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唐前賦體一一大賦(1)(1 / 3)

本文所指的大賦一方麵沿用學界對漢代散體大賦之稱,另一方麵也是相對小賦而言。賦稱大者,約有兩端。一是主題上,如劉勰《文心雕龍·詮賦》所言具有“體國經野,義尚光大”的特征,劉勰的八個字頗能概括大賦政治文 化指向,即大賦的主題主要關涉一國體製與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麵的內容,因而表現出“義尚光大”的文化特點。二是從外在體式上看,也與小賦短製有別,表現出鋪張揚厲的長篇特征。

就大賦創作而言,從宋玉、司馬相如至揚雄再到班固,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學術思潮的變遷,賦體創作的“體物”的虛構與鋪陳的文學功能始終是為了“寫誌”的政治文化功能服務,具有鮮明的諷諫與頌美目的,並表現出賦體獨有的話語表達模式。

一、大賦諷諫文體功能的形成一宋玉至司馬相如時的大賦創作

相對於小賦而言,大賦“體物寫誌”的支配性文體特征,主要表現為“鋪采摘文”、“鋪張揚厲”的體製特征及“體國經野,義尚光大”的文學文化功能兩個方麵。大賦這一特征形成的原因,人們大都著眼於外在的文化因素,如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化政策,漢武帝推恩削藩對諸侯王的削弱與打擊,以及“發乎情,止乎禮義”儒家詩教的規範等等,這些都應是大賦文學與文化功能形成的重要外部因素。但是所有這些外部因素,都是在漢武帝時代才有明確的指向,從戰國末期到武帝時代,大賦創作主體對文化的選擇與整合,更多的是來自於一種文化的自覺認同與文學表達的實踐。也就是說,大賦的文 學與文化功能的形成固與環境有關,但更多的是創作主體的一種文化選擇與文學創作實踐的表現。

(1)創作主體政治言說的文學性表現:宋玉托言諷諫的賦體特征的形成

由於賦體的分類存在著差異,對賦體起源的看法也多有歧義。關於這一點,馬積高師在其《賦史》中已有論述。馬先生將“辭賦”分為詩體賦、騷體賦與文賦三類,並認為章學誠“謂古賦家者流‘出入戰國諸子’,如就文賦一體言,尤屬真知灼見”。但馬先生在此基礎上又有所補充,言“文賦的興起,同時也受到詩的不歌而誦的影響,就是說,它把詩那種可以朗誦的特點移到文中去了。所以,文賦不但一般為問答體,有鋪張的描述,而且有韻。它是諸子問答體和遊士說辭的文藝化”,從韻散結合的角度,將賦體創作與戰國諸子散文及縱橫家說辭區分開來,從而避免了姚鼎《古文辭類纂》中將《戰國策》中《莊辛說襄王》等篇也編入“辭賦類”的偏頗。筆者看來,馬先生認為文賦“是諸子問答體和遊士說辭的文藝化”的概括,極具啟發性。這種“文藝化”不僅表現在馬先生所言的“有韻”方麵,同時還應表現為創作主體創作時的處境與心境的轉逆之中,即創作主體通過賦體將政治言說的欲望由戰國諸子的在場參與或理性表達轉為一種不在場的文學性隱喻諷諫,從而使賦體成為既具有與戰國諸子(包括縱橫家)鋪陳隱喻表現手法相近的一麵而又超離指涉具體政事的一種文學表達。

屈原騷體,荀子、宋玉的賦體創作對文人文學創作具有導夫先路的作用。如果說屈原騷體開啟了文人士大夫個體發憤抒情的模式;那麼荀、宋的賦體則更多地表現為創作主體對道德倫理及現實政治的關注。荀賦初步創立了托物言誌的賦體表現手法,但從賦體的分化來看,荀賦更多的是對後世的小賦創作產生影響。大賦諷諫意識以及鋪張揚厲的表現手法,很明顯受到宋玉賦體創作的啟示。

宋玉賦體與戰國諸子一些說辭相較,相似處主要有二:一是“推而隆之”的鋪陳;二是曲終奏雅的諷諫意識。《文心雕龍·諧隱》諧之言皆也。辭淺會俗,皆悅笑也。昔齊威酣樂,而淳於說甘酒;楚襄宴集,而宋玉賦好色:意在微諷,有足觀者。”範文瀾注曰:‘諧辭與隱語,性質相似,惟一則悅笑取諷,一同隱譎示意,苟正以用之,亦可托足於文圃,然若空戲滑稽,則德音大壞矣。”劉勰指出了諧辭與賦體的某種關聯,即二者皆順水推舟,並不故意反駁而是順沿其意,設辭微諷,就是“推而隆之”,最後點明要旨。但是正如荀子的《賦篇》與隱語有著區別一樣,宋玉的賦體與諧辭也有著很大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兩點。

其一,說辭的諧辭往往是由頭,策士充分發揮漢語語詞的多義性,言此意彼,達到諷諫目的,論說的意味濃。我們從《文心雕龍·諧隱篇》提到的幾篇 代表性諧辭可以看出這一點。如淳於髡諧辭諷諫齊威王,就是利用酒“醉”之“醉”的延伸義:齊威王之時喜隱,好為淫樂長夜之飲,沈湎不治,委政卿大夫。……置酒後宮,召髡賜之酒。問曰:“先生能飲幾何而醉?”對曰:“臣飲一鬥亦醉,一石亦醉。”威王曰:“先生飲一鬥而醉,惡能飲一石哉?其說可得聞乎?”髡曰:“賜酒大王之前,執法在傍,禦史在後,髡恐懼俯伏而飲,不過一鬥徑醉矣。若親友嚴容,髡棬鞲鞠謄,侍酒於前,時賜餘瀝,奉觴上壽,數起,飲不過二鬥徑醉矣。若朋友交遊,久不相見,卒然相睹,歡然道故,私情相語,飲可五六鬥徑醉矣。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鬥而醉二參。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主人留髡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當此之時,髡心最歡,能飲一石。故曰酒極則亂,樂極則悲;萬事盡然。”言不可極,極之而衰。以諷諫焉。齊王曰:“善。”乃罷長夜之歡,以髡為諸侯主客。宗廟置酒,髡嚐在側。