賦之厥初’而無愧也”。薑書閣先生所言,完全以篇名定體,是有一定局限的。因為賦體正如騷體一樣,是創作在先。在文體意識尚未明確之前,從創作角度而言,一定體式的出現,作為初創者不會有意識地為其創作確立一個文體名稱,屈原創作之初也無“騷體”之名,但並不妨礙我們對其騷體開創者的確立。假如以篇名定體,就會因篇名的不完善或文獻的糾纏,很難判定孰是孰非。所以,郭建勳先生綜合以上原因,又認為“《漢書·藝文誌》所言‘秦時雜賦九篇’與‘陸賈賦三篇’,均無可考,難以為據。所以,迄今可見的最早正式明確地以‘賦’名篇者,隻能算賈誼的《吊屈原賦》”。這種推斷難以令人信服。

因而,在排除了《賦篇》體製不純以及以篇名定體的局限之後,判定荀子《賦篇》在賦體上的意義,首先應該在班固與劉勰所言的基礎上考訂荀子《賦篇》與宋玉賦作的創作的大概時間,隻能從時間上斷定二者的先後關係。關於荀子的生平,因史料的簡單,有許多爭論。《史記·荀卿列傳》載:荀卿,趙人。年五十始來遊學於齊。……田駢之屬皆已死。齊襄王時,而荀卿最為老師。齊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為祭酒焉。齊人或讒荀卿,荀卿乃適楚,而春申君以為蘭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廢,因家蘭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